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二中一位老师在课堂上晕倒,至今仍重度昏迷,需要巨额医疗费用。学校发起爱心募捐活动,这是很有意义的创意,遗憾的是,政教处“任性”制定的一些强制性条款引发师生抗议。有学生反映,个别班级对于5元以下的捐款拒收,有捐两元、三元的学生被批评。
强制捐款在校园里时有发生,并非巴中二中首创。据媒体报道,曾有一名小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给地震灾区捐款活动中,只捐了1元钱,结果遭到班主任的嘲笑,后来班主任又以作业没做好为由,要求这名学生自打手100下。
无论是捐得少被通报,还是被嘲笑,甚至被体罚,凸显的是师者的傲慢无知。募捐活动也是教育活动,学生捐多少,由学生自己做主,老师应该尊重学生的决定,而不应该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再说,捐款的金额只是教育活动的副产品,爱心、善意不可能用捐款的多少来衡量。
想起一个故事。一个穷人问佛:我为什么这样穷?佛说:你没有学会给予别人。穷人:我一无所有如何给予?佛:一个人一无所有也可以给予别人七种东西。颜施,微笑处事;言施,说赞美安慰的话;心施,敞开心扉对人和蔼;眼施,善意的眼光给予别人;身施,以行动帮助别人;座施,即谦让座位;房施,有容人之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给予别人的,不只是钱物,还有很多东西。没有钱物可捐,给予别人另外七种东西,也是行善,奉献爱心,同样值得称道和肯定。有的学校和老师不是不懂这个理,只是他们喜欢自以为是,习惯于对学生发号施令,故在组织捐款活动中提出附加条款。笔者认为,提倡学生颜施、言施、心施、眼施、身施、座施、房施,比组织学生捐赠钱物有意义,或许更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一旦学生养成了颜施、言施、心施、眼施、身施、座施、房施的习惯,则终身受用。即使人穷,一无所有,心却不会穷,仍是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能够给予也乐于给予他人许多东西。
有人把“舒”字进行了解析,左边是舍得的“舍”,右边是给予的“予”,合起来解释,“舒”就是舍得给予的意思。所以“舒心”的意思就是,一个人舍得给予别人,心情才是舒展的、舒畅的,内心才是愉悦的、快乐的,即助人为乐。
但是,舍得给予的前提是量力而行、心甘情愿。如果以舍得给予为由,强制他人给予一定数额的钱物,那么给予者和被给予者的心情肯定都不会舒展、舒畅。特别是学校在学生中组织捐款活动时,不应该鼓励学生“舍得给予”,更不应该把“舍得给予”与对学生的考评挂钩。因为用这种方式“引导”学生捐款是变相的强制捐款,即使如学校所愿,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也是募捐活动的跑偏,是教育活动的败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