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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教师招聘权,政府角色也不能退场

近日,全国第一部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中小学可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招聘老师时可先面试后笔试,对学生品德、学业、身心发展、社会实践和兴趣特长养成等进行综合评价的相关规定引人关注。(11月9日青岛日报)

招聘权下放学校,教师选聘学校说了算,这种教育改革的高大上顶层设计终于要着陆了。教育管办评分离是《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重大改革决策,是全体教育工作者高度关注的教育去行政化的希望所在。青岛作为这项改革的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自然被寄予厚望。

但是,招聘权的下放并不意味着顶层理性思考与接地气的实践探究的无缝对接。学校如何用好“招聘权”,就是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教育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下放招聘权”,而对于人事权丝毫没有提及,就体现了改革放管结合、稳打稳抓的谨慎性。有人指出,学校有了教师招聘权,很可能成为另一个“教育行政化”,只是这个“行政化”分散到了校长身上,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缺少制度的监督,权力就会任性。

推进管办评分离的前提是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与教育新型关系的建立。教师招聘权的下放,目的是为教育的自主发展卸下行政干预、越位、错位、缺位的绳索,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角色的退场。教育部《意见》在明晰政府、学校、社会权力边界时指出,政府要做好学校的“执鞭者”和“指导者”。这是对政府“管”的具体解释和要求。

青岛市《办法》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每三年核定一次区域内中小学校教师编制总量,并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为中小学校足额配备教师。这说明,学校拥有的教师招聘权不可能被赋予“绝对的自由”,这是十分必要的“鞭子”。不仅如此,政府部门还必须在学校教师招聘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始终高悬“鞭子”,实行最严格的监督,防止招聘权变形、异化。

真正的管办评分离,不仅仅是明晰权力边界,还应实现管办评的相互制约和和谐协调。因此,在下放招聘权时,还有必要制好“制度管理的鞭子”“信息公示的鞭子”“依法追责的鞭子”“社会第三方评价的鞭子”。政府只有将“鞭子”挥舞得震天价响,才能起到警醒、警戒作用,权力使用者才能珍惜权力,敬畏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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