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角度看,一部战国史基本上就是一部秦国扩张史。讲秦就绕不过秦赵之争,绕不过长平之战。
长平之战,赵军断粮四十六天,以致“人相食”,赵括战死,四十万赵军投降。对降卒该怎么办?《史记》上说,武安君白起寻思,赵国士兵反复无常,不全部杀掉他们,恐怕要出乱子。于是,将四十万赵国降卒全部活埋。
对于白起活埋四十万赵卒的原因,也有人认为“杀降”是当时打仗的习惯(秦军打仗,动辄斩首多少万、杀多少万),还有秦军“养不起”这四十万人的说法。
最近看到一说,白起坑四十万赵卒,可能是为秦军将士谋“福祉”。
这真是让人大跌眼镜!然而,似乎又不无道理。
那么,我们不得不看一下秦军是如何评功评奖的。
商鞅实行耕战制,有个配套措施叫“首功制”。首功制,不是指谁第一个立功的制度,而是以获取敌人“首纪”多少论功的制度。
秦法规定
:士兵能够获得敌国甲士一颗首纪,就赏赐爵位一级,田地一顷,住宅地九亩,赏一仆人供其使唤;欲为官者,可为五十石之官;奴隶斩获敌首可以成为自由民(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秦军彪悍,可见一斑。另外,可以看出,秦军里可能很有一部分是奴隶)。
这是赏。那么罚呢?
如果战场降敌,将诛及其父母妻子;被俘归来,一律要被没为公家的奴隶。
由此见得,在打仗方面,赏很重,罚亦很重。我们在《为什么商鞅身死而其法存?》一文中讲到,范雎的救命恩人郑安平率两万人投降赵国,范雎吓得一身汗。范雎是怕被郑安平连坐,昭襄王放了范雎一马,郑安平的家人肯定是全部被诛,至于那两万将士的家人,很可能都沦为奴隶。
负责指挥大兵团作战的将官又是如何计功的呢?
全功
秦法规定:军队攻城围邑能斩敌首八千,野战能斩敌首二千,即为。获全功的部队,从普通士兵以至大将,“尽赏”。赏格是:凡有爵者,自公士至大良造皆赐爵一级;大将、参、御“赐爵三级”。御即车夫。参即参乘(也作骖乘),又名车右。古代车战,车夫在中,主将在左,参乘在右。御者的职责是驾驭车马,保证车马进退有节,安全奔驰。车右职在对敌格斗,保护将帅安全。
达到“大夫”级别的,每晋爵一级,同时享受如下待遇:“税邑三百家”,赐奴隶六人,铜币五千六百个。达到“卿”级别的,每晋一级,“赐邑三百家”外,还“赐税三百家”。赐邑应当是把城邑赏给臣下,作为封邑;赐税则是把税收赏给臣下,土地人民仍属公室。(秦设爵位二十等,可参阅拙文《千古第一绝唱——秦孝公和公孙鞅的一世情缘》)。
上面说的似乎也不难,野战不就砍八千个脑袋嘛,这还不简单?
且慢!斩首拜爵还有条件诶,那就是斩杀敌人首级的数量必须超过己方死亡的数目,要的不是“毛收入”而是“净收入”。如果己方战士的伤亡甚于敌方,非但不能论功行赏,反要依律论罪。如果己方战士的伤亡人数与敌人的伤亡相等,则功罪相抵,不赏不罚。必须是己方斩杀敌人的数目超过己方的死亡人数,并在其中扣除了己方死亡的人数之后,方能依“斩一首者爵一级”的规定论功行赏。这样一来,胜与败很可能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时打了胜仗而己方伤亡惨重,或者打了败仗却极大地杀伤了敌方,就极有可能出现胜而无赏、败而论功的极富戏剧性的场面。
举个例子来说明。
始皇帝嬴政准备灭楚,问老将王翦,需要多少军队。王翦说,非六十万不可。嬴政又问少壮派大将李信。李信说,二十万足矣。嬴政大喜,对王翦说,老王啊,你老啦!胆子也小啦!呵呵呵。之后,派李信、蒙恬统兵二十万进军楚国。李信前期很打了几个胜仗,大破荆军,而深入楚境之后,楚国派大将项燕(项羽的叔叔)迎战,结果是大破李信军。
嬴政大怒!这让我们为李信捏一把汗。然而,李信惨败,似乎嬴政并没有把他怎么样,至少没有迹象表明秦始皇追究了他的责任(副将蒙恬就没受处理,后来深得嬴政信任),这说明秦军的“大破荆军”与楚军的“大破李信军”,就首功来看,很可能功过相抵,嬴政虽然恼火,但也没怎么难为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