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校长反映,假期学校里既没老师也没学生,但安全检查还是要照常进行。这种做法是不是有点形式主义?近年来,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一个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所有学校都要买单吃药。
“生命高于一切,没有安全何谈教育”,这种认识本身并无不妥。但在近几年的实践中,学校以保证安全为由,取消了一切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体育项目、学生实验和实践活动,连春游这种常规活动也不敢组织了。“生活即教育”“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成了空话。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把安全奉为“天”,其他一切工作都得让路,甚至以安全的名义绑架孩子成长,此类做法值得商榷。如此,又将教育置于何地?
一般而言,学生年龄小、安全意识薄弱,无论采取多么严密的保护措施,安全问题还是无法避免,对此,家长和社会必须有清楚的认识。讲安全肯定没有错,但我们必须厘清非管理责任与学校安全责任,科学厘定主次责任,如此才能真正做好安全服务工作,让学校教育回归常态。
意外事件与学校无关。学生走路不慎扭伤了脚,上体育课不慎擦破了皮,参加运动会扭伤了腰……学校安全工作即使做得再细致、再扎实,这些事情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必须将意外事件从安全责任中剥离出去。
非管理责任与学校无关。要明确校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校长对照职责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至于那些非安全管理责任,不能强行让学校“背锅”。
科学、合理划定安全责任。有些安全事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比如,学校明令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也很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学生因骑电动车发生了安全事故,相对于家长和学生而言,学校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没有责任。
学校要承担安全责任,但不能无限放大学校的安全责任,科学划分安全责任,并明确处理方式,校长心头沉重的包袱才能放下,才有心思和精力谋划学校发展的蓝图,从而做到教育与安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