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爸爸虐待我,我受不了啦,你们快来救我……”,最近,重庆一10岁小女孩因家长不准其涂指甲油,打电话报警说自己“被虐待”。(8月21日重庆商报)
看到这,我们又会忍不住骂一声“熊孩子”。细看近几天的报道,“熊孩子”似乎扎堆“出没”且呈现出无休止的趋势——4岁女童因没买零食赌气,报警谎称妈妈去世;12岁女孩,因为乘坐的航班在登机后被通知不能准时起飞,竟当众辱骂乘务长;15岁孩子买手机游戏装备花掉30万,却报警谎称被骗;南京一高一新生因“军训太累”报警遭“体罚”……
频频出现的“熊孩子”,不是唯我独尊、恃强霸道,就是莽撞好奇、不守规矩;不是大胆好动、不爱管束,就是性格好强、自尊敏感。“熊孩子”的养成虽有个体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处于转型期的诸多不成熟的社会环境使然。
也许是“三纲五常”存留过久,再加上各种极端事例反复刺激,人们急需寻找到一种“治疴”的灵丹妙药。于是不知从何时起,媒体一味地强化孩子的权利意识,强调“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家长无权翻阅孩子的信件”等,却很少提及孩子们必须遵守的“义务和纪律”。在解读“教育是服务”时,也简单认为社会、学校、家长应该视孩子为“上帝”。每当出现孩子“被虐”的个例时,舆论声讨也总会强化孩子的权利。
某些所谓的“教育专家”,为了“哗众取宠”、扩大个人知名度,即使深知教育的特殊性,也一样不管不顾地抛出了许多极端的教育理论,如“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惩罚是教育者的无能”,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随着家长文化层次的提升,他们有了更多的学习欲望,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部分家长在吸纳外部的育儿经验为己所用时,却忽视了教育必须因材施教。他们不去对孩子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力争靠船下篙,有的放矢,反而简单地选取报刊、杂志、网络上的文章来使用。特别是现在有些网络文章本身就有问题,这更使不少父母的教育观念走入了歧途。
社会环境的综合作用,给予了孩子们一个十分危险的“错误”信号,使他们误以为自己有着至高无上的自由权,社会、学校、家长、老师不可以对他们做出不顺其心意的事情,否则就是“违法”,就可以肆意地“反击”或“报警”。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要使令人啼笑皆非的“熊孩子”减少出没次数,短短的几声“斥责”显然是低效的,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一同发力,不偏执,不盲从,探讨高效合理的育儿理念并持之以恒地贯彻使用。如此,“熊孩子”们才会变成有智慧、有创见、有规矩、有礼貌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