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张震宇说,从家长委员会的运行情况来看,由学校主导的家长委员会弊端丛生,家长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被弱化。在运行中,不少家长委员会受制于学校,没有什么“话语权”,对学校决策“言听计从”,甚至成了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
如今许多学校的家委会都形同虚设,存在着走形式和当花瓶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当前应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家长委员会应有的作用,笔者对此深表赞同。但笔者对其提出的应强化家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给予家委会在学校重大决策中更多“话语权”的建议不敢苟同。
当前学校应对各级各类督导、评比和检查已经难堪重负。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方青对各地100位校长就“学校负担”问题作了问卷调查,竟发现有些学校一年中接收的各类文件多达1000多个,最少的也有几百个,评比、检查任务更是随时可见。在如此办学状况下,若学校还赋予家委会更多的学校重大决策的“话语权”,是否可能导致学校决策的复杂化,从而弱化学校的执行力,那学校岂不是作茧自缚?
更何况,教育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涉及到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很多专业层面的知识,有着内在的规律。“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自然应该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倘若家委会可以堂而皇之地卷入学校管理的各项重大决策,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手画脚,那岂不是乱了套?因此,学校不应该赋予家委会过多这样的“话语权’,否则自讨没趣不说,也让学校管理工作陷入混乱状态。
在笔者看来,家委会和学校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孩子,家委会的功能更多的应当是服务学校和服务孩子,重点在于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更好地培养和教育孩子,而不是掺和到学校的各项重大决策中,搅乱学校应有的正常管理秩序。
当然,倘若学校某一重大决策需要广泛听取家委会的意见,家委会责无旁贷要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出谋划策、献计献策,但给不给家委会这样的“话语权”应当由学校决定。但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学校应革除传统的封闭式管理理念,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给予家委会应有的学校工作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和建议权。
并且,在笔者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委会工作也应当与时俱进。学校除了赋予家委会以上应有的权力,让家委会为学校的发展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更好地服务学校和孩子之外,学校还可以让家委会为学校分担一定的特殊性工作。比如,比较容易引发家校纠纷的春、秋游活动,学校不妨请家委会牵头负责组织;防不胜防的“校闹”事件,学校也可以请家委会作为第三方介入协调处置。从而真正发挥家委会的作用,为学校排忧解难,使得学校可以安静地办学。
话说回来,虽然家委会在学校没有更多的“话语权”,但并不代表家委会对学校决策要“言听计从”。倘若学校管理不当,或者是学校出现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家委会在向学校建议无效的前提下,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厘清家委会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使得家委会不会与学校“一个鼻孔出气”, 甚至成了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从而真正发挥家委会对学校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