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亲自加上的这句话,言简意深,振聋发聩。权力任性,现实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为官霸道,“霸”而后“腐”,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中,必须加强对此类现象的关注。
很多落马官员工作作风霸道
很多落马官员都曾被曝工作作风霸道,有一些甚至还颇以霸道为荣,以有工作魄力彰显。如铁道部前部长刘志军作风霸道,建设铁路不注重“科学化”;辽宁女巨贪罗亚平作风霸道,被称“土地奶奶”;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垄断能源审批,工作作风霸道嚣张,目中无人。还有那些落马的董事长、总经理、局长、行长、书记们,“作风霸道”的也不胜枚举。
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更是多年以作风霸道著称。在其担任昆明市委书记时,曾经有一名商人说,“由于仇和强调威权,许多人都觉得昆明似乎没有了市长”。无论在宿迁还是昆明,仇和都将说一不二的风格贯彻到底。这种追求威权、罔顾民主的施政思路,在仇和身上体现得集中而典型,他所宣扬的“以不民主推动民主”,“以人治推动法治”的激进改革措施背后,其实只有“政绩”二字。仇和使用的是“治民之术”而非“民治”,想成为人民“救星”,而不是让人民自己当家做主,很有些“视公民为子民的味道”。
霸道是权力的衍生物,是特权思想作祟,是权大于法的具体表露。常年浸染在特权意识里,就会养成这样的恶习:只准他们给别人立规矩,不准别人跟他们讲规则;只准他们对别人发号令,不准别人和他们讲道理。如此一来,他们便会把任何不能随心所欲的事情都看成冒犯,就会居高临下看待一切本应平等沟通的对象,就会觉得身份是所有场合的通行证,就会觉得权力是一切事情的许可,包括使用暴力。在权力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欲望也会随之膨胀,一旦自己把握不好,就容易受到诱惑而走向贪腐深渊。
官员霸道的工作作风令他人望而生畏,退避三舍,容易导致官员与同事下属之间产生矛盾,更强化了霸道官员的绝对权力。这不但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也给霸道官员以权谋私提供了游刃有余的操作空间。霸道的作风和绝对的权力一旦结合起来,权力监督和制约便彻底成为了一句空话。
官员霸道的工作作风之所以有市场,有时与上级领导的认同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领导甚至认为霸道是工作有魄力、有能力的表现。而霸道的官员也竭力把这一切与工作上的“精明干练”联系起来,借以达到迷惑上级,威慑下级的目的。
为什么少数地方、部门的干群关系会那么紧张?并不全是工作中所产生的尖锐矛盾,而是因为一些干部长期颐指气使、发号施令所致。霸道官员落马,只因其行事风格与民意背道而驰,与党纪国法不符。
“一把手”霸道异化为人财物“一支笔”
从近年落马官员的报道来看,很多是作风霸道的“一把手”。当年曾以大肆卖官出名的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人称有“三气”——官气、匪气与霸气,脾气暴躁异常,下属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污言秽语和辱骂呵斥。此外,像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贵州省建设厅原厅长卢万里,等等,都素以作风霸道而著称。
“一把手”现象,看似作风霸道,实则异化为人财物“一支笔”的“大老板”、“土皇帝”,久而久之有的“一把手”就习惯于凌驾于领导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伤及“民主集中制”。个人素质可能有高有低,能力也有强有弱,但如果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作风不好,一个班子就搞不到一块去。有党建研究专家尖锐指出:“作风霸道不能当一把手”,其背后的深意不能不引起重视。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也是领导班子实施正确领导,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应对那些霸道的“一把手”走向贪腐的有效途径,也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民主集中制量身定做的两顶帽子,是给两个不同的对象戴的,不能由一个对象独占,谁独占,谁就会陷入鸡和蛋互以对方为前提的怪圈,把真理变成谬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和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
要将权力关进民主、法治、监督的笼子
一些干部之所以霸道,除了性格上的原因,最重要的还是没有真正认清手中权力的属性。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往往成了个人霸道的底气和资本。甚至认为,有了权力,就可目空一切,“我的地盘我作主”,刚愎自用,我行我素,为所欲为。
权力属于公共财产,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运用,不可有丝毫地任性。有权不可任性,因为权力对应的是民众的期盼,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权力任性的一个主要根源,是权力迷思和人治思维。要将权力任性“连根拔起”,唯有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体来说,是要将权力关进三个笼子,一是要关进民主的笼子,二是要关进法治的笼子,三是要关进监督的笼子,没有监督,是关不住权力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党在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对权力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在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的重要探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权力的产生、授予及运行,都应用制度来规范,而不是带有主观的个人色彩。各级政府需要保持它们的决策力,但官员们的权力必须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不能向私人领域僭越,那些暗渡陈仓的灰色地带都应被封堵。权力都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引导周围环境对它的屈服,权力的规范性需要全社会参与的反复打磨。
“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对干部依法行政提出更高的要求。适应这一新要求,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既不滥用权力乱作为,也不缺失责任不作为;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努力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权力手中握,责任肩上扛。中央反腐全面提速彰显法治的力量,力争从治标转向治本上、从震慑转向镇住上。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制度来预防和监督权力,有权想任性而不敢任性、不能任性,有责想不担而不能不担,这样才无愧于心、无愧于权、无愧于责、无愧于民,才能认真地去实践和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诺言。
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于服务人民。慎用权力,依法依规使用权力,尽责尽力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才能成为百姓心中的好干部。
制度笼子不仅要密实,而且要通上高压电,以监督制度的执行
每个工作岗位都应有相应的职权、责任和义务,并应在法律制度体系内运行,不应变成私有的个人的权力。应明确职权责任义务,权力的配置、上下级关系、同级关系等相互之间应该分权,应该相互制约,但相互之间又应该有协调,不是无边界的行使权力。现在腐败不断就是因为权力不受制约,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际上都是在讲权力的制约和协调机制。目前对于权力的授予、运行和制衡都不明显,一些地区的一把手基本上号令一切,相当于是土皇帝。比如重庆的薄熙来、南京的季建业,行事已经完全不合乎人情事理,就是因为其权力不受制约。
公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资源。它的实际运作由于有赖于具有强烈私欲的具体个人,因而极有可能成为某些拥有这种权力的人获取私利的工具,是故有将其装入笼子加以约束的必要。有效约束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笼子,除了编织主体应当由无职无权的普通民众充当之外,其所使用的材料(即单个具体制度)必须质优、各种材料之间的对接必须严密结实,编织的步骤与方法也要符合严谨、规范、有序等科学要求。
制度的价值只有通过制度的执行才能最终得以体现,不能执行的制度不能在任何意义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也就是说,制度这个笼子不仅要密实,而且要通上高压电,这个高压电就是对制度执行的强制和监督,使任何试图突破制度这个笼子的行为都受到严厉惩罚。
同时,要根据社情、民情的变化,不断查漏补缺、修缮巩固,注重“无例外”、“零容忍”,强调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控制权力异化的风险。要限制不当用权、强化正当用权、推动高效用权,坚决杜绝“长官意志”,以及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权力始终在轨运行,制度的笼子才能管用有效。
(作者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教授)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新华网,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