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分数公布后,我所教的学生高兴的高兴,叹息的叹息。有好几个学生打电话告诉我说:“唉,上高中就差几分,只能复读了。”我问:“上不了高中,不是还可以上职业学校吗?”学生说:“只想上高中。”这种情况年年出现,引起了我的思考。
“中考多考一分压倒千人”,每年进入中考复习的关键时期,老师这样讲,校长这样讲,甚至有的家长也这样讲。在这种情况下,“分分计较”不仅成为一种学习竞争意识,而且演变成了教育管理者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办学质量的直接手段。譬如,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按平均分给教师排名,按升学率给学校排名。今年中考分数公布后,某校在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大红喜报,按照分数高低给入榜者排名,大力宣传中考成绩500分以上的学生。
依据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初中阶段教育属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等特点。强制性就是要让适龄儿童和少年一个都不能少地接受教育,免费性就是要各级政府必须承担教育成本,普及性就是要无差别地对待每一个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让他们平等地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然而,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并未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顾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把向高中阶段输送人才的教学目标看得过重,而忽略了义务教育的另一重要教育教学目标——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必然把学校层面的管理错误地引向考什么就教什么,单纯追求中考成绩的逼仄之路:塑造学生想象力和才艺的音乐、美术、文学等课程被淡化和挤压,学校和教师把教学重点放在了语数外理化等中考考试科目上,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素养得不到全面发展。这样做,显然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精神和义务教育的教学目标。
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得进一步强化初中阶段教育的义务教育性质,强化对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改变拿分数、升学率来评价初中阶段教学的做法,让评价方式更加多元、合理。
事实上,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30个地区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时至今日,还有那么多地方对中小学教育质量的评价存在问题,说明我们得反思,如何加快改革步伐,让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