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茶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在抽查中发现,大型茶饮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但一些中小型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简陋,工艺落后,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此次抽查共涉及到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安徽、河南、四川、陕西、浙江、江苏、福建、湖南、湖北、广东等14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44种产品,合格3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 6.4%。
这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有些产品原材料进厂后未经严格检验把关,或是有些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和配方不合理,生产工艺参数和配料计量不严密,造成茶饮料中茶多酚和咖啡因指标不合格,导致茶饮料产品的降胆固醇、利尿、解毒等功效有所削弱。
有些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生产的产品卫生质量较差,造成产品微生物卫生指标超标。
本次抽查中发现河南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下“火绿茶”低糖茶饮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经检验为7800cfu/mL和93MPN/mL;合肥市肥东华力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雄牛冰绿茶”菌落总数经检验为690cfu/mL,均远远超出标准规定。
本次抽查的广州市海珠保健食品饮料厂生产的“金顺冰绿茶”,经检测已超出标准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有的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运输和储存条件控制不够,造成碳酸型调味茶饮料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另外,部分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要求,产品中检出了甜味剂如甜蜜素和防腐剂如山梨酸,而标签上却未进行标注,这也是发现的众多问题之一。
质检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茶饮料的标签中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合格的茶饮料在饮用时用肉眼观察可见的外来杂质,允许稍有沉淀,具有原茶类应有的色泽,具有品种特有的香气和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