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典籍《韩非子》里有一个寓言:有位楚国兵器商到市场上卖长矛与盾牌。他高声吆喝道:“我的盾牌十分坚固,天下没有东西能刺穿它。”他同时举着长矛说:“我的长矛锋利无比,天下没有它刺不穿的东西。”这时有位路人提问:“如果用你的长矛来刺你的盾牌,又会怎样?”那位楚国兵器商顿时无言以对。
“矛盾”这个哲学术语,就是出自这个典故。楚国兵器商吹牛皮时大概不会想到,他那“自相矛盾”的广告宣传,为后世逻辑学的“矛盾律”提供了最生动的注解。
逻辑的矛盾律指的是,在同一思维活动中,两个彼此冲突的事物,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个为“假”。如果用公式来表示,就是“甲不是非甲”。
例如,在《自相矛盾》这则寓言中,“矛”与“盾”一个是进攻型兵器、一个是防守型兵器,双方的属性彼此冲突。如果楚人的矛能刺穿一切事物,那么他自己的盾牌应该也能被刺穿;如果楚人的盾能防住一切攻击,那么他自己的矛就不可能刺穿盾牌。两者构成了相互否定的关系,若是一方成立,另一方就不能成立。
判断某个对象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是一种生活中常见的思维活动。矛盾律要求我们做判断时,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相互矛盾的观点。换言之,无坚不摧的矛与坚不可摧的盾不能同时存在,必然有一者为真、一者为假。倘若判断同时为真,就犯了逻辑错误。无论我们是否承认,矛盾律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是逻辑自洽,即思想保持前后一致,不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寓言中“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正是违反了矛盾律。
矛盾律也被称为“不矛盾律”。这个别名看似违背了“甲不是非甲”的表达式,其实不然。之所以称其为不矛盾律,是因为这条逻辑定律要求大家在运用概念与判断时,不要给出自相矛盾的结论。当结论不矛盾时,思维活动才符合逻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