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备受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日前发文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
校内小卖部、超市(以下简称“小卖部”)治理问题由来已久,但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治理成效并不显著。在一些学校,下课铃一响,校园小卖部就门庭若市,成为校园一景。
笔者认为,设不设小卖部,怎样开设小卖部,都要从学生合理的需求出发。非寄宿制学校,学生走读,设置小卖部弊大于利,还是不开设为好;寄宿制学校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寄宿制学校,学生较长时段学习生活在学校,开设小卖部能够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利大于弊,应该开设。
但现实情况是,校内开设的小卖部,房产为政府所有、学校管理,经营收入中的一部分还要以承包费、租赁费或管理费等形式交给学校,学校与小卖部、小卖部与食堂都有一定的利益纠葛。小卖部不是学校的组成部分,但又是在校内经营的实体,管理存在一定的“真空”。基于此,校内小卖部要按需“取”“设”,实施“一刀切”“切一刀”。
所谓“一刀切”,就是坚决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摸清校内开设小卖部的实际情况,根据校情、教情、学情,确定拟取缔小卖部清单,制定限时取缔时间表,并通过政府网站、校门口公告等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通过适当退租补偿等形式,迅速完成与小卖部的关系切割,为取缔小卖部扫除障碍。要抓住小卖部治理的关键少数——校长,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对阻挠、拖延取缔小卖部及明关暗开小卖部的行为说“不”。要建立校内小卖部治理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所谓“切一刀”,就是切断学校与小卖部的利益关系,重构校商关系。严格说,校内小卖部房产为国有资产,小卖部经营者缴纳的租赁管理费用应该进入公共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教育系统共同使用。但长期以来,这些费用却是“专款专用”,小卖部因此成了学校的“钱袋子”,学校与小卖部形成了利益关系,招商招租环节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基于此,从学生实际需求考虑,确需设立小卖部的学校,有关部门要对拟设立小卖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推进小卖部回归市场,管理权由学校转移给市场监管部门,纳入社会服务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建立校内小卖部设置基本规程,严格限制小卖部设置规模,制定小卖部售卖商品清单,对所售商品进行准入、质量、价格、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切断小卖部与学校的利益关系,严格租赁费收取使用。收取的房屋租赁费用要进入政府公共财政,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打消学校利用小卖部牟利的念头,营造亲清的校商关系和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