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荣誉感、使命感、幸福感,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文,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河北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时组织举办退休教职工荣誉退休仪式。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青年教师、部分教职工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参加,由学校或学区主要负责同志向退休教职工颁发荣誉退休证书或纪念章,由工会赠送纪念品。
“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体现了教育部门对退休教师的关怀,也是对在职教师的鞭策和鼓励。但是,落实此项制度,应由各地政府部门主导,而不是由学校主导。
即便没有制度要求,很多学校也会为退休教师举办退休仪式。但从以往的实践来看,退休仪式基本以茶话会、座谈会或者欢送会为主,参与的人员基本还是原来“那班人”,教师的自我价值感不高。小规模学校由于教师数量少,仪式感也不足。如果由当地政府部门主导,把当年退休的教师集中起来,举行一个隆重的退休仪式,再浓墨重彩地宣传一下,更能提高教师的获得感。
根据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的规定,“学校或学区主要负责同志向退休教职工颁发荣誉退休证书或纪念章,结合工会有关政策赠送纪念品”,日常还需定期走访。这些做法简单易行,也确实能够温暖人心,但活动产生的经费如何保障?一方面,学校办公经费有限;另一方面,根据现有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很多项目不能报账。因此,制度出台后,还必须出台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
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不能只是“荣誉”,还要让退休教师得到实惠。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把温暖送到老教师心底,让教师有沉甸甸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