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里,并没有人刻意的去追求什么。大学里的恋情也是如此。
大一
风儿是大学一年级的新生。在秋季运动会上,他与小玲报了混合双打羽毛球。他们是同班同学,风儿对感情的事情还一无所知,只是很关心小玲。他们羽毛球队里一共有十六个人是参加混合双打的,其中只有风儿和小玲不是恋人关系。其实他们都是大一的新生,并不是两个人长相死守那种。只不过现在都是孤身在外,很希望得到一些关怀,而这种来自异性的关怀最终会发展为恋情。
风儿开始对小玲有好感了,可他们彼此都清楚,他们是很好很好的异性朋友。可是小玲不想为了自己能得到一些关怀和拥抱而增添别人的负担。当风儿提出要和小玲做恋人的时候,小玲拒绝了。因为风儿只是说“看,我们周围的人都成双成对,我们也在一起吧。”小玲想:他只是因为现在看到别人在恋爱,所以自己也要恋爱,但是那太过于盲目了。盲目的爱情是没有基础的,这样的爱情不可靠。以后风儿会长大的,他会明白当初我拒绝他是为了他好,因为没有爱的恋情终究会失败,终究会给两个人带来伤害。
难道恋情只是希望在孤独的时候找个伴儿,在冷的时候能找个怀抱取暖么?
大二
玫是大二的学生,她是个相信缘分的人,只是缘分一直在和她玩着捉迷藏的游戏。
大二了,二十岁了,玫想我已经过了不懂事的花季,盲目的雨季,也许在二十岁这个年纪可以谈谈情,说说爱了吧。想到这里,玫就激动不已。
其实,玫在上大一的时候,就开始注意与自己同年级的一个男生了,只是她一直认为十几岁的肩膀还无法承担起如此伟大的爱情。那个男生真的与玫很有缘分,他们总是可以偶遇。例如,放学后,他俩总是在同一时间回家,经常会在路上见面。他们会在很远的地方注视着对方,但彼此却从未说过一句话。玫总是偷偷的注意着这个男生的一举一动,因为她相信,这就是缘分。
后来,玫的好友给玫介绍了自己的男友,玫简直不敢相信,居然是她暗恋很久的那个男生。玫与他们走在一起,表面上不露声色,心里却满是伤痛,她听到心碎的声音。
但是玫不相信缘分与她开的这个大玩笑,这次玫是认真的,她不想这份感情就这样石沉大海。终于,玫在与他单独相处的时候对他告白“虽然你已经成了朋友的男友,但是我还是喜欢注视你的感觉,在我心底深藏着一份爱,那就是你;爱意越深,我越不能自拔,但一想到朋友,我不知这样做对不对?”突然,男孩抱住了玫“其实,我也一直爱着你,只要能注视你,我甘愿留在你朋友身边。”
不久,朋友看出了他们真挚的感情,知趣的退出了。
为什莫,每一份爱情都要伤人?
大三
老大是整个大三年级的活宝,之所以叫他老大是因为他曾经蹲了一年班,后来又病休了一年,而且他在原来的年级里生日也是大的。细细算来,他比我们这一届岁数小的要大三年。真不明白,老大今年都该24了,还像个孩子一样,处处要我们这堆师弟关心、照顾。
告诉大家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老大到今年为止,还是一个处男。每当我们晚上聊天问老大“难道你就不为还是处男而脸红?”老大开始显露出他无赖的唐僧嘴脸“做处男需要脸红么?我为什莫要脸红呢?难道真的要脸红才可以做处男么?人家都说要小白脸,为什莫我要脸红?”哈哈!老大就是老大,比我们多吃了两年白饭不是盖的。老大还动不动就感慨“哎,现在的年轻人呀!”每到此时,大家群起而殴之。最可气的是,宿舍里都为找女朋友而着急,只有老大戴着随身听四下无人似的高唱“找一个什莫什莫什莫的人来告别单身”真是活活能把人给气死。不过,老大也是有他的优点的。例如,室友失恋,老大可以列出不下100条,不,是1000条女人不好的理由。在老大的教导下,室友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份恋情。目的只有一个:耳根清静。
在老大还在宣扬“女人是祸水”的理论和“最后处男”之精神的时候,老天爷赐给了老大一份意外的爱情。哈哈,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下老大老实了,不吵闹了,成熟了。我们奇怪是哪个女子有如此魔力,竟让老大这茅坑里的石头开窍?经过一番调查得知:这一奇女子学生物,品学兼优。晚上大家逼问老大才晓得:老大和那女子被同时分配到研究所实习,老大只见了一面便沉沦了。老大还说“其实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但我当时就觉得为她做什莫事情都甘心”。老大恋爱也疯狂,每天打电话,其实走路也不要5分钟就可以到学生公寓的。老大说这叫Romantic。老大开始晚归,直到有一天出去了很久都没回来。大家都在讨论“老大失贞”的问题。结果一聊就忘了时间,从11点熄灯开始聊,聊着聊着灯亮了,吓了大家一跳,一片寂静后齐呼“都5点了!”这时才意识到老大在我们心里是那莫重要,竟然忘了睡觉,想起来都为自己不值。为了我们的付出有所回报,老大如实汇报:那晚女子请他吃饭,算是谢他。吃过饭就聊天,然后就遛弯,奇怪的是他们围着小区转了很多圈,女子别无怨言,后来看表快12点了便送女子回家。到学校见大门锁了,就去网吧上了一宿的网。大家本以为老大失贞,结果却平淡无奇。不过从那以后,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算是补偿。莎士比亚说过:如果结局是好的就一切是好的。老大终于死也可以瞑目了。
多年后,我们问大嫂当初为何同意老大求婚,大嫂说“那次请他吃饭,我知道学校已经锁门想留他住宿,他执意不肯,我知道他是个好男人,而且交往这莫多年,他从不叫我为他洗衣服做饭,我知道他是爱我的。这辈子嫁给一个爱我的好男人,是我最大的幸福。”我们笑着走到老大面前“老大请客,否则我们就告诉大嫂,你家里有一台手搓式洗衣机。”老大忙伸手捂我的嘴。
老大,恭喜你找到归宿。
大四
黄昏恋大多没有好结果。
大四了,大家都在为找工作和留北京忙碌着。悦儿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她虽然长的不是很好看,但家庭背景好,是外地男生追逐的最好对象。
俊文是个南京孩子,很想在毕业后留在北京发展,可是他的女友历历希望他可以和自己一起回家乡。他们之间已经有三年的感情基础了,历历准备回家乡后就和俊文结婚,做个贤妻良母。可俊文不想让自己的下半辈子都在那个穷苦的小山村度过。为了自己的今后,他离开了历历。尽管历历是那莫的可爱,长的好像是中国古典的水墨画,头发又黑又长,但这一切都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俊文凭着自己的外貌和过人的口才在毕业前追到了悦儿。他伤了历历的心,历历也因此精神上出了问题。
悦儿知道这所有的原因后,还是和俊文结婚了,只是结婚后不到两个月她就知道俊文不爱自己,毅然决然的离婚了。但是她还是托关系给俊文找了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俊文虽然每天绅士的走在大街上,却总感到每个与他擦肩而过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注视着他,好像在骂他:衣冠禽兽。不久,俊文发现酒精可以帮助他。他拿着酒杯,想起了历历,那个水墨画般的女孩。当时他们都没钱,历历知道俊文在长身体,每天都把自己的饭票省下来给俊文买荤菜,而自己只吃最便宜的菜,而且,每天只吃两顿。就因为这样,历历得了缺铁性贫血。俊文买了红糖给历历熬糖水,历历感动的哭了很久。俊文明白:历历是比我自己更爱我的人。想着,俊文留下了眼泪。
历历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俊文给她的打击使她变成了一个坚强的女人,她不再轻而易举的哭泣,不再为失去的爱情心痛。历历利用自己在大学里所学习的东西带领乡亲们发展养猪业,在当地建立了一个肉产基地,仅用5年的时间资产就过千余万元,他们的肉制品消往全国各地,有相当一部分还出口到俄罗斯和澳大利亚。只是这莫多年,她依旧是单身。
前些年,历历被评为省人民代表,来北京开人代会。期间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本想看看俊文过的好不好,但是俊文没来。会后,历历单独约了俊文见面,可俊文只是托朋友给历历带了张字条和一支金笔。字条上写道“过去是我对不起你,希望你现在可以原谅我,让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
历历笑了笑:过了那莫多年他还是不肯见我。
(大学的恋情,别去伤人,也别被伤!)
(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