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移动技术和大数据的发展,公司治理和治理趋势所产生的影响,管理创新已经落后于技术创新,同时公司治理的创新又滞后于管理创新,那么面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挑战,一定要坚守公司治理思维面对各种挑战。
他认为,技术发展,社会经济转型,推动着公司治理边界拓展,呈现出了从公司治理到集团治理、跨国公司治理,进而到网络治理的发展趋势,移动互联技术又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表现出新的特点。移动互联网对于公司治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传统的公司治理是垂直的,随着集团治理、跨国治理的发展,公司治理实际上也朝着扁平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出现,使原有的企业内网络、企业间网络和社会网络,由于技术的导入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网络治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网络进行治理,网络是工具。比如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我们就导入了网络投票。二是对网络型组织如何治理。现在确实是往这两方面走了,而且变化是巨大的。因为网络治理特点不光是更加强化了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另外,治理行为的出发点也不只是简单地从自身出发,还有一个协同效应,治理的边界得到了拓展。网络治理使治理行为、治理边界、治理成本、治理风险、治理评价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移动互联网方面,从PC到智能终端,到近年出现的可穿戴设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治理带来什么变化?利益关系变了,信息结构变了,治理成本变了。
弱化了利益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
微信的朋友圈逐渐形成“小而美”的商业业态。微信朋友圈的影响,在中国这样一个重视关系的国家的影响力比别的国家更强。微信的朋友圈改善了、弱化了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原来我们的信息披露是层层下来的,你没拿到报纸都看不到,有几个中小股东去订报纸?现在就不一样了。信息面前,人人平等,影响了主体的治理意识和治理资源。
大数据时代也进一步推动着这种变革——数据更多、更广、更杂、更好。这种变革包括刚才讲的互联网金融等等这些新的业态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就为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
移动互联强化了网络治理。除了工具、业态,还催生着新的股东社群,新的网络社区主体。原来不参与治理的小股东,没有能力、没有成本的参与者,现在都有机会参与了。而且社群,作为外部主体积极参与治理。新媒体、自媒体也积极影响治理。交互在线、实时、不受地域限制的移动互联特征推动了公司治理的“现代化”。
近双汇公司说微信上有人误解传谣,让他们损失了300亿元市值,要讨个说法。但是拿微信打官司不好打,别人在微信上造谣你怎么办?我们原来想到控股股东、经营层,现在一个稍微弱相关的关系,一个利益体,一个谣言传出来就可以让公司治理陷入危机。
阿里集团作为网络高科技企业,无论对美国还是香港市场来说,都是值得争取的对象。但,何以阿里上市之路如此坎坷?其核心在于围绕控制权的制度创新——“合伙人制”与外部治理环境的冲突和再匹配。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其实就是在公司章程中设置的提名董事人选的特殊条款:即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来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本质上类似给予马云等合伙人以控制权优先股,是现有规则难以解释或允许的治理模式创新。
为什么马云等在并未让渡收益权的情况下,雅虎、软银等大股东没有提出相应异议,反而支持合伙人制度顺利通过?
在高科技网络组织中,控制权对技术持有者至关重要,是技术能够自由流动、使用和发挥应有效果的保障。沿用“垂直化”治理模式,无法保证对技术持有者的有效激励,难以保持企业发展所需的持续动力。所以,对于网络组织来说,“垂直化”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需要调整以技术核心为主的管理层在治理链条中的位置,逐渐向“扁平化”治理模式发展。
网络投票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现代公司治理利用移动互联时代的技术,可以降低利益相关者,包括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治理成本。这个变化是革命性的。而且这方面的变化又带来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新机会和新问题。现在我们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网络营销,营销的是产品和服务,面对的是消费者和客户。对于公司董事会、高管、董秘们来讲,下面要考虑如何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和网络治理思想,营销公司,开展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服务好投资者这个资本市场的上帝。
移动互联网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发展,同时新兴移动社交群体对治理也有很大的影响。大数据时代加速了信息流动,但是怎样让公司治理在大数据时代下也进行改善和变革。事实表明,大股东、小股东,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和利用网络投票的股东,尤其是小股东,他们的立场、利益、诉求不同,开展网络投票,股东参与结构变化直接影响着股东大会投票和决策的结果。移动互联也推动公司治理进入了大数据时代。
公司治理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次性的行为,伴随着组织发展的始终。移动互联网时代,公司治理还要面临很多挑战,治理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