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突然将学生饲养的宠物仓鼠从笼子里拿出来,当着学生们的面把一只仓鼠咬死并生吞入肚,事后还对学生进行辱骂。目前,该教师以“涉嫌虐待儿童”罪被警方调查。(5月19日国际在线)
该教师称,他生吞仓鼠是为了教育学生“生命是多么珍贵”。因为他对鼠类情有独钟,平时看到小老鼠被孩子们踩死或受折磨,总感觉这是一种轻视生命的错误做法,所以这次鼓起勇气,用生吞仓鼠这一特别的方式教育孩子珍爱动物。没有想到弄巧成拙, 反而“涉嫌虐待儿童”罪被警方调查。
教育孩子珍爱动物、珍视生命,值得肯定,但用如此残忍、残暴的方式,实在不可取。生吞仓鼠,对学生是一种精神伤害,因而被判违法。在我国或许不会发生教师生吞仓鼠事件,但类似于生吞仓鼠的事件时有发生。
比如,在全班学生的面前,嘲笑只捐款1元的同学;在学生作业上批注“狗屁”……经媒体曝光的这些老师的行为,不都是“涉嫌虐待儿童”吗?退一步讲,即便这些行为不“涉嫌虐待儿童”,但对学生的精神伤害是肯定的,依然值得警惕。如果任由这些行为发展下去,后果很严重。
笔者还读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一名学生带了一条毛虫到学校,准备在科学课上做观察实验。语文课上,这名学生忍不住拿出来看,同桌的女生突然看见一条毛虫,吓得尖叫起来。上课的老师很生气,问清楚女生尖叫的原因后,要求那名学生把毛虫送到讲桌上。学生担心老师没收他的毛虫,便没有把毛虫送过去。老师怒气冲冲地来到这名学生跟前,伸出手,命令学生把毛虫交出来。然而,学生依然不交,并说:“下节科学课,我们要观察毛虫。”老师不由分说,从学生的课桌抽屉里夺走了毛虫,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毛虫粉身碎骨,一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惨死在老师的脚下。这名老师的行为跟韩国教师生吞仓鼠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如今,我们认识到了对学生肉体伤害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故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对学生精神伤害的严重性和危险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我们应从韩国的这起教师生吞仓鼠事件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到某些行为对学生精神伤害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杜绝对学生精神伤害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