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山东临沂市罗庄区徐玉玉电信诈骗案26日成功告破。随着大学开学季临近,临沂市内接连发生至少三起电信诈骗学生案件,三名学生银行卡内学费或资金被骗走,疑由此引发一男一女两名学生猝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26日新京报)
泄漏学生信息者可责,倒卖学生信息者可恶,骗取学生学费者更可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现实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矛与盾的悖论,有坚不可摧的城墙,也总有溃堤的“穴蚁”。拒绝被骗最保险的“盾”还是自己。这个“盾”,就是要具有高度的防骗意识、应有的常识,汲取他人的经验和教训。
徐玉玉同学之所以一步步的按照骗子的要求去做,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生活常识,第一,钱(助学金)打到卡上,一般是通过短信提示,很少通过电话通知;第二,钱打到卡上,一般只对提款者有诸如24小时或约定时间内不能取款的限制,而很少有“晚了就拿不到钱”的说法,更不会要求在短短20分钟内要完成操作;第三,一般的银行卡,只要办理完就是“活”的,无须再“激活”,更无须用“巨款”“激活”。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骗子的行骗过程其实漏洞百出,而我们这些同学之所以上当,除了防范意识差外,更重要的是缺乏必要的生活常识。当下,无论是家长、教师还是学校,教育的目标就是“分数”和“升学”,为了这个目标,我们的教育狭隘到只是灌输“书本知识”,用所谓的“知识”将孩子封闭起来,很少准许他们与社会接触。此种状态下,尽管家家有电视,网络通天下,尽管银行卡使用已成生活常态,尽管电视网络上对骗子的伎俩进行过无数次的揭露,可是,我们的孩子却没有这些常识,也没有从他人那里汲取教训,在他们单纯的头脑里,更没有任何防骗意识,因此,一旦受到骗子攻击,只能乖乖就范,按照骗子的要求将钱汇给骗子……
我们的教育,虽然也教给孩子防火、防水、防震等各种常识,进行所谓的安全演练,但其目的却不是为了让学生真正拥有这些能力,很多时候只是为完成上级任务、拍些照片,做些纸上谈兵之事,以应付各级检查,至于不在检查范围内的生活常识教育,比如银行卡使用,提高防骗意识,不会有人问津。
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陶行知先生就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生活决定教育,有什么样的生活便有与之相应的教育,教育是供人生需要、为了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的,只有在生活中求得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实际生活是教育的中心,文字、书本只是生活的工具,不是生活的本身,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产生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教育的意义在于生活的变化,因此生活教育的内容是随生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这也就是说,教育不能脱离生活,脱离生活的教育注定是落后的、失败的,教育出来的人注定无法适应现实的社会。
如何让我们的教育不脱离生活?我以为,要在学校增加社会实践类的课程,根据学生的年龄、学段等特点,让学生走出学校,体验真实的生活,汲取必要的社会常识,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家庭中,家长不能只把孩子当作“学生”,要把他们当成家庭的正常成员,让他们融入正常的家庭生活,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双休节假,不能只把孩子关进兴趣班、补习班,要有计划地让孩子走向社会,参与社会实践,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社会,并在生活实践中补充完善、丰富发展知识。
如此,孩子长大后才不会是“空壳巨人”、 “知识硬盘”、 “生活白痴”,而是一个个社会经验丰富、自我生存能力极强、鲜活丰实的社会人。这样,他们才不会为骗子所操控,不会再惧怕假警察的恐吓,不会再将自己的学费轻易地拱手转给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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