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青岛胶州一中高三考生常某,今年原本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但志愿竟然被同班同学偷偷篡改,导致其上不了大学。(8月3日华商报)
篡改考生志愿,不仅侵犯了考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还破坏了高考招录工作的正常秩序,同时还有可能造成考生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考生的一生。近年来,高考志愿被篡改、考生权益受损害的事情屡屡发生。面对种种“惊心录取”,人们不禁要问:被篡改志愿后,考生能否再恢复所报志愿?该如何补救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从目前掌握的案例来分析,篡改考生志愿的侵害人主要是同学、老师和社会培训机构。侵害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招生回扣、报复、减少竞争压力等。由于不少省区实行了“知分填志愿”政策,增加了志愿的“命中率”,此时如被篡改,或直接导致考生与心仪大学失之交臂,甚至无学可上,影响人生道路,造成终身遗憾。因此,从维护考生教育权益出发,必须尽快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和纠错机制。
篡改志愿的前提是获取考生考试信息,不少是有意从考生口中套取,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如通过偷窥考生电脑、手机窃取。这些行为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是由于法律存在短板,这些违法行为很难得到法律制裁,也无法形成必要的震慑力。因此,有必要提高篡改他人志愿的违法成本,参照“替考入刑”,在刑法中增加篡改考生志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条款。
对于篡改考生志愿的处理,当然不能停留在对侵害者的处罚上,而应秉持考生利益至上原则,及时启动纠错机制,恢复考生志愿和招录资格。
一要加强技术防范。比如“高考志愿只允许修改一次”是一条硬性规定,如果考生发现志愿被恶意篡改,招生考试院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在证据确凿情况下,迅速恢复其原始填报学校。考生志愿被篡改也说明了信息泄密防范措施有漏洞,可通过增加登陆密钥,比如指纹认证等从源头上封堵。
二要开通补录渠道,如果考生志愿确实被他人恶意篡改,招生学校应当在政策许可范围内,考虑给被侵害人补录机会。当然这一点在现行教育政策下暂时不可行,但政策也有向人性化变动的趋势,是完全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