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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教师占道买菜被通报,真的很冤?

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向记者证实了通报的真实性。(10月25日东南网)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可以说,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才能起到良好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流动摊贩肆意占道无证经营,不但制造交通安全隐患严重阻碍交通,更破坏整个城市的和谐与美感。如果作为最应该讲究规则和文明尺度的教师,都不能有意抵制这种流动摊贩不文明经营行为,反而还占道买菜主动迎合流通摊贩这种违规经营行为,这无疑是“助纣为虐”,更成了违规经营流动摊贩的“帮凶”。 仅从这一角度而言,笔者认为,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看似有些小题大做,其实一点都不冤。

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我们早已司空见惯。可以说是,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疾。过去对流动无证摊贩的治理,也仅仅是围追堵截、一阵风似的执法、露头就打,但其治理效果并不理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试想一下,不管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师,还是普通市民,如果思想觉悟都足够高,都能共同和自觉抵制流通摊贩占道经营的不文明行为,对其占道经营“说不”——从不光顾他们的生意。试问,那些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还会对“占道经营”情有独钟吗?

就此而言,笔者认为,三明宁化县对占道买菜的行为人进行约束,甚至通报批评,看似有些苛刻和不近人情,实则不失为治理城市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顽疾的一则有效良方。换言之,只有既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有效执法和打击,更要约束和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以及普通市民共同抵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如此双管齐下,对治理城市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才能起到“药到病除”的奇效。

因此,宁化县制订了《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要求该县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做到“四个坚决”。 包括“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对于违反规范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通报,并视违规次数给予提醒谈话、书面检讨、诫勉教育等处理,同时依违规次数扣发个人及单位精神文明奖金。应该说,加强城市管理,并专门制定行为规范,以严格主体责任,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示范表率作用,其出发点不仅是好的,而且也会起到良性循环效应。

更何况,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对城市不文明行为,理应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抵制。教师作为城市文明的一分子,当自身行为出现与文明礼仪相悖时,接受公众监督和社会批评,又何冤之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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