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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舆论场上“群殴”学生并非理智行为

近几天,网上舆论的一个热点便是安徽某学校学生“群殴”教师事件。尽管教育部门“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和学生以及所在学校做出了处理,但事件本身并没有报道得很详细。比如,这是一次什么性质的考试,老师和学生只是监考教师与考生的关系还是任课教师与所教学生的关系,老师“收发试卷不当”具体是什么行为,等等,事件不清楚就急着下结论是一种并不理智的态度。

两年前,我参加了一次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一位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得主给我们做报告,他也谈到现在教师成了“高危职业”这个话题并举了一大串例子,可他又来了个“但是”——“平心而论,教师伤害学生事件远要比学生伤害教师事件多得多,只是多数这样的伤害并不为人们所知罢了。”他认为,不要说是对学生身体的伤害,有时候教师一句不当的言语或一个不当的行为都会对学生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而教师自己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

还记得去年高考刚结束,面对考生“人肉”作文材料原型事件,老师们在网上也是一片骂声,当时我曾撰文说,学生们不理智,我们不能和学生一样不理智。面对这样一个事件,我们首先应该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群体事件”,这个作文命题存在哪些不严密或不合理之处?高举“理智”的大旗硬逼着无数考生在考场上做出“大义灭亲”的抉择,这是否本就是一种不理智?现在考生们用“人肉”的方式表达了对考题的不满,我们不反思自身的问题,反而板着道德面孔谴责学生甚至主张用法律手段“严惩”学生,这就不是教育应有的态度。

学生“群殴”教师,毕竟只是个别事件。不管事件的性质如何、事件中老师和学生的是非曲直如何,如果演化成舆论场上的教师“群殴”学生事件,那就是教师的不理智了,不仅伤害了教育形象,更伤害了教师的自身形象。而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网上骂学生的教师们似乎可以容忍和理解老师掐学生脖子、掌掴学生,并认为学生的“群殴”行为是大逆不道、十恶不赦。如此为教师“辩护”,用一己之偏执绑架教师群体感情的行为,只能矮化教师形象。

作为教师,可以由此事件思考更深层次的教育问题乃至社会问题,但如果只想把学生砸来的板凳再砸回去,那就无异于是把自己也降格到“不良少年”的层次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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