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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观念落后,是教育的大敌

批评学生,是教育的应有之义,是教师的“自然权利”,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这样的常识如今需要花大气力普及,这真是一件遗憾的事。

常识日渐模糊,教师不敢管学生,又有其深刻复杂的成因。

首先,自近代以来,西方的民主人权平等思想观念日渐被国人所接受,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尊严人格权利个性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对未成年学生身心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提到新的高度。对此悄无声息的观念巨变,教育和教师似乎还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师道尊严、师尊生卑等落后观念盘踞一些教师的头脑。一旦两种观念因批评教育学生而“短兵相接”,师生间以及教师与家长间的矛盾、对抗就不可避免。为减少矛盾与摩擦,教师只好“少惹事儿”,不愿管学生。

其次,我国实行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衍生出的负面结果是,父母对子女溺爱成风。家庭对学校教育的粗暴干涉不仅让教育批评如履薄冰,而且让教师心生畏惧,生恐一不小心就接到处分。

再次,面对频繁发生的教师因批评学生而遭家长指责、侮辱甚至殴打,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作为教师权益的保障者往往选择息事宁人,结果涉事教师孤立无援,含泪忍辱。物伤其类,类似案例对其他教师的心灵震撼和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基于以上原因,教师明哲保身,不愿不敢管学生也在情理之中。然而,教书育人毕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面对未成年学生的不正当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听之任之,是教师的失职。久而久之,学生愈发难管,教师的威信愈低。如此,教师的价值何在?教育的希望何在?

现实中,不少老师在感慨“世风日下,都不敢管学生了”的同时,也在不懈努力,想方设法地管好学生。这反映出多数教师的良知与坚守。

但光有教师的良知和坚守是远远不够的,要破解“学生难管”、“不敢批评学生”的难题,除了国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教师的正当教育权,社会加大普及教育常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外,关键还在教师自身素养的不断提高。

教师自身观念落后是教育的大敌,自觉学习并践行现代民主平等思想,需要教师从与学生交往的一言一行做起,从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做起,从“蹲下身子与学生交流”做起。对犯错学生居高临下、动辄训斥的做法不仅有悖于时代潮流,更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家长的抵制,必须补齐教师现代民主素养缺失的短板。

面对家庭教育的扭曲与落后,有专业素养的教师首先想到的不是对家长横加指责,而是如何以自己的专业、智慧与家长交流。当家长认识到老师的确是和他一样站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立场时,他们还会对教师的批评教育耿耿于怀吗?所以,自觉学习并掌握与家长交流沟通的方法无疑是现代教师必不可少的素养。

面对有关部门的消极作为,教师要学会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现实中,因批评学生而受辱受害的教师,很少有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坚决为自己维权的,多数选择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内部协调”,而这种协调其实就是以牺牲教师人格尊严甚至身心健康为代价换得学校的平安无事。教育内部的委曲求全使得“肇事者”有恃无恐。所以,如果因正常履责而遭遇校外人士的人身攻击甚至殴打,不管后果严重与否,学校以及教师都应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坚定不移地伸张正义,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法律法规要成为教师合法权益的“护身符”,教师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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