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人民网向山东省委书记留言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文楼行政村,学校老师为什么缺,到底啥原因?针对这一留言,山东留言办理3月1日回复称,菏泽市牡丹区现有教职工数量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教师较多,“产假式缺员”现象明显。考虑到该学校实际情况,已责成沙土镇中心学校为该学校调整充实了2名在编教师,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回复提及:“牡丹区应配备教师12009人,缺编2438人。”“沙土镇文楼小学位于牡丹区的最东部,与巨野县相邻,地处偏远。现有学生223名,六个教学班,6名在编教师。”也就是说,全区教师缺编率为20.3%。山东省2011年规定,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按照这一规定,文楼小学在编教职工数应不少于11.7人,缺编率达48.7%,远高于全县整体水平。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配齐配足教师,学校才能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乡村教学点“招不到”“留不住”教师,除了环境、交通、发展等因素,还与管理有很大关系。因为乡村教学点隶属于乡镇中心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便将教学点的教师编制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把教师分配到中心校,任由学校统筹安排。有的乡镇中心校校长“一体化”管理意识不强,把“不听话”“不喜欢”“不上进”的“三不”教师派往教学点,甚至克减编制、人员,让教学点聘请代课教师。
这样的管理方式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教师不齐、不足、不优,学校难以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影响学生全面学习;乡镇教学点的教师表面看比中心校教师多不了几节课,但要跨学科上课,很多教学准备、辅助、收尾活动只能在下班后进行,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有的代课教师不能适应教育岗位,还挤占了公用经费,影响在编教师的福利,拉低了教师的幸福感。
事实上,越是边远、规模小的教学点,对教师的配编要求越高。以80名学生为例,在规模较大的城镇学校,相当于两个班的人数,配置4-5名教师,即可顺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在年级完全的乡村教学点,还要考虑学校管理、辅助兼职、班级设置、产假代岗等现实问题,教师数量翻一番可能也难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作为乡村教学点的直管单位,乡镇中心校要考虑所辖教学点在教师配置方面的特殊需求并适当倾斜,可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走教”“轮岗”制,不能因为教学点地理偏远、体量小微在师资配备上降低标准。作为学校师资的直管部门,县级教育部门要协调编制、人事机构,适当提高乡村教学点的教师配置标准,并实行单独管理、定向分配、严格督查,不可与乡镇中心校“搅成一锅”,由着乡镇中心校任意发挥。
乡村教学点是乡村教育的末梢,也是乡村教育的短板。实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加强乡村教学点建设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尤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