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和很多同龄人朋友们,大致属于改革开放以后最初几批进入法学院读法律的大学生。现在的80后、90后的同学们可能会觉得我们这代人多少有些幼稚可笑,因为我们总是怀有太多的理想主义色彩。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我们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同学们一起在电影院看一个名叫《冷酷的心》的墨西哥电影。这个电影结尾有一个法庭辩论的收场戏,剧中的男主人公(被告“魔鬼胡安”)当庭痛斥以权谋私的检察官,台词非常精彩,上影译制厂的配音演员的配音也很有魅力。同学们看到这个场景时,电影院里掌声雷动。那一刻,大家在暗自发誓,将来我们毕业以后,也想为冤屈的人伸张正义,为社会公平实实在在地做些事情。
我们原来很天真地以为,只要我们一年又一年培养出一批又一批法律人才,制定一个又一个法律法规,设立一个接一个司法机构,不管将来有没有一个继往开来的领路人,我们就可以昂首阔步走进一个光辉灿烂的法治新时代了。今天看来,我们的这种想法太幼稚了。
其实,我们严重忽视了一个基本的道理,这就是“徒法不能自行”。法律制度归根结底还是要由人,由每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然人来执行的,这些人是由普通的俗人组成的,这些人不是天生就不食人间烟火的,这些人是可能结成一个营造腐败的关系网的。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腐败关系网中的不少人,恰恰可能就是当年在电影院里忘情地鼓掌的人们。人是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大法官黄松有落马并被判刑的一个原因,就是发生在由校友、同乡结成的腐败关系网里。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郭京毅案件,也同样发生在由校友、同乡结成的腐败关系网里。但是,又有多少人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呢?或许,在不少人眼里,黄松有、郭京毅的落马,只是他们个人运气太坏,何谈经验教训?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法治还很不健全。多年以来,持续不断地发生着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普通民众当中一直有一种说法,说“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广泛流传的说法使中国法律职业群体面临着空前严重的职业公信力的挑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乃至法学教授,这些社会法律职业群体中本来应当是光彩夺目的名称,如今已经由于各种不正常的现象而蒙受耻辱。
今天,国内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旦打官司,当事人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人”。在打官司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不顺利、不舒服的事情,马上想到的是,对方在法院里一定有人,或对方一定“找人”了。一个律师如果想拿到这个案子,也常常会跟当事人反复传送一个信息:我认识法院(或检察院、公安局)里面的人。但当事人与他签订合同以后,他可能会有各种说法,他会说我只认识庭长,这个事儿院长说了算,你们还得想办法托人去找院长;或者说我只认识副院长,这个事还得上审委会,等等。总之一句话,还是需要不断地去“找人”。前几年,我有一位海归朋友办了一个电脑公司,因为对下属管理失控,有几个员工被捕了。该公司召集被捕员工家属开会时,这位朋友请我去旁听一下,以便帮他的公司出一个主意。结果我发现这些家属在会场上异口同声要求公司去做的就是两件事,第一是“找人”;第二是“花钱”。
我曾经在美国遇到一个来访问的全国人大常委。他告诉我说,他每年要向人大提议案,问我能不能给他帮一个忙,写一个好提案。我当时跟他开了个玩笑。我调侃地讲,中国现在的法官不是在老百姓眼里缺乏公信力吗?这里有一个办法,就像医院的专家门诊一样,每天上午开庭之前,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大厅里像挂号看专家门诊一样,在大厅里当场看着法官的照片选择办案法官(估计民事小额诉讼或许可行),这样一来,当事人谁都不会去提前“拉关系找人”。这位人大常委听了以后拍案称奇,他认为这个提案甚好,三月份北京开会时不妨可以提上去。我说千万不要当真,如果中国的法院真的采用了这个办法,大概会成为世界法律史上的一个笑谈的。
大量的事实和迹象表明:关系网是一种权力“传销”。当今的中国,离现代社会还有点远,还基本上是个乡村社会、熟人社会,政治权力在整个社会关系中还处在最重要的位置。因此,关系网实质上就是“官”系网。在这样一个乡村社会、熟人社会,要建立、维护和发展好这个“官”系网,就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的“传销”。传销中各方都要双赢和多赢,把事情办成,利益均沾。通过这种“传销关系网“,人们把吸管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在司法领域里,当国家公器沦为这个“关系网”中被传销的商品之时,即便是再有教养的司法官,也可能免不了成为假公济私、争功推过的官僚;即便是再有才华的律师,也可能免不了成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讼棍。国家的司法在人们眼中,俨如失贞的皇后,除了形式上保留着威颜,实际上已经备受大众鄙夷。
所谓法治,归根结底是与人情世故难以兼容的规则之治。在我们可以预见到的未来,只要中国人在对待法律规则上总是保持着“人情世故的姿态”,那么,不难断言,现代法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就永远是个疑问。我以为,法律职业群体的关系网今天正在每时每刻地触及着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最敏感的神经。这个关系网不解决、不理顺,不把它引向健康的轨道,我们中国民众的神经就不得安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就不可持续,我們國家法治公正的遠景將會成為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此文刊載在《法制日報》所屬《法治週末》2010年9月3日,刊載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