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应尽可能向学生开放。(7月4日京华时报)
这是一项符合家长、学生需求的好举措,因为它既为学生提供了较为安全可靠的假期健身活动场所,也盘活了学校闲置的资源,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公益性功能。近几年来,社会强烈呼吁学校向市民开放体育、图书等资源,政府有关部门也大力倡导。学校在假期向公众包括学生开放体育场馆等设施,似乎是众望所归。但具体实施起来,尚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
首先,假期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意外事故的责任界定尚不明确。正常上课期间,学生的运动安全由学校和教师负责,这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对此一般不会有异议。但在假期如果是体育设施存在的潜在风险(如单杠、双杠)或其他偶然因素等,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的话,责任界定是个难题。如果责任仍由学校独自承担,那势必大大影响学校开放体育资源的积极性。
其次,假期解决学校值守人员的补助有一定难度。一般说来,假期除了门卫正常上班、学校办公室有人值班外,一般教职员工都在休假。如果开放校内体育设施,就必须有专人管理,休假期间安排的值班自然应该享受一定补贴,但钱哪里出、谁来发尚不明确。按照现行政策,即使一些学校“不差钱”,也无权发放此类补助,否则就涉嫌乱发补贴,属于违规违纪。
再次,假期体育设施损坏的索赔制度尚待完善。如果对塑胶跑道、篮球场地、足球场等场所的损耗问题忽略不计,且完全由政府买单进行维护、翻修的话,那么学校假期开放体育资源似乎不是太大问题。但若人为地造成体育设施损坏,如何追索就成了一个不小的难题。没有索赔制度,自然难以追索赔付金;如果不索赔就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这显然不符合社会的公道正义原则。索赔制度到底谁来制订、谁来落实,这也是个问题。
学校假期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等校内资源,那就要较好地解决上述难题。为此,还需地方政府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牵头界定清楚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主动为学校担责分忧,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措施,为学校的假期资源开放买份放心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