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提法相比,表述上的微妙变化,对教育改革发展大有深意。
就关键词而言,都是“公平”和“质量”,但两者顺序的调整却蕴含着理念的转变。简而言之,虽然都强调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同步进行,但“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以公平为先,容易出现稀释优质资源搞机械均衡的倾向,而“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则是优先考虑质量,要求发展有质量的公平。
从理论上讲,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不仅没有矛盾,而且还相互促进:公平意味着普遍的高质量;质量的提升才能缩小差距,实现真正的公平。但在优质教育相对稀缺,尤其是城乡教育差距悬殊的现实情形下,如果过于强调公平,那就会出现“削峰填谷”强行均衡的恶果,这样的教育公平实际上是一种大锅饭思路下的“伪公平”。倘若任其发展,结果只能是所有人都难以享受到优质教育。
正是意识到过分强调公平的弊端,“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教育部分以提高教育质量作为主题词,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更加注重教育内涵发展,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支持。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正是上述思路的体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提高教育质量绝不意味着忽略教育公平,削减对薄弱地区和学校的帮扶,而是希望在各级各类学校内涵化、个性化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有质量的公平”。事实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公共教育投入要加大向中西部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落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政策,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