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但中国的维稳模式是独特的。中国维稳模式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第一,维稳政治化。这种政治化表现在将许多基于利益问题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上升到政治层面,结果是由于将问题政治化,而使社会矛盾及其解决变得敏感化和神秘化,并导致维稳的非理性化。第二,不稳定概念的含糊性和对不稳定因素界定的任意性。将治安事件、利益矛盾、对政府或领导人的不满、正当诉求等等通称为不稳定因素。最关键的是将执政的持久性与社会稳定混为一谈。第三,举国体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动全部国家机器,动员整个社会,冲击社会正常生活、正常工作、正常秩序。这样,实际上将维稳变成一种新的政治运动。第四,责任逐级分解,实行“目标管理”。一把手负责,一票否决。结果是形成我原来讨论过的逐级复制的作恶授权。第五,权力主导,不择手段。所谓不出事是最高准则,破坏规则,破坏法治。甚至借助于黑社会和流氓手段进行所谓维稳。(2012.5.12)。
维稳中的一把手负责一票否决,实际上是一种可以逐级复制的作恶授权。在改革前的总体性社会中,由于权力高度集中,只有一个人可以作恶,并往往由此形成全局的恶。在蜂窝状的新总体性社会中,原来高度集中的权威不再,只能形成可以逐级复制的授权,由于这种授权,人人可以作恶。更要命的是,这是一种模糊型授权,不稳定因素可以随意界定,手段的选择可以不受限制。很多地方恶政由此而来。实际上,最近这些年,在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这种作恶授权。这种授权,无意间形成一种恶性激励,即你帮我截访消灭群体性事件,我默认你对威胁你的人进行维稳。那些所谓跨省事件就是这么来的。
进一步的,这种授权就变成保护腐败的强有力措施。你揭露我腐败,我就把你界定成不稳定因素,进行镇压。于是,维稳成为维腐。这些年腐败的蔓延,与腐败分子由此获得的反反腐败武器是有直接关系的。由此,维稳本身也就处于失控状态。也由此,维稳成为制造不稳定的因素 。盲事应当促成对维稳模式的反思,不然,维稳成为作恶(2012。5.10)。
维稳是如何制造不稳定因素的?第一,破坏了规则和法治,加速了社会生活无序化。第二,掩盖或推延了问题的解决,导致问题的发酵和恶化。第三,使得社会矛盾人为地升级。第四,维稳的措施使持异议者踏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