近日,长春科技学院多名学生反映,该校收取高额重修费,且逐年上涨,自己无力承担。对此,校方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确实有收重修费的规定,一是为了激励学生不挂科,二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让学生修满学分顺利毕业。(4月14日澎湃新闻)
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出,除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如“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等任何费用。由此可见,重修费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长春科技学院强行收取高额重修费,显然是不折不扣的乱收费。
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高等教育机构如何保证自己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这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加强学分管理,严格评价标准,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与途径。让知识水平存在差距的学生,通过重修学分,弥补学业上的不足,激励其努力学习,本无可厚非,但是如若将重修学分与金钱联系起来,势必让教育管理转变成为金钱交易。这样的管理方式,丢失的恰恰是育人的根本。
学分制管理也好,重修制度也罢,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学生的成长。通过激励机制,对挂科学生实施惩罚与制裁,看似合理,其实忽视了学生发展的差异性。
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力与发展方向是不一样的。在大一统的人才选拔制度下,步入高校、选择同一专业、进入同一班级学习的学生,其学业水平与认知能力,以及学习志趣,也是不一样的。
高等教育机构同样有后进生,在某些学科上,某些学生先天学习潜力不足,具有一定的学习障碍。课程的难度相较于他们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如若因为考试不合格,缴纳高额的重修费,无疑雪上加霜,使其不堪重负,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这样的结果,并不能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反而会让他们对学校的收费行为怨声载道,以至于失去其他学科的学习兴趣。
学生挂科,固然有学习努力程度的原因,更有评价标准的原因。据报道,有学生反映该校考试不正规,教师与教师之间评判标准不统一,学校要求一定的挂科率,且学生对学业成绩只有知晓权,没有核实权,这样的评判标准如何令学生信服?而高额的重修费,又怎能不让学生产生关联性遐想,误以为学校抓挂科的目的就是为了收费。
从某种程度上说,管理就是服务,学生向学校缴纳学费,购买的是教育服务。出现挂科现象,一方面,学生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否也是学校教育质量的体现呢?对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考试的目的,不仅是学生学习水平的认定,更是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学校管理者更应当在管理层面,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予以针对性的调整,改进教育教学方式,而不能仅仅将学生挂科的责任一推了之。
“挂科重修费”是不折不扣的乱收费,是明明白白的违规行为,这样的行为起不到任何激励的作用,反而会败坏学生的名声,伤害学生的感情,应当明令禁止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