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海岸警卫队和移民局的官员眼里,每个进入他们业务范围的古巴人的命运是由脚来决定的。在他们眼里,古巴人可能有四种不同的脚。他们在经历了冒险犯难甚至以生命作为赌注离开古巴之后,如果幸运地拥有其中两种,他们就可以在美国留下来。如果是第三种则面临遣返,而第四种可能是前途未卜。
最近美国和古巴之间恢复了正常的外交关系。很多人以为美古之间既然没有外交关系,美国又一直封锁古巴,所以两国政府之间没有往来。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世界上没有外交关系又是敌对的国家相互可以在一些特殊问题上长期合作,其中最密切的还要数美国和古巴。
美国和古巴两个国家之间的特殊的密切合作关系就体现在古巴难民问题上。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写到这里觉得“众所周知”这四个汉字真是奇妙无比,举重若轻,省掉了巨量笔墨),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古巴数百万的总人口中每年都有成千上万想到美国去,最多的一年有十几万出走到美国(60年代初离开古巴前往美国和西班牙的几十万还不算)。
美国对古巴移民网开一面,特别优惠,几十年下来国会、最高法院和移民局“出台”了很多法规、政策和判例,虽然内容复杂,但用中国话来说其“精神”很容易掌握:原则上古巴人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踏上美国土地,就能用庇护的身份留下来。留下来后过两三年就成公民,可以帮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而其他国家的移民首先要通过合法进入美国这一关,不然就在美国“黑掉”,成非法移民。即使是合法移民,其等待身份转换的时间也很长。而古巴人不一样,他们甚至没有“非法移民”这个概念。
美国政府坚称这是出于人道原因对那些在“卡斯特罗专制政权”下受难者的保护。而古巴政府当然会说这是煽动颠覆,尽管要脑筋急转弯才能理解这个说法—真要颠覆的话,应该把最想离开的人留在或派回你的国家啊! 就像1961年中央情报局支持的猪湾入侵,其成员多半是1959年卡斯特罗革命后逃到美国的古巴人。把这些人都接出来,不是帮着卡斯特罗巩固政权吗?美国一方面封锁古巴,另一方面每年又接纳大量的古巴难民和移民,不喜欢那个政权的人的心思都花在移民上了,这个政权的维持有什么秘密可言呢?美国又怎么可能颠覆掉它呢?
无论美国究竟是怎么想的,对于那些拼死也要离开自己祖国的古巴人来说,这种移民特权当然是诱惑和福音。
几十年下来古巴人在绞尽脑汁横渡佛罗里达海峡上想出的绝招,比起同时代的东德人或是飞跃或是掘地道或者直接偷偷在柏林墙上挖个洞的行动技术含量要高很多,更是那些同时代的只会游到香港去的中国人没法比的。
“干脚”和“湿脚”决定去留
既然如此,那么美国和古巴怎么会合作呢?这是因为美国既要“颠覆”又没法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总要弄个界限,划一条杠杠。对于在各种各样的“政策”下长大的中国人,这很好理解。这样的划分对于当事人是毫无道理的,但在这个制度或者处境下又常常是必须的。而从古巴方面来说,对于那些不能进入美国的古巴人,也还是要当成自己的公民将他们接回,总不能让他们在鲨鱼出没时有飓风的海上做现代鲁宾逊。
这里就要说到古巴人的第一种脚了。美国规定古巴人只要踏上美国土地(多半情况下是礁石或沙滩),那就可以留下来了。这个规定简称“干脚”(dry foot),哪怕你的脚其实还是刚刚拔出海水湿淋淋的。
如果当巡逻的美国海岸警卫队截住你的时候你还在哪怕是很浅的海水里跋涉,你就会被遣返,更不用说还在海浪中的各种交通工具上颠簸了。这后一个规定就是古巴人的第二种脚,简称“湿脚”(wet foot)。
至于实际上谁在古巴的处境更艰难、更应该被留下来,美国方面到了这一步就不问了,什么“迫害”和“庇护”都不管了,这就是政策的杠杠。只图主事者在技术上方便易行,不管是否合理是否人道,简单到看脚的干湿就可以了,比过去划阶级成分还要武断。我怀疑这是美国人向某些他们一直要颠覆的制度学的。
被划入“湿脚”的,美国海岸警卫队会通过和古巴海军方面的特殊渠道,在海上将他们遣返。这个遣返听上去很简单,在实施和技术细节上却有无穷的讲究。而且美国方面还要古巴方面保证,这些遣返者不会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者政治迫害,美国移民局会保留这些人的档案,以便向古巴方面查问。
美古双方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就此举行的谈判和会商不知有多少次了。用中国话来说是双方“斗智斗勇”,但又“斗而不破”的过程。双方都明白,一旦斗得过分,对方甩手一拆烂污,就会给自己留下一个烂摊子,蒙受联合国和国际人权主义者的谴责。这样的合作,其配合程度,不亚于两个友好国家之间的关系。
“泥脚”和“悬脚”——边缘案例
除了“湿脚”和“干脚”,古巴人还有“泥脚”(dusty foot)。这就是近些年少数先通过蛇头安排偷渡到墨西哥,再从那里进入美国的古巴人。既然美国当初规定古巴人只要踏上美国土地就可以留下来,没有说是从海里还是走陆上或是不能经过第三国,这些古巴人当然也应该被接收。一些古巴人就是这样风尘仆仆迈着一双泥脚踏上美国南部三个州的土地,然后主动寻找美国边防和海关“自投罗网”,而同行的墨西哥或者其他中美洲国家的非法移民则在蛇头的安排下人间蒸发。
那么,什么是“悬脚”呢?这是一个更特别的案例。2006年一月某日,美国海岸警卫队在佛罗里达海岸外一段废弃的长桥上发现20多个古巴人攀在上面,包括妇女和儿童。由于这段长桥孤悬在海中,本来连着海滩的部分已经没在水下,所以海岸警卫队经过和移民局商量后,说这些古巴人都是“湿脚”,将他们当中的15人先行遣返,其他的待遣。
美国海岸警卫队的这个做法在佛罗里达的古巴人社群中激起了轩然大波,他们发起抗议,向国会和最高法院情愿,举行绝食。一个月后,联邦法院一个法官做出裁决,说美国政府(海岸警卫队和移民局都属于美国政府,法院要判就要拿美国政府做涉案人)的这个决定不近人情,责成它和古巴方面打交道,确保那15个被遣返的古巴人能直接拿到移民签证前来美国。很快,15个古巴个人中有14个拿了这个签证到了美国。
这个判决突破了传统的“干脚”和“湿脚”的划分,美国移民当局还没有给它一个便于官僚机构文牍操作的简称。在不知道这个判例有没有正式被援引时,我姑且用“悬脚”(hanging foot)一说,即悬空的脚,既描绘了这些古巴难民在废弃的桥上不着地不沾水的艰窘,又形容了他们前途未定的身份焦虑。
中国人知道古巴人有这么多“脚”吗?
有人可能不解:这些古巴人被遣返回古巴了,怎么会拿到美国移民签证的呢?这里就牵涉到美国和古巴之间另一层合作了。
美国和古巴虽然没有外交关系,但在哈瓦那有联络处(原来由瑞士大使馆代办),就像70年代设在北京的一样。美国在哈瓦那联络处的主要业务是处理移民申请。除了大量亲属移民的案例,还有移民抽签摸彩,所有古巴公民都可以参加,每年都有一定的名额,曾经有几年名义上每年有2万名额,但可能是由于古巴政府方面对申请者的古巴公民资格设限未能实现。另外,为了奖励为争取自由而冒险犯难的人,那些因“湿脚”而被遣返的古巴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有时也会享受到特殊照顾。美国方面有他们的名单。
卡斯特罗的古巴在中国的国际政治话语中经常代表着一种伟大叙事,比宏大叙事更厉害。在那个伟大叙事中,人们看到的古巴人要么双手高举着“不是社会主义就是死亡”的标语牌,要么双拳愤怒地挥向90英里以外的那个霸权国家。至于他们的双脚,一般是看不见的,更不用说看清楚是它们干是湿,是沾满尘土还是悬在空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