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和制度,“逼着专家教授造假”,受到广泛的关注和质疑。去年重庆市对科研项目与科技经费管理实施重大改革。从今年开始,相关举措在所有新立项的市级科研项目中推行。(7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都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重庆市此次改革措施集中在新出台的《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其核心内容被概括为“七条新政”,是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有益探索。
以“取消项目申报经费预算,所有市级科研项目实行定额资助”为例,以前申报项目经费是先写好申请,然后等上面批钱,这存在一定的操作空间,一部分申请人可能打着科研的幌子谋私利。现在实行定额资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申请人“狮子大开口”的可能性,保证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七条新政”中还提到,市场类科研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科研项目人力资源费的比例提高到政府资助经费的30%,其中,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的人力资源费最高可达60%,并且实行签字领取,无需发票;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研发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和合理调整政府资助科技经费的支出结构,不用再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前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太死板,对科研人员限制太多。这些规定给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空间。相关步骤化繁为简,使得科研经费管理更加人性化。
此外,“七条新政”规定,“项目验收结题前,由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独立、专业化的验收;通过结题验收的政府科研项目,结余的科技经费不论多少一律不再收缴,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科研相关工作”。以前,项目的结题验收大多是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评审、项目承担单位自己出钱请人的“走过场”式验收。现在交由第三方验收,验收过程更加规范、专业。再有,剩余科研经费留给相关部门自行安排,这有利于节约经费。
参与科研的人员,同样需要监督和考核,“科研人员承担来自市场的横向科研项目,与承担来自政府的纵向科研项目同等对待、同等考核”,这极大地调动了承担来自市场的横向科研项目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