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教育报及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号、“好老师”微信公众号联合推出了有关教师职称评定的系列报道,并对此进行了问卷调查,近3万名教师参与。结果显示,54%的教师认为职称评定非常不合理,建议取消;37%的教师认为大部分层面需改进与完善;68%的教师认为当前的职称评聘不能反映出教师的真实水平。
超过半数的调查对象认为“职称评定非常不合理”,建议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近七成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前的职称评聘不能反映出教师的真实水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有的教师水平能力有限,结果浑水摸鱼,晋升了高一级教师职务;有的学校管理人员近水楼台先得月,提前跨栏晋升;有的教师晋升后,开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教师有能力,有业绩,却没有晋升到高一级教师职务,等等。
其实,这些怪象看似是职称评聘的后遗症,但与职称本身的关联度并不大。如果以此否定职称评聘的意义或作用,进而取消职称评聘制度,对大多数教师特别是有能力的教师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因为不执行或执行跑偏,出现弹性或选择性执行,就认为这个制度有问题,是缺乏理性的,也无助于改变现实。
同时,也不可否认,教师执教水平和能力有高低之别,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怪象足以看出,如果教师的执教水平和能力差不多,那么谁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都很正常,又何来怪象?既然教师的执教水平和能力有差异,就需要界定或定性评价,甚至需要一个杠杆来撬动广大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而职称评聘恰好能够起到杠杆的作用。
或许有人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教师就没有评聘职称之忧,在不犯严重错误的情况下,教师的工资每年晋一级,薪资也会升一级,也就是教学愈久,薪资愈高,这与教师有没有发表论文、有没有上公开课都无关。
但是,我们只看到了人家没有评聘职称之忧,没有发表论文和上公开课之忧,但他们有没有学历提高之忧,年轻教师有没有工资总是比老年教师低之忧?有没有我有能力、有业绩,工资却比工龄长而能力差的教师低之忧?
笔者认为,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中出现怪象,原罪不是职称制度,而是评聘标准和评聘程序。也就是说,职称评价标准不合理、不科学,没有凸显教师能力和业绩;职称评聘程序不透明,没有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而,把职称评聘标准的不合理、评聘程序的不透明等污水都泼到职称头上,是放大了职称的消极作用,同时也弱化了职称评聘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此,职称可能会被更加妖魔化。
职称不是坏孩子,更不是怪胎,他的健康需要广大教师精心呵护,更需要职称评聘部门倾听广大教师的呼声,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在评价标准和评聘程序上着力,优化评价标准,规范评聘程序。同时,可以实行评聘分离,及时修复中小学职称评聘中的漏洞,让职称引领广大教师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