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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毅:新规则是如何演绎的——一个村庄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解读

  

  本文为“中国农村村级治理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曾经在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徐勇教授组织的一个读书小组内交流。徐勇、项继权、贺雪峰、王敬尧诸位先生以及一些研究生对论文的修改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近年来,学界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中所颇为重视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王旭,1997;徐勇,1997;景跃进,1998;吴毅,1998)。很大程度上,这种重视既是对十余年来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特点进行准确定位的结果,又是对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在政治发展进程中之国家角色的学理性思考。然而,尤如一种“市民社会”理论不能够十分有效地将广大的中国农村纳入理论建构的视野中一样,“国家与社会”互动模式在解读农村村民自治时也同样存在着应用范围上的限度。尤其当人们将研究进一步触深到村庄内部,关注村民自治这一新村治制度在村庄社区的实际运行时,面对着普适性的制度在特殊化的村落场域(arena)的演绎,?①“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论分析便显得有些过于简单。而深入的田野调查则表明,在村民自治依靠法律强制性供给逐渐普适化的宏观背景下,村庄社区对自治的学习和运用,以及在这种学习和运用过程中村庄治理精英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将凸显为一道影响村民自治的新政治景观。作为对这一新政治景观的学理性思考,在村民自治研究中纳入“精英”的视角,以“国家-地方精英-民众”的三层分析范式作为对二元论的“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的深化和补充。可能是不无裨益的。

  

  本文缘自于对四川省东部一个山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观察。?②村委会换届选举乃村民自治的起始点,同时又是一个能够充分展现村庄公共权力实际运行形貌的焦点性事件。因此,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观察无疑是透视新村治规则在村落场域中的实际运行状况的一扇窗口。而循此研究进路所展开的思考,则不仅受到观察村和其它村庄田野经验的启发,同时还得益于近年来学界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系列讨论。而本文所要做的,则是以田野的视角参加这一讨论。?

  

  本文所述及的是一个关于村庄换届选举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以及由故事所引发的可以被视作是学术的思考中,村庄治理精英是一个核心概念。村庄治理精英可以归属到乡村地方精英的范畴之中,但笔者在文中专指执掌村庄公共权力者。由于这部分人在村治结构中处于权力者的地位,同时又是连接国家体制性权力与普通村民的制度中介,从而决定了他们相对于“国家”和“民众”在村政中的特殊位置。

  

  一、序幕:公推公选与肖村的预选会议

  

  1998年末是川东T市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期。此前,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试行了十年之后,着手修订并正式公布。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一直在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中走在全国前列的T市格外重视这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经过市民政局的周密筹划,T市推出了被称作“公推公选”的换届选举新规则。“公推公选”的含义,按照T市权威部门的解释,就是全体选民公开推荐村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最后由选民公开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其具体的运作,又包括了全体选民公开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侯选人;召开村选民代表会议,以差额方式秘密投票预选正式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召开全村选民大会,以差额方式秘密投票选举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几大步骤。

  

  显然,“公推公选”为T市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了一套新的民主选举规则。这一规则表达了T市在深化村委会民主选举方面所作的努力。而在“政府的主动性”和“政府的制度准入”作为制度变迁最重要条件的当代中国,T市政府的这一新规则无疑将对全市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重要影响。怀抱着对这些影响的“理论关怀”,笔者深入到了自己所熟悉的肖村。?

  

  肖村是一个典型的内陆山村,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自治的前期基础在T市居于中游。笔者赶赴肖村的那一天,正值村里举行选民代表会议。全村按5户1位选民代表的比例,共产生出53位选民代表。这些选民代表将按照“公推公选”的具体规定。在由各村民小组提名的6位村主任候选人、5位副村主任候选人和6位村委委员候选人当中,以秘密投票表决的方式,分别确定2位正式的村主任候选人、2位副村主任候选人和4位村委委员候选人。并将这一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村选民大会,由全体选民按同样的差额和秘密投票方式,正式选举新一届村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③由于选民代表会议将完成过去习惯上由村党支部和乡党政所完成的筛选、集中和敲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的任务,因此,与会的选民代表在整个换届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格外的重要。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对肖村选民代表的实际产生过程、代表的个人背景、关系网络以及这些因素可能对预选和正式选举产生的影响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整个选举观察也由此而切入。?

  

  肖村的选民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呢?初时,笔者所得到的是两种不同的答案。一说选民代表是按上级规定,由选民按5户1名代表的比例推选的。一说选民代表是由各组的小组长指派的。因为“现在开会来的人不多,开会十分不容易。”看来,不同的答案背后应该有一个关于选民代表是如何产生的真实故事。联系到预选对正式选举的重要性,那么,对这个真实故事的解读也许正是理解肖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关键。

  

  二、理精英对新规则的遭遇与适应

  

  新规则在村落场域的演绎首先是从村庄治理精英对规则的遭遇与适应开始的。?

  

  在肖村公共权力结构中,有两个人处于换届选举的核心位置,本文所叙述的故事主要围绕着这两个人展开。一个是村党支部书记肖,另一个是现任村委会主任刘。肖47岁,初中文化,是一位女性。肖能说会道,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强,村民评价她天生就是一块当干部的料。因此,在T市100多个村的党支部书记中,肖格外受上级政府的青睐。刘54岁,也是初中文化。刘在担任村委会主任之前,80年代中期就担任过村委会副主任,由于性格直犟、好强,结果只干了8个月就被解职了。此后,刘一心奔家庭的“小康”,他种植柑桔,又买了一台电影放映机,巡回到乡内各村放映电影,家庭经济也由此发展,刘成为肖村公认的一位经济能人。肖和刘都是在90年代初期的一次村级班子调整中被乡里看中,同时走马上任的。七、八年来,肖和刘一柔一刚,上下左右倒也安排得妥妥当当,支、村委会内部无大的矛盾。这期间,肖村的变化也有目共睹:村办小学的改造、柑桔经济的发展、村路的修通,肖村由一个贫困村跃居T市农村的中游,这其间的每一个过程都浸润着肖和刘辛勤工作的汗水。所以,肖、刘“联合执政”的格局自是不可能摇,一直延续至今。?

  

  依照肖、刘的政绩和年龄,“联合执政”的格局继续维持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作为支、村两委“班长”的肖也是这样想的。“自己再怎么能干,总归是一个女人,农村基层工作许多时候还是需要象刘那样强硬的男人才镇得住。”但问题也就恰恰出在刘强硬的性格上面。刘的工作方式比较简单、粗暴,不易为一些村民所接受。现今的农村干部本来就十分难当,无论谁当都得代表政府向农民收钱,而其中一些合理或不合理的负担往往是农村干群矛盾的焦点。而刘的性格又往往使自己处在矛盾的焦点上。为此,他与一些村民结了冤。了解刘的个性者,谓之曰:“汉大心直,心眼并不坏。”不了解刘的个性者,便将他比作昔日的“保长”。?

  

  在现今的农村,象刘这样的基层干部不少。对于他们,乡(镇)党政大多采取教育和保护的态度。因为政府的任务在很多时候必须依赖象刘这样的基层“村官”才能够完成。而乡(镇)权力对村干部的倚重,又使得乡村干部往往通过一系列公务和私务连结成一种密切接触,互通信息,互为配合并提供支持的关系网络(张静,1998)。在一般情况下,为了不增加工作的阻力,作为乡(镇)权力人格化代表的乡(镇)干部是不会轻易地打破这一关系网络的。所以,1995年,肖、刘“联合执政”的格局虽然也经历了一次换届选举,但当时整个T市村委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刘得到乡里的保驾护航,顺利过关。

  

  这一次的换届选举却有些棘手了。1998年11月4日公布并施行的新《村组法》为T市民政局推行民主选举的新规则提供了权威性的法律依据。在选举过程中,民政局一旦发现各乡、镇违规或程序不到位,便着即派专人予以纠正。民政部门的认真,使乡(镇)权力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干预大为减少。面对这种情况,T市的村委会普遍地面临着权力重构的考验。

  

  刘是这一次肖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焦点性人物。面对着民主和竞争机制的引入,刘的心情很复杂。刘有文化,知道村民自治是大势所趋,从道理上他也赞成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只有真正民选的干部,工作起来腰杆才硬,别人也才不会说现在的干部是花钱买官。”

  

  但是,刘也知道自己平时得罪了一些村民。“这一次,这些人可能会借机把我搞下台。”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为村里干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得到的却可能是村民的否定,他的心情就很难平静。但是,身为“局内人”,刘又不好公开地站出来为自己辨护。所以,近段时间他时常会冒一些无名之火。当肖要他准备好竞选演说词,突出宣传本届村委会的政绩,按照新规则站出来竞选时,刘又冒火了。“不写!谁想当官谁就去写,我不干了!”?

  

  刘的“焦虑”是新规则初入村庄时许多治理精英都会面临的问题。客观而论,现今的农村干部大多为村里的能人。他们的能力既为乡(镇)干部认可,也为村民承认。一定意义上,无论在传统的精英选择机制抑或民主的精英选择机制之下,这些人中的相当部分同样都有可能脱颖而出,成为村政舞台上的权力人物。村委会授权来源由上至下的变化,从理论上讲并不会妨碍这些农村能人作为治理精英之抱负与价值的实现。因此,一方面,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既存的村干部赞成并且也能够接受由村民来决定他们在村政舞台上的地位。但另一方面,新规则推行之初,乡(镇)权力骤然放弃对村庄选举的引导,在一定情况下又确有可能使部分村干部,尤其是那些在人格上不尽完善,或者习惯于“跟上”的村干部成为尚不习惯于理性地整合“公意”的社区民意的牺牲品。这便是新规则施行于村落场域之初时,既存的村庄治理精英有可能普遍遭遇的二难困境。

  

  同样的焦虑也发生在肖的身上。但肖与刘的位置不同,对新规则的反应也不一样。肖所在意的是作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刘的去留。她担心刘万一落选,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一则刘工作负责,敢于碰硬。二则彼此合作习惯了。三则现在支、村委会中的年青人还不够成熟,接班也还不是时候。在肖看来,干部对村政的熟悉和循序渐进地接班仍然是很重要的。四则刘与肖同在一个村民小组,彼此的家距离很近,联系起来十分方便。“我们村各小组依山分布,如果选一个其他组的人当村主任,一天光路就够得跑。”此外,在肖村,肖、刘两姓是大姓,而通过婚姻的网络,肖还是刘家未出五服的兄弟媳妇,平日里两家的关系也比较密切。因此,刘的去留当然也不是完全与肖无关的事情。

  

  应该说,肖的考虑是十分理性的。身为“一班之长”的她不可能不考虑村主任与自己的合作问题。“除非自己不当书记。”但是,肖最初对新规则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并无思想准备,她以为村民最多不过是在现有的支、村两委班子内进行挑选。所以,当她拿到了由各小组提上来的村委会候选人名单,而这一名单中仅村主任候选人就多达6人,且其中不乏对村里有意见的前任村、组干部时,肖感到了棘手。“我为此有好几天都睡不好觉。”肖将情况向乡里作了汇报,并力图寻求“组织上”的支持。但是,这一次肖感到了意外,乡里对刘的去留采取了顺其自然的态度,不准备插手村里的选举。

  

  面对一连串的意外,肖静静地想了好几天。经过冷静的思考,肖决定主动去适应新规则。“民选和竞争机制的引入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但我认为这对于我是有价值的。我这个人好强,越有挑战性的事情,我干起来越有劲。”肖决定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动用自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所具有的特殊资源帮助刘实现连任。在肖村,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肖所能直接或间接动员的权力资源还是较为广泛的。这些权力资源包括党支部在村庄中的组织系统,党支部在村庄公共权力结构中的中枢地位,党支部书记作为村里第一把手的符号资本(symbolic capital)为肖赢得的社区影响力,肖能说会道的个人魅力,肖姓作为村中大姓的家族影响力以及肖本人通过与刘家的联姻对这一影响力的进一步发挥(朱秋霞,

  1998)。?④肖的助选战略正是以这些资源为基础的。?

  

  肖的助选方法包括:(1)宣传村委会班子稳定的重要性,宣传刘的政绩。肖在全村的党员会和村组干部会上都反复强调村委会班子稳定过渡的重要性,主张多换思想少换人。并要求党员和干部对刘性格上的缺点进行批评帮助。而在与一般村民的闲聊中,肖又着重宣传这几年村里的变化,宣传刘作为村主任在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肖还向群众解释刘虽然脾气不好,但心却很好,从来不整人。(2)动员各种人际关系资源,扩大刘的支持率。肖村是一个以肖、刘两姓为主姓的村,村民之间的血缘和婚缘连带很紧,出身于乡土社会的肖深知家族关系和婚姻网络与村落政治的关联。于是,在走亲串友,“吃生日”等场合,肖会不失时机地影响村民的选举意向。肖还特别重视做村中威望高,辈份高的老人的工作,要他们发挥特殊影响力,共同保证选举意向的实现。例如,村里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肖姓老人,该老人是一位退休赋闲在家多年的原乡法庭庭长,这位老庭长懂政策,有文化,平日里好主持公道,接济村民,在村里有极高的威望。肖便首先做通了他的工作。果然,在党员会上,退休的老庭长站出来讲话了。他希望村委会逐步过渡,而这一次换届则以稳定为主。在他的表态之下,其他老党员也齐声附合。(3)发挥组织优势,把握选民代表的选举意向。刘作为现任的村委会主任,被初提为候选人问题不大,但能否被确定为两个正式的村主任候选人之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选民代表会议者的选举意向。根据笔者对肖村村民选举心理的调查,选民中对选举关心但并不热心者占相当部分。这部分人对能否当上选民代表并不看重,如果为推荐选民代表而专门召开村民小组会,他们也多半不到会。而热心于选举者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现任的村组干部、干部家属和一些想在村里有所作为的人,另一类是对村组干部有意见的人。可以想见,由这两类人中的哪一类人当选民代表,或者这两类人在选民代表中各占多大的比例,都将对预选结果进而对正式选举的结果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用一些知情者的话说:“刘能否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并最终获胜,关键看由哪些人参加预选会。”谙练村政的肖自然不会对此疏忽,她要求各组组长在挑选选民代表时,必须将那些出于公心、关心村里发展、能代表大多数人想法并且能够顾全大局的人选出来。

  

  肖的活动为笔者提供了一个思辨国家与村庄治理精英以及制度与人的关系的实例。在这一实例中,笔者充分注意到国家的制度化空间为村庄治理精英所提供的活动舞台。如果没有这个舞台,就不存在着村庄治理精英的活动前提。即如肖所动用的作为党支部书记的符号资本,也不过是一种组织资源的人格化赋予。从这个意义上,诺斯(Douglass·C·North)关于制度与个人选择的分析模型在解释国家与村庄治理精英的关系时也显示了它的启发意义(道格拉斯·C·诺斯,1994):由国家所搭建的制度舞台为村庄治理精英提供了演绎新规则的动机、方式、机会、范围和信息,而村庄治理精英则凭借这一舞台展开对新规则的主导性演绎。不过,进一步的问题又在于,村庄治理精英与国家的利益与制度结构是否完全是一体化的,或者说村庄治理精英活动所传达的是否完全就是国家所赋予新规则的信息,笔者以为并不尽然。无论作为特定人格化表征的肖,还是整个村庄治理精英群体,当他们以个体化方式实实在在地活动于村政舞台上时,他们都不能够被简单地视为制度与结构的影子(强世功,1998)。他们有着特定的个体或群体利益。这种利益在特定的场域中可能既符合国家利益又符合村民利益,但却又很难完全用国家利益或者村民利益的概念界分。例如,肖在运用权力资源网络为刘助选时,她的行为动机与价值取向显然与国家是无涉的。肖并不是在完成乡党委和乡政府的预先布署,她也不能被天然地视为村民利益的体制代言人(尽管肖的行为与这一利益可能并不矛盾)。肖实际上是在作出一种维护治理精英利益的理性选择。这种治理精英的利益是介于国家和村民之间的属于精英的制度利益。精英的制度利益存在于肖村,同样也存在于其它村庄

  

  不过,村庄治理精英所处的特殊地位,又决定了他们无论在传统的村治格局内还是在新规则的运用中,都能够较为方便地搭载国家制度化资源的便车。而任何一个稍具政治智慧的村庄治理精英都懂得如何弥合国家利益与精英利益的差异,将精英的利益转化为一种具有官方色彩的资源。肖即是这样一个人。肖说:“既然搞竞选,就应该允许宣传和活动。党支部在这种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也是合理合法的。而且,我这样做也是为了村里。”在此,肖用“合理合法”诠释党支部书记作为国家代理人的体制性地位,而用“为了村里”强调治理精英与普通村民利益的一体性。

  

  调查表明,肖的努力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村里相当部分党员、干部和有威望的老人认可了肖的想法。多换思想少换人,让刘再干一届,下一届再让年青人挑重担,已经成为他们的共识,并且也成为村党支部的工作思路。而村组干部间所具有的人际关系资源(贺雪峰,1998),又使各村民小组长成为这一思路的具体贯彻者。

  

  正是在这样一种情景中,肖村的选民代表产生了。而大多数村民对于这些选民代表也不持异议。?

  

  三、“面子政治”与非均衡博弈?

  

  预选走势果然按照肖和党支部的考虑发展。预选会议上,在实到的51个选民代表中,刘得到了35张票,高居榜首。而在村主任候选人中得票居第二的1组组长彭得了14张票,比刘少了许多。至于其他几位主任候选人的得票则微乎其微。于是,刘顺利地通过预选,成为两个正式的村主任候选人之一。其余现任村委会的副主任和委员也都顺利地进入最后的相应竞选程序。?

  

  对于这一结果,另一位被确定为村主任候选人的彭是意料之中的。彭也是一条硬邦邦的山里汉子。他告诉笔者:“村民之所以选我,可能主要是我平时敢讲话。但是,敢讲话和能当村主任是两码事。”外表粗旷、内心精细的彭十分自谦,“在市里确立的‘六选六不选’标准中,我第一条就不合格。我的文化低,不懂科技,不懂法律。”?⑤彭的文化程度不高是事实,但他说自己不懂科技和法律则是一种托词。彭对村里的选举意向应该是清楚的,所以,他对于竞选采取了一种在乡里人看来是很明智的低姿态。他告诉笔者,在全村的正式选举大会上,他一是要感谢选民们对他的信任,二是要向选民们讲明自己的弱点,以使大家明白自己无意与刘竞争。结果,在十天后的选举大会上,彭果然是这样做的。彭对乡土社会传统的“政治游戏规则”十分熟悉,中国乡土政治讲究的是礼让和面子,而不是竞争和面对面的较劲。礼让与面子产生于以血缘和地缘结构社会单元的村落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祖祖辈辈居住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与莫斯(Marcel Mauss)所定义的“全面服务”(total services)相类似的人际交往规则(王铭铭,1997)。即人们在社区生活中发生经济,威信、权力、物品等的灵活互换。在这种灵活互换关系中,互给面子就不仅是维系“全面服务”的人情基础,它本身就是一种表征“全面服务”的政治规则。彭十分恰当地遵循着这条规则,他准备给足刘的面子,为日后与刘和平共事留下余地。彭的礼让使新规则所引入的竞争机制从一开始便被注入了人情的润滑剂,它于无形中化解了肖和党支部在主导新规则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阻力。因此,竞争的规则在肖村并没有产生出实际意义上的竞争政治。

  

  彭算不得是刘真正的竞争对手。但是在肖村,刘的“反对派”还是有的。5组的李姓村民便是其中最具代表者。李姓在肖村是小姓,其影响力远不及肖、刘二姓。由于李姓村民与刘有过节,再加上小姓家族维护自身利益和影响的需求,便使他们在村庄公共参与中显得格外积极。这一次的预选,也不知道是组长的安排还是李姓村民的积极介入,在5组的10位选民代表中李姓就占了5位,另外还有1位不是代表者也积极要求参加会议。而在6位初提的村主任候选人中,主要由李姓村民和他们的家属提出来的就占了3位。不过,作为小姓的李姓村民在村中所能动员和影响的资源毕竟有限,他们的热心投入也并未产生出明显的效果,他们所提出来的几位村主任候选人未能进入正式的预选名单。对于这样的结果,李姓村民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对这一次换届选举程序的严格性和实际操作中的规范性无可挑剔。另一方面,他们又隐约地感到多数选民代表的倾向性太明显。对于这种倾向性,他们认为“合法”然而却又“不公正”。“村里肯定有他们的考虑,为了实现这个考虑做,这在竞选中也是无可指责的”。“刘毕竟干了不少事,村里也的确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合适的人。我们虽然与他有矛盾,但撇开个人恩怨,我们认为刘只要能够改正缺点,还是可以继续当村主任的”。

  

  不过,面对着村里组织化的活动,李姓村民的参与无力感十分明显。“我们不会这样去做,一般村民既不好意思去活动,也没有力量去活动”。在这里,“不好意思”所反映的是乡里人的面子观点。他们认为如果活动了而又没有当选,那时很丢人的。而没有力量则是村民利益表达与整合之组织化机制缺失的现状以及这一现状在村民政治心理上的投射。实际上,肖村现有的所有村组织都具有某种“官制”性,都是按照国家的制度设计建立的。村里没有农会,由于经济社会分化不足,也没有基于村民利益需求而建立的其它经济社会组织。分散的、个体化的农民面对着治理精英的组织化优势,两者博弈力量的非均衡性自不待言。正是基于对这种力量非均衡性的认识,李姓村民才会认为村里的活动虽然“无可指责”,但却“不公正”。在此,合法性与合理性在特定的场域中被分割开了。合法性代表了他们对由国家输入的新“政治游戏规则”的理性认同,是官方话语系统导引的结果。而合理性则是他们站在既有村落政治文化立场上对村庄现实政治格局的道德评价,属于民间话语的范畴。但是,并不是每一位村民都能够对理性认同与道德评价之间的区别进行自觉的分辨。由于普通村民与村庄治理精英在资源占有和信息获取方面所存在着的不对称,一些人对“不公正”的体认会更敏感。因此,更多的时候,他们对于一件事情的评价,往往并不会从“道理”出发,而是从经验和感觉出发。在这个意义上,农民的确是作为道德哲学家而存在的(吴飞,1998)。或者说是一种基于理性与情感冲突的道德表达。由此,便不难理解李姓村民在面对村庄治理精英的活动时所生发出来的困惑。?

  

  如果说,可以被称作“反对派”的李姓村民在积极投入到预选之后所收获的主要是对自身政治无力感的体认,那么,对于大多数的肖村选民而言,由于他们不象李姓村民那样热心,便也没有体味到理性与道德之间如此深刻的紧张。一般的选民大多对新规则的运行现状表达了一种“默认”。而支撑这一态度的,又大体可以分梳出三种类型的选举取向:一种取向认为肖和村党支部的活动是应该的。“因为组织上对村里的总体情况更了解,他们的考虑即使不能完全排除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但也更有全局观。”“如果没有宣传和引导,由着大家提,选出来的人可能更不‘象’(指不适合当干部)。”持这种观点者多为一些对村政有所了解者,其中有的人以前还当过干部。因此,他们一方面认为民主选举很重要,但同时又认为组织引导也同样重要。“民主还需要集中,”这句流行了几十年的政治话语被他们熟练地拿来解释肖和村党支部对预选方向把握的合理性。另一种取向认为如今是经济社会,老百姓想的主要是如何赚钱。所以,只要规则公正就行了,至于谁当干部则无所谓。“谁当干部都要向农民收钱。”因此,他们对村里的活动不很关心。持这种态度者还坚持认为村里的多数人都是这个想法。第三种取向则对新规则了解不多,仍然以传统的老观点评价新规则。“还不是和以前一样,上面划好了圈圈,让我们钻,选不选都是那几个人。”应该说,造成这些不同选举取向的原因各异。但是,这些原因各异的选举取向却导致了一个共同的行为特征,即一般选民对选举关心而不热心,即使对由新规则所带来的民主选举亦如是。其实,在宏观的社会环境愈益开放,社会分化与流动给村民提供的实现价值与利益的途径愈益增多,而同时又不存在一个压力型政治体制的情况下,这一现象不仅可以理解,而且也属正常。

  

  在由“面子政治”,无力感和“沉默的多数”所共同营造的村庄选举基本氛围中,村庄治理精英对新规则的主导得以畅行。而从现代博弈论的观点看,这种由少数村庄治理精英与多数村民所形成的博弈,其力量的对称性并不是仅仅根据博弈双方各自人数的多少便可以作出判断的。

  在这里,真正能反映力量对比的变量是组织化的程度,即村庄治理精英与普通村民之间“是有组织的少数对多数的个人。”(容迪,1998)。?

  

  四、最后的仪式与互赢的结局

  

  故事的大结局是全村的选举大会。这一天也是T市统一规定的各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日。联系到选举大会在肖村选举故事发展序列中所处的地位,它已经不仅仅是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而且也是一个被赋予了新的价值与期盼的村落公共政治的仪式化空间。其一,土地承包到户以后,肖村一年到头已经很难召开一次全村性的村民大会,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几乎成为唯一被结构化的村庄社区性政治活动。这一活动所营造的气氛和社会空间对于缺乏公共生活的村民具有吸引力。其二,新规则赋予选举大会新的程序。根据这一程序,作为村庄公共权力之重要构成的村委会权力的来源将第一次真正由村民授予。其三,选举大会成为国家展示民主选举规则的场所。通过这种展示,国家得以向村落社会传达新的治理理念。因此,无论对于村民、村干部,还是乡党政,这一次的选举大会都具有新的意义。?

  

  选举日的前夜,天上突然下起了少见的冬雨,使得村里的道路泥泞不堪。但乡干部和村干部们还是一大早就赶到村办小学布置会场。而从上午九点以后,络绎不绝的肖村选民更是扶老携幼,深一脚浅一脚地赶到村办小学参加选举大会。冬雨使与会的选民们挤在小学的教室里,但这似乎也未影响他们的情绪。至选举大会正式开始之前,与会的选民已经达到388人,占全村应到选民人数735人的52.8%,再加上这一天将委托投票的251人,肖村这一天的参选率达到86.9%。在一个并非村民自治样板村的普通山村,这已经是一个比较高的数字。11点半钟,村党支部书记肖站在悬挂着“肖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会标的主席台前,正式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肖村选举大会的程序是由T市统一规定的(见下表)。此次选举与以往的最大不同是主任、副主任和村委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其中主任、副主任均为2选1,委员为4选3。此外,两位主任候选人还必须向全体选民公开发表竞选演说,介绍自己的施政方针。新规则正是以这一套仪式化程序表达公开、公正和公意原则的。不过,前文所述及的“面子政治”在这里虚化了两位主任候选人面对面的较劲,无论是刘还是彭在演说中均未提及当选后的打算。刘陈述的是第三届村委会的政绩,他以这种方式向选民们委婉地表明了自己的竞选立场。而彭则按照事先的想法,以符合乡土政治的规范表现了崇尚礼让的美德与谦和。”

  

  附表:肖村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大会程序

  

  一、选举大会开始,奏国歌。?

  

  二、宣布大会注意事项。?

  

  三、通过总监票员、总计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名单。

  

  四、清点人数。?

  

  五、宣布选举规则。?

  

  六、宣布候选人名单。?

  

  七、主任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

  

  八、清点、分发选票。?

  

  九、说明划票方法。?

  

  十、秘密划票、投票。?

  

  十一、计票。?

  

  十二、公布选举结果。?

  

  十三、选举大会结束。

  

  不过,选举大会的主角还是肖村的选民。选举大会的所有程序都是为了确保选民的权利而设计的。对于肖村“沉默的多数”而言,参加选举大会,投下神圣庄严的一票,无疑是他们在新规则演绎中最重要的出演。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无疑也将主要根据对选举大会的切身感受认定和评价新规则。所以,相当部分选民表示,他们所看重的是选举规则的执行情况,而不一定是选举的结果。“选举结果不是单个的选民所能把握的,但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却事关每个人权利的具体体现。”显然,在新的《村组法》逐渐为选民所知晓的情况下,法律的话语也开始成为他们评判选举合理性的主要依据。选民们希望新法律文本能够在村落场域得到合理的“阐释”。?

  

  选民们最看重的是秘密划票。他们认为,秘密划票能够充分保护选民的自主性。“想写谁就写谁,不会得罪人。”秘密划票处设在教室外面的露天走道旁。四个教室外,十几张课桌一字排列,桌子上放好了圆珠笔,以供划票使用。为了确保划票的隐密性,每张桌子之间都相隔了一定的距离。此外,各组的监、计票员守在教室门口,每个选民只有在听到工作人员喊自己的名字时,才能走出教室领取选票,然后到课桌前划票。每一次,课桌旁只能有一位选民划票。划票之后,选民再把选票投入票箱。?

  

  在整个选举过程中,“沉默的多数”自然无法以单个的,无组织的形式与组织化的村庄治理精英形成力量对称的博弈。但是,在选举大会上,当包括治理精英在内的每一个选民都以一张选票表示自己的存在时,选举的结果便也不是某一、两个精英所能掌握得了的。“沉默的多数”的无数张选票所形式的压力,足以使长期习惯于上级任命的村庄治理精英的威望与合法性面临真正的考验。望着平日里一张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此时在彼此相隔的划票桌前所表现出来的少有的严肃,担忧的神色写在肖的脸上。?

  

  刘则以默默地忙碌等待着最后的结果。他不愿到各个教室里看计票、总票的情景。为村里辛勤工作了七、八年,他又如何能真的不在乎选民的评判。?

  

  约莫下午3点,投票结果正式公布。在村主任选票中,刘得到364张选票,彭得到215张选票。结果,刘以领先彭149票的优势得以连任村委会主任。而村委会从副主任到委员也大体保持了原班人马。据事后调查,T市80%以上的村委会主要干部也都得以连任。?

  

  刘经历了一次心理上的历炼。对于大多数选民所给予的信任,刘感到莫大的安慰。一个多月来的不安在这种安慰中得到化解。而由新规则所赋予选民的投票权,也使得作为肖村治理精英的刘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民意的压力。正是在这一压力之下,“汉大心直”的刘开始了认真的反思。“我这个人的确脾气不好。”而作为书记的肖则想得更远。“这一次的选举这样搞了,以后不这样搞恐怕也不行了。”她已经在思考新规则可能对肖村村政所带来的多重影响。?

  

  由此,新规则在肖村的村落场域中经历了一次完整的演绎过程。在这一演绎过程中,村庄治理精英以其在村政中的优势性地位确保着对新规则的主导。而普通村民则依据新规则获得了对村委会权力的授予权。并由此开始,形成对传统村庄权力规则的冲击。在这个意义上,以力量非均衡为背景所开始的博弈又是在一种村庄治理精英与普通村民互赢的结局中完成的。?

  

  五、余论

  

  肖村的选举故事其实是很普通和惯常的。只要人们愿意对村庄政治作出一种类似于人类学的深入细微的考察,在许多村庄都可以发现诸如此类的故事。而借用政治人类学的视角研究村庄政治,就是要在这些普通和惯常的故事中寻找学理的启迪。肖村选举故事也许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理论的细究,而本文的旨趣则是学理层面而非政策层面的。本文开篇之前,笔者提出在村民自治研究中要注意以“国家-地方精英-民众”的三层分析深化和补充二元论的“国家与社会”研究视角,这种主张自然是来自于对肖村以及其它村庄村民自治实际进程的感悟。这种感悟提醒笔者,村民自治作为一种由国家导入村庄社会的新村治模式,它的实际运作状况与村庄的现实政治格局无法分开。在这一格局中,既有的村庄治理精英对村民自治的运作并不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所能够完全解读的。即如在肖村选举的背景中人们虽然能够看到国家的作用,但国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新规则的输入和村庄治理精英活动舞台的搭建方面。当这种作用一旦达至,那么,替代国家在村落场域中实际演绎新规则的便主要是即有的村庄治理精英。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村民自治在经历了前十年以“政府的主动性”(徐勇,1997)为特色的“国家主导”阶段以后,在新《村组法》强制性供给的宏观背景下,其下一个发展序列便可能是以“村庄治理精英的优势”为特色的“精英主导”阶段。即村庄治理精英成为影响村民自治的最重要变量。在此过程中,村庄治理精英权力的来源依旧可能与国家基层体制性权力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甚至治理精英所能动用的村治资源在许多时候仍旧是由国家所提供的。但是,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在具体的村政舞台上,村庄治理精英绝不仅仅是国家制度结构与利益的影子,而是一个个有着特定的个体或群体利益的,可以在制度和结构所给定的框架内自由选择行动策略的社会行动者。而他们在做出具体的行动选择时,很难说代表的是国家还是社会。无论是肖村中肖的行动逻辑,还是刘、彭及李姓村民的互动,他们所给予笔者的理论启示都并不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所能涵盖的。可见,任何一种理论模式都有其应用的限度,进而任何一种理论模式的效用都是需要在具体分析场景中加以具体辨析的问题(邓正来,1998)。正是基于这一具体的辨析,笔者以为,当以国家制度性供给为特色的村民自治成为一种常规性村政景观时,便必须注意新制度规则在村落场域中的具体运行,必须研究村落场域中的制度规则与村庄政治人的互动。?

  

  “地方精英”(local elite)是近年来学界用以解释中国地方领袖人物的一个重要概念。其中尤以周锡瑞(Joseph Esherick)与兰京(Mary Rankin)合编的论文集《中国的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对这一概念的发挥影响最大(周锡瑞、兰京,1990)。在当今中国的乡村社会,虽然国家权力较之于前现代时期已经相当的深入,但在村落场域中“地方精英对当地社会的支配仍然存在”(吴飞,1997)。尤其当政府的权力结构正式设置在乡(镇)一级以后,地方精英

  

  ——如文中的村庄治理精英,吴飞所描述的宗教精英,王铭铭所描述的宗族精英(王铭铭,1997)——对村落社会的支配性影响便愈益明显。?

  

  肖村选举故事所揭示的就是作为乡村地方精英的村庄治理精英与普通村民在村民自治情景中的非均衡博弈。这种非均衡博弈以及它所反映出来的地方精英对乡土社会的支配性影响,其实在中国相当数量的村庄都普遍存在。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渐进式制度变迁,它的实施背景离不开原有的村治格局。而在这种格局之中,村庄治理精英总是占有一种既定的优势。“精英或想作精英的人,会在各项策略中使用他们的资源以期提升或维持其在社会中的位置”(周锡瑞、兰京,1998)。而且,作为一个介于国家与村民之间的中间性群体,村庄治理精英的天然优势还表现为他们一方面可以动用国家资源掌控村民,另一方面又可以动用村落资源影响国家。因此,在新规则的实际演绎中,村庄治理精英的行动逻辑便是不难理解的。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当乡土社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还未孕育出一个多元精英并存的格局时,治理精英与村民的博弈也只能表现出一种力量非均衡的模式。当然,特定的村落场域对精英的类型及精英与村民博弈的格局会有不同的影响。但当政治化时代的遗产还在较大程度上制约着村治资源的分配时,治理精英无疑将保持在村政中的支配性地位。特别是在交通不便、市场经济发育不足和文化普遍不高的时空背景中,情况可能更是如此。因此,这也就决定了在与肖村相类似的村庄选举中,村民所能要求的主要是程序的合法,而不一定是结果的更替。至于故事中所提及的李姓村民,笔者或可以将他们视为一种潜势中的“反对派”。但是,在经济社会尚未分化出多元的利益表达机制之前,他们的作用便将主要地体现为以其对村政的热心参与来代行村庄社区中相当部分“无政治阶层”对村政的监督和压力(吴毅,1998)。?

  

  进一步的问题倒并不在于对村庄治理精英优势地位的承认与否,而在于如何从学理上对这一优势格局中的新规则演绎过程进行价值层面的定位。这可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果就肖村的类型而论,笔者认为是具有合理性的。虽然我们不能忽略部分村民的不公正感,但首先应该看到,村庄公共权力的产生从上面定调调、下面划圈圈到治理精英为维持其既有地位而活动甚至拉票,这本身就已经是中国乡村政治在迈向现代化过程中所跨出的一大步。因为正是在这种合法的活动甚至拉票之中,村庄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已经悄然地发生了由“钦定”到“民定”的变化。在这一变化中,村庄治理精英将“不得不”学习以更为民主和现代的方式运作村政。由此,民主无论作为一种理念还是一种制度,便得以在国家“大文化”与乡土政治“小文化”的交融中形塑。其实,在乡土范围的公共权力运行中,民主并不意味着村民的“自治”,实际上也不可能以村民的“自治”取代精英的治理。民主意味着精英在获取和行使治理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受到包括公共竞争和民众参与在内的多重制度机制的约制。

  有鉴于此,肖村的选举故事所反映的就不是一种道德上的“洪水猛兽”,而是中国村治走向民主和法治的真实趋势。这一真实趋势相对于单纯的国家制度性供给对村治模式和村落政治文化所带来的影响可能更为深远和持久。?

  

  普通村民相对于村庄治理精英优势地位的无力感是一个现代政治应该加以解决,但也许很难清除的社会政治心理。缓释精英支配性影响与普通村民无力感之间的紧张,并不在于以乌托邦的理念去否认这一紧张本身,或者以历史上一再重复过的民粹主义行动去重塑村治结构。当下,一条可以依存的路径是切实地突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村民自治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一个组织完善、有实际运作权限、吸纳了村庄内部各方面有影响人物的村民代表会议无疑将有助于改善村庄治理精英与普通村民之间的互动格局,也能有效地防止精英对权力的滥用。不过,这似乎已经超出了本文的旨趣,从对理论和现象的关怀转入到对公共政策的研究层面上去了。而这显然不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注释?: 

  

  ①场域(arena)在文中指村庄社会成员所置身的地点、环境、社会舞台及周围的社会空间。场域既可以是地理上的(村庄、乡镇、县、国家),也可以是功能上的(教育的、政治的、经济的),还包含了构成此一场域成员的价值观念、文化象征和资源的集合。一般认为,由布迪厄(P·Bourdieo)提出的“场域”概念有助于克服“国家”、“社会”这些概念的空泛本质,化解“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对立。?

  

  ②根据惯例,笔者对调查村的地名和人名作了变动,但所描述的事件为笔者所亲历。?

  

  ③根据笔者对T市村委会候选人提名情况的调查,由于此次提名一律以个人提名,十人附议的方式进行,不以组织方式提名。所以,在T市100余个村庄中,一共提名了365个村主任候选人、341个副村主任候选人、1037个村委委员候选人。其中有的村庄所提名的村主任候选人多达10人以上,最少的村庄也提出了2个村主任候选人。肖村的提名情况在T市居于中游。?

  

  ④朱秋霞曾经以6个村为对象,考察了家族,网络家族和家族网络在村庄行政权力分配中的作用。考察的一些结论对于以血缘和地缘结构基本社会单元的中国村落社会具有相当的可移植性。参见朱秋霞:《家族、网络家族和家族网络在村庄行政权力分配中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8年夏季卷。?

  

  ⑤T市村委会“六选六不选”的标准是:一选有文化、懂科技、懂法律的干部,不选文盲、法盲、科盲干部;二选敢于支持并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干部,不选见别人富了就“眼红”的“红眼病”干部;三选廉洁奉公、有经济头脑、有开拓精神的创业干部,不选满足现状的“近视眼”干部;四选为群众办事公道实在的干部,不选无所事事的“甩手”干部和“和希泥”干部;五选敢于扶正祛邪的正派干部,不选独断专行的宗派干部;六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群众意愿的干部,不选独断专行的“家长式”干部。?

  

  ⑥从许多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看,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参选率多在90%以上,有的村甚至高达97%或98%,这更可能是将委托代票者也统计在内的结果。其实,只要考虑到较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以及非政治化时代各种经济与文化因素对农村的影响,笔者认为,在非样板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实际到会参选率超过选民总数的一半已经是一个不低的数字。笔者在其它村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

  

  参考文献:?

  

  王旭:《乡村中国的基层民主:国家与社会的权力互强》,《二十一世纪》(香港)1997年4月号。?

  徐勇:《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

  景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野下的村民自治》,《中国书评》(香港)1998年夏季卷。?

  吴毅:《村民自治的成长:国家进入与社区内生》,《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3期。?

  张静:《梨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观察》,《二十一世纪》(香港)1998年12月号。?

  朱秋霞:《家族、网络家族和家族网络在村庄行政权力分配中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8年夏季卷。?

  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C·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强世功:《市民社会及其问题——评邓正来先生著〈国家与社会〉》,《中国书评》(香港)1998年夏季卷。?

  王铭铭:《社区的历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吴飞:《仪式、道德话语和制度变迁——读赵文词的两本著作》,《中国书评》(香港)1998年夏季卷。?

  容迪:《论精英在历史变革中的作用》,刘军宁等编公共论丛第5辑:《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王斯福(S·Feuchtwang):《面子的方位——当代中国乡村的公共空间与对公益的说法》,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贺雪峰:《作为村治资源的村组干部间人际关系》,工作论文,1999年即出。?

  邓正来:《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辽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吴飞:《中国农村社会的宗教精英》,《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4期。?

  李猛:《从“士绅”到“地方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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