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是安徽阜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学的日子,但阜阳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六年级(2)班的教室里却空无一人,其原因在于该班语文老师被学校调换到其他年级,为了表示反对,班上30多名学生在家长的支持下集体翘课。对此,网上的评论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这是正确的维权方式;有的认为这是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行为;有的甚至认为家长要闹大点,否则学校不会重视……
之所以有网友认为这是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甚至鼓励家长闹大点,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长期以来,国人逐渐形成一种错误的思想观念,认为只要对孩子好,“左”一点不是问题;其二,一些家长错误地认为,“学生翘课”属个人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更谈不上违法违纪;其三,少数人认为,在家校关系中,学校始终属于强势的一方,家长属于被动的一方。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家长认为,法不责众。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教师是受政府委托为学生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讲,新时代的人民教师不是封建社会的“私塾先生”,不应该成为某个特殊群体的“专属产品”,家长没有权力指定或要求某位老师成为自己孩子的任课教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学校拥有独立的办学自主权,教师调整权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力。教师调配是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大教师的交流轮岗符合教育规律,是推进教育均衡的关键举措,也是保障和提升学校办学活力的现实需要。从教师调整的程序看,没有任何法律或政策规定,学校教师调整必须征求家长意见。
当然,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角度考虑,学校在调配教师前听一听家长的意见也无可厚非。另外,教师调配后的沟通交流也很有必要,学校应以最大诚意讲清教师调整的理由,以赢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但是,这都不是家长绑架学生集体翘课的理由。家长绑架学生集体翘课,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必须坚决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