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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园不退费”是耍赖行为

近日,北京昌平巩华北科幼儿园“蒙氏班”教师离职,不少家长不满园方对后续事情的处理提出退园申请,却被告知仅能退还每月750元的保育费,每月近3000元的“蒙氏教育费”无法退还。昌平区教委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多名家长投诉后已介入调查。(7月3日北京晨报)

见惯了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退学不退费”的霸道,公立幼儿园竟然也耍起了“退园不退费”的把戏,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公立幼儿园倘若钻进钱眼里,完全不顾退园幼儿及其家长的权益,这是自毁学校声誉、自砸饭碗。

近3000元的“蒙氏教育费”到底是个什么鬼?据退园幼儿家长反映,幼儿园开设了“蒙台梭利班”,每个月要多交近3000元的蒙氏教育费,而事后发现,“蒙氏教育费”收据盖的是某教育公司的章。如果情况属实,该幼儿园则涉嫌违规办学。

其一,按照有关教育政策,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涉事幼儿园开办“蒙台梭利班”,有与社会教育机构违规合作办学的嫌疑。

其二,幼儿园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必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涉事幼儿园开具某教育公司的收据,明显在规避物价督查和退费责任。由此也可以推断,所谓的“蒙台梭利班”不过是涉事幼儿园借壳生蛋的敛财手段。涉事幼儿园换个“马甲”违规办学、违规收费,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由此出现“退园不退费”的耍赖行为也就顺理成章了。

公立幼儿园是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办学,乱收费的行为必须得到坚决制止和纠正。学前教育目前没有纳入义务教育,其办学行为拥有更多的自主性,相关的监管也存在盲点和漏洞。加以公办幼儿园办学经费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存在“底层焦虑”,一些幼儿园难免不铤而走险,通过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勾肩搭背“增收”,这些现象都应该得到充分关注。

学前教育不是教育的法外之地,要想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成为幼儿园办学基本原则,必须强化日常监管,也必须将对法人的法制教育培训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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