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前任总经理马富才即将复出担任要职了。马是在今年4月辞去中石油总经理职务的,按照当时中央电视台新闻的说法,他在去年“12·23”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发生后,“多次表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并提出引咎辞职。(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讨论……为了严肃法纪、政纪,教育干部,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同意接受马富才辞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请求。”那么现在他即将复出,其所为又是何来?
据分析,国内官员下野后的复出,一般要遵循“先歇一阵时间,再选择一个适当的场合里露一下面,然后就复出”的运作模式,马富才11月4日在中石油集团召开的一个大型会议上公开露面,应该是一个信号和铺垫,使有关他复出的传闻“越发有了某种真实性”。鉴于当初马富才辞职的传闻曾被有关方面斥之“无稽之谈”,却很快得到了证实,而今对于马富才复出的传闻,人们是有足够的理由宁可信其有的,毕竟“运作模式”不可一概视为无稽之谈。
一个对一场造成了24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官,辞职半年之后又要复出担任要职,自然要引起不少人的非议。非议者一,在中国,摘去乌纱帽是对官员的惩戒,戴上乌纱帽则相当于对他的肯定或奖励,如此反复能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吗?也许在非议者看来,辞职或被免职的官员应当被打入另册,永不录用,否则不足以惩前毖后。其实,引咎辞职的官员固然咎有应得,但应该不至于被“一棍子打死”,而且在中国国情之下,官员选择引咎辞职,不但显示了他的责任意识和羞耻之心,也表明了他对公共职位和公共利益的尊重,如果他从此终身失去了担任公职的权利和机会,则如此惨重的代价,只会使其他官员更加惮于引咎辞职,使引咎辞职变得更加困难。
非议者二,半年前刚丢官,半年后又封官,是不是太快了点儿?“这么快?那对他能起到什么惩罚作用?怎么对得起243条无辜的生命?”一名在“12·23”特大井喷事故中失去了两个孩子的村民对此无比错愕。中国人讲究做人要厚道,一般的非议者并非坚决反对马富才复出,而是觉得他除了引咎辞职之外,还应当展示出具体的行动,证明他对自己此前的过错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省,对将来可能重新担任公职,继续为社会服务有了更诚恳的愿望和更切实的准备,他的复出才不至于显得十分突兀。他如果不能提供这些“证据”,或者他的“证据”如果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那么,人们就难以接受他昨天刚刚引咎辞职今天就东山再起的结果。
高级官员任免原本是寻常之事,并非每一个任免决定都附有不厌其烦的详尽解释,说明为什么任命某人担任某职,为什么免去某人某职。但在“12·23”特大井喷事故中发生后,马富才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高官,国务院在接受他的辞职请求的时候,对个中原因进行了一些解释,表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同意辞职或免职决定;同理,如果马富才很快复出,在宣布任命马富才担任某职的时候,也应当进行必要的交代,以表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任职决定。通过这个交代,人们希望能够看到,对马富才的任命不是草率的,人们希望能够感觉到,这是一个对马本人、对“12·23”事故的受害者都负责任的任职决定。
去年4月非典肆虐中国,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被免去党政职务。尽管地球人都知道,两人被免职均与抗非不力有关,但在免职决定中对此只字未提,而且后来还有官员出面为他们辩解,称两人都没有有意隐瞒疫情。总之,对于他们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公众既没有听到他们自己的认识,也没有看到免职决定中有所说明,于是难免心存“遐想”。而半年后张、孟两人分别出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对于他们的复出,他们自己以及中央的任职决定也都没有给出任何“说法”。有记者好不容易找到孟学农,他表示不接受采访,记者问何时能接受记者采访,他面色一沉说:“十年以后,十年以后我就退休了。历史越久远越清晰。”端的是意味深长。对比之下,马富才辞职事件是较为明朗的,故此,有理由期待他的复出不要搞得那么神秘,不要给世人留下巨大的“遐想”和非议空间。
诚如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近日强调指出,政务公开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张文康、孟学农、马富才等高官复出的相关“说法”,既不是国家秘密或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也不能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无关,故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不能以“无可奉告”的态度一笔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