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初,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震撼了国人的心。今天本文作者忧心不已,呼叫“救救国民!”,乃因为当今中国大陆国民公德下降到了令人难于坐视的地步。作者除了列举出触目惊心的事例外,并逐层挖掘,剖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多方原因,引人深思。
各种各样的书籍报刊、小中大学校的老师、形形色色的政府领导人的报告均教导我们说:“咱们中国是礼仪之邦,勇敢善良、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们就是听着这样的说教长大的;久而久之,也就把这些说法当成不用证明、毋庸置疑的公理。
可是这些年来,接二连三的报道和耳闻目睹的实例,使我对上述被传承了多年的公理在今天是否继续有效,产生了深重的疑问。让我先从中国大陆的报刊摘录几段以作引子。
寡德:
一九九六年四月,《人民日报》发起了主题为“个人素质与公德意识”的讨论。在十九日专栏上,各地居民描述了他们生活中的实事。吉林卞氏说:“在列车上,我仔细观察了好久,不讲公共卫生的旅客,至少占了一多半。这些职业、身份各不相同的人,果皮、废纸、瓜籽皮、废塑料袋、快餐盒、空瓶随手扔,满地皆是。乘务员打扫累得满头大汗,我劝对座的旅客别往地上扔果皮,不料那旅客说:‘都不扔,那要乘务员干什么?他挣的就是这份钱!’”
河北李氏说:“一次,我乘公共汽车去邯郸,途中上来一位老人,交了车钱后要车票,乘务员不给,两人吵了起来。我看不过去,对乘务员说:‘你收了钱还不给人家开票,看你车门上写的“只收款不开票是贪污行为”,你有啥理由与人家争吵?’乘务员一听,矛头就对准了我,说我多管闲事,让司机停车,逼我下车。车一停下来,本来默不作声看热闹的一车人,开始埋怨我多事。无助的我陷入了尴尬境地。”
北京的基督徒徐老说:“我今年八十一岁了,一生中经过的世事也不算少了。我感到当今人们的公德意识太需要提高了。日前我乘公共汽车,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学生钻上车后,跑到三人的座位上,伸腿斜躺在那里,给未上车的父母占座。我上车后,没理会他的无礼,在座位的一角坐下。一会儿他父母上来了,冲我喊:‘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和小孩抢座?’说罢,一把把我拉起来,他们坐下了。”
两位记者对吉林居民区的描述更加令人难忘:
“三月中旬,吉林市连续发生两起高楼抛物致使死伤的悲剧。十五日晚五点半,纸业公司工人赵宝兰在家收拾房间时,顺手把两个空酒瓶扔出六楼窗外,砸中正在楼下练气功的两位老妇的头部,一位颅骨骨折,大量出血,另一位被砸破四厘米长的伤口。两人当场晕厥,被送至医院抢救。十六日下午二时十分,时装公司工人沙治茹因心情不好,下楼时顺手将楼道窗台上放着的两堆砖头推下,砸中楼下一名七岁女孩的头部,当场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些年,人们住上新楼后,只顾装修打扮自己的家,对楼外的公共环境却不闻不问,从楼上往下扔果皮、菜叶、碎玻璃以及泼脏水、倒剩饭的现象司空见惯,环卫工人在楼下被砸的事件时有发生。”
类似的缺乏基本公德的现象,笔者所见多矣!一九九六年十月我乘一艘江渝轮由重庆沿长江而下,二等舱服务员对我感慨地说:“西方游客和国内的就是不一样!这些洋人摄像机、照相机这样值钱的东西随手放,叫我很担心。但他们从不随手丢垃圾,总是用塑料口袋装起来放到桶里。国内游客除了自己值钱的东西不扔,什么垃圾都乱扔!看着真叫人难为情。”在中国城市街道上步行,常见到窨井口洞开,白天黑夜,时常有行人或骑单车者跌入深洞,伤残乃至丧命。在人口密集路灯不明的中国,这真是一大公害!生铁铸就的窨井盖是被人偷走的,卖给废品站可得不多的钱,于是,盖一装上,就可能被偷。即便是在市政管理较好的上海,一九九六年头八个月,被盗窨井盖仍达二百八十九支(《文汇报》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一日讯),遑论管理较差的市镇! 这一类的寡德事例还可举出很多,它们令人羞愧,下面的例子则令人坐不住了。
无情:
据《南方日报》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二日复叙,在广东阳东县,“一九九一年三月十六日一名中学生因交通事故头部严重受伤,血流如注,在公路上苦苦哀求路人相助。然而,任由他痛苦地挣扎了三个小时,众多的围观者竟无一人伸出救援之手。最后,这位年仅十三岁的少年死于众目睽睽之下。”
一九九五年八月六日,福建泉州市的赖启新带十岁的女儿缤纷去浮桥溪游泳。缤纷被潮水冲到溪中间,父亲去救,也被急水冲至溪中间。“岸上有人注意到了水中的险情,却只作观望;溪中停舶的船中也有人注意到了,却没有过来搭救的意思。 十三岁的体校游泳队员陈东栋刚游完泳,同一个不会游泳的同学闲聊。他看见了精疲力竭的赖启新和他女儿,便跳下水游向他们。赖启新刚来得及解下腕上的绳子扔给陈东栋便被水冲走了。
陈东栋试着推缤纷,却推不动,又用单手拖救生圈,却也只在原地打转。水太急了,二十米的距离他花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这期间,岸边的人越来越多,但只是观望着,没有人肯下水来协助这弱小的少年,只有东栋那不会水的同学在岸边着急地大叫,加油!
他们游到了一条捞沙的船边,请救船主拉他一把上船,船主漠然地摇头,叫他快走,莫带来晦气。小东栋气得咬牙,想起那个被冲走的成年人,看着套在救生圈里无助地哭叫的赖缤纷,他又鼓起勇气带着女孩游向岸边。上岸后,他筋疲力尽地躺在沙滩上,动弹不得。 赖缤纷得救了,赖启新却在人们的注目中沉入水中,带着对世人的遗憾走了。
小东栋在接受采访时,气愤地说,当时岸上有那么多的人,溪中还有那么多的船,却没人肯下来帮忙。当初,哪怕只是伸一下船上的竹稿或是扔个救生圈给赖启新,悲剧也不会发生,这些人太可恶了!”(《南方日报》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和这极为相似的事件也发生在一九九五年九月十六日的广州珠江边,落水的十六岁中学生小余在众人淡漠的注视下丢了命;以及发生在该月二十四日的广东云浮市,八名小学生陷入沙中呼救,过往船工均不理睬,三儿童遭沙活埋(《南方日报》)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十月十日讯)。
不要以为这种事情只发生在广东、福建,《人民日报》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报道:“八月十六日下午二时,在海南省东线高速公路五十四公里处,两辆大巴迎面相撞。……幸存者,刚被湖南医科大学录取的周淦向记者诉说:‘事故发生后,看到身边血肉模糊、痛苦呻吟的同胞,我心中首先想到的是救人!可是车上十多位与我一样受了点轻伤的乘客却见死不救,纷纷下车离去。
‘更让我伤心的是,当我满身血污救出神志不清的苏小波和另一名女乘客时,呼啸而过的汽车没有一辆停下来。我只能扶着血淋淋的苏小波跪在路上拦车。两辆大巴、两辆中巴、几辆小轿车仍然飞驰而去。绝望之际,我看到一辆警车开来,心想有救了。我万万没想到,这辆警车开到我们面前,摇手示意,反而加速离去了。
‘我们跪在布满玻璃碴的马路上,鲜血染红了路面。看到又一辆警车驶来,我们跪到了路中央。这辆警车停在我们面前犹豫了好几分钟,才同意我们上车,送去居丁镇医院救治,而后离去。放下小波,我立即到居丁镇派出所,求一位警察开车返回抢救受伤乘客。他竟开口先让我交四十元汽油钱。到了现场,我请他赶回照顾一下在居丁镇诊治的苏小波,他和旁边一个人,又向我要走二百元。’”
值得庆幸的是,这位人民警察收费不高,伤者尚能支付,在另一例中,结局就没这么光明了。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八时多,广东雷州市企水港附近海面发生龙卷风,部分渔船被打沉,渔民家属向停泊在企水港的渔政海监“G905”号船求救,船长冼亿康却以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为理由,拒不开船。主管渔政船的市水产局副局长钟进接到求助电话后,答复竟是“先交钱才开船厂”,理由是“渔政船是自收自支的,要收油料费”。求救人员一再请求先开船救人,油料费以后再付,但钟进坚持先交钱再开船。当时渔政船开价是五千元至八千元,渔民亲属一时无法凑够这笔款,最终无法开船,以致十二名落难渔民得不到及时救援而丧生……据船员反映,这次如果出海抢救,大约一小时左右就行了,而一小时的船用油料费二百多元也够了。可是,他们却开价要五千元至八千元。(《南方日报》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四日)。
在此例中,见死拒救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行政行为,是直接领导和主管局长不许开船,且是“按规定办事。”
还有在许多实例里,众人不但自己见死拒救,而且对少数救死扶伤者冷眼挖苦甚至趁机打劫。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深圳宝安区沙井一位“打工妹在市场购衣服后返厂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当场晕倒在地,头部血流不止。当时围观者近百人,但无一人出手相助,明珠市场三名治安员见状,不顾人们讥讽的眼光,及时将伤者送往当地医院。”(《南方日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 为什么“讥讽”?肯定是这三位救人者的行为连反了大众视为“合情合理”的规范。一九九六年九月笔者听北京东城一家书店的刘老诉说:本市某处小孩落水,围观者很多,只有一名外国留学生跳入水中救人。上岸后发现他脱下的皮鞋和手表已被人顺手牵羊拿走。 足矣!此类事例虽可罗列更多,但就分析而言,已不必要了。
基础原因:物质匮乏,欠缺教育。
读过以上文字,所有的人大概都会立刻发问:“为什么会这样?”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因为上述现象之大部分并非技术意义上的犯罪,行为者也不被周围的社会视为不齿的异类。恰恰相反,大部分的中国民众都默认那些在现代其他文明社会中极罕见的行为方式。因此,我们面对的,并不是中国社会里的异常行为,而是:按照文明的普遍标准衡量应属异常的那些行为,为什么在当今中国社会里,变成了似乎是常规的通则? 属于寡德的上述很多现象较易解释。穷,或准确地说匮乏,是一个重要原因。假定中国城市里的各类交通工具较充足,运行准时,那么,人们就不会为挤上公车而你推我搡,为抢座位而吵嘴打架。像偷窨井盖、割电缆、拆铁轨卖点钱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都属此类。
广义的教育之欠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人们对环境等公共生活品质的重视,一方面与经济收入相关,一方面与普遍教育相关。中国老百姓乱扔垃圾的习惯,多少还折射出农村生活的遗风。直到不久前,在农村广阔天地随手丢垃圾不致堆积成害,而是很快被大自然消化掉,因为那时代的垃圾都是有机物。当城市化加速、居住集中、无机物垃圾增多时,老习惯造成的后果就今非昔比了。缺乏及时和强化的公众教育,老习惯就会延续很久。 然而,前述现象之大部,都不能归于匮乏和欠教育。随手丢垃圾是一回事,有意乱丢以作践列车员是另一回事,更遑论从高楼窗口外抛杂物砸伤砸死人——任何大脑正常者都知道其后果。因此,我们必须追索其他原因。
直接原因:
国内报刊列出的见死不救的原因有:
一、救人者常被伤员家属或路人误认作启事者,抓住不放,追究责任。救人者若辩解,会遭他人反驳:“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会救他?哪有这样的好人!” 二、救人者有时会被伤员本人或亲友有意诬告,恩将仇报,勒索乃至刑求。这方面最有名的,是“刘秋海案”。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二日,广东雷州市刘秋海等三人驾驶小货车路过广西北海市,路旁见到骑摩托车跌伤流血的陈小俐。刘等将陈送至医院,后被她哥陈锡明及北海交警说成肇事犯,扣车、欧打及索取五千元。旋又被陈小俐本人告上法院,索取撞伤人车赔偿费十五万元。此案激起全国注目(《南方周末》一九九六年九月六日及二十日)。
三、有些歹徒设骗局,假装受伤,好心人上钩后被诈骗。
四、救人者送伤员去医院,医院不见钱不治伤。救人者若先垫钱,可能要不回来;若不垫钱,伤员出了问题,说不清谁的责任。
五、救人者做好事会耽误上班时间,被扣奖金或工资。
上述三、四点我们可在其他社会找到相似的经验。美国高速公路上有人佯装车出故障,引人停车来助,趁机抢钱劫色。逐渐地,行车人对路旁故障车求助就不敢轻易停下,尤其是夜间或偏僻处。但他们通常会打电话召来拖车相助。西方国家多有法律规定,医院收到伤员,必须先急救,后算账,否则犯法。无此硬规定,救死扶伤也会打折扣。
但上述的一、二、五条,与其说回答了前面的问题,不如说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因为它们所透露的,正是今日中国大众行为和心态背离了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在文明社会里,难道公众会把主动救人者视为反常?会有很多伤员反咬救命恩人?这类现象必定相当广泛,
否则怎会对大众有那么大的阻吓作用?难道稍有人道的主管,会因为下属好心救人而惩罚他?况且这种事不常发生,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中国的单位企业并非那么珍惜时间,讲究效率。即便有骗局存在,可是当大家目击伤员流血不止、生命垂危时,还会怀疑他是佯装的?成百人围观一伤员,还怕他(她)抢财劫色?更不用说海难溺水之类的灾祸了。所以我们至多只能把上述原因视为直接的和表层的,它们下面,还有更深的病源。
累积原因:
深层原因之一,是中国既定条件下人口过多,一切生存资源,都成为你争我夺的对象。除了亲友熟人,人对人普遍不耐烦,同情心、相互尊重等等都被日常生活里无时无处不有的拥挤嘈杂消磨掉了。在人口密度过高的社会,人们相互间较少忍让和礼貌,并非仅见于国内,香港也很常见。中国人太多也易使人滋生铁石心肠,我就亲耳听到一位国民党干部的儿子但很爱中国的商人发恨地说:“中国一切问题难解决,都与人口太多有关。最好他妈的宰掉几亿!”内心隐隐有些想法者大概不会只他一个。
但人口太多单个原因,并不必然导致寡德无情成风。在人口密度更高的香港、新加坡、荷兰,听不到见死拒救的常例。在这方面,毛泽东的影响乃是另一深层原因。对二十世纪中国人道德观念的改变,任何人的影响都不及毛。他自认终身信奉斗争哲学,“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八亿人民,不斗行吗?”是他们的名言。十年文化大革命,毛普及斗争哲学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切在文明社会视作基本德行的观念,诸如礼貌、容忍、爱、人道、同情,统统被批倒批臭。毛认为,所有这些都是使人丧失阶级立场、模糊革命斗志的资产阶级温情,对阶级敌人“仁”,就是对革命犯罪!十年文革,从上到下,充斥着互相告发、残酷打击、无情斗争。文革影响了几代人,亲身经历者,今日已是曾、祖、父母、兄姐辈,对晚生后代潜移默化(详见笔者《共产生义后与中国》序言)。
第三、尽管文革造成普遍的道德虚无主义,文革后又不从事有效的道德重建。整个邓小平时代,官方对文化领域是“防治为主”,防止出乱子,惩治不听话的文化人。面对全社会的信仰危机和道德衰败,官方则试图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来应付。一九七九年以来,官方对此掀起过三次高潮,且在主要党政各级设立常规办公室,但收效甚微。因为运动所推广的那些教条化的口号和象徵,早已难再为中国的干部和群众所信仰,而且也与政府推行的经济政策背道而驰。换言之,你无法用人民已经不具信心的贬值纸币去重建他们对市场的信心。
与此同时,对那些在中国民间有真实基础的道德资源(几大宗教),官方却不允许它们自发组织和活动。试想,如果中国社会里有位特蕾莎修女式的宗教领袖,凭藉深入民间的组织网络行善宣道,人民心灵的重建就会大不同!反而,我们所看到的是:在文革造成的道德虚无主义的白茫茫大地上,半资本主义式的市场经济蒙面而行(仍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经济市场化本无错,但应该在合适的道德和法治的环境中通行,否则就会激使人性中自私的一面爆炸成灾。而当今中国社会,无论道德和法治都很薄弱,于是便有前文引述的那些可怖现象之蔓延。
与上一点密切相关的深层原因之四,是制度化的作假。这也是承接文革,其间发生在最高层的“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已使中国人很难相信世界上“真”价值的存在。随后的二十年里,报刊宣传说得美妙动听,众多官员另行一套。翻阅国内案件大全,那么多的贪污罪犯都会是国家级和省市级的“优秀党员”、“先进干部”、“劳动模范”。这些大大小小的陈希同王宝森用实际行动有力地开导民众:在尊贵的头衔下,在威严的办公大楼里,不知有多少骇人听闻的腐败行为!正如一位浙江商业伦理教授所说:“这年头那么多的先进人物是‘上午作报告,下午戴手铐’。你怎么可能让学生相信这世界还有真的伦理道德?”前文所引深圳女工被撞伤,商场治安员送她去医院,旁观者却投以“讥讽”的目光;大概他们心里在嘀咕:不知道这几个治安员假借这个机会捞取什么名利!
以上四个深层原因,非一日酿就,且相互强化;故称其为累积原因。四个原因只是择要,还有其他,留待后论。
拯救重点:“救救大人!”
晚清以降,中国知识界的主旋律一直是“救国救心”。百年后的今天,亡国的危险暂时已无,但“救心”却更显任重道远。篇幅所限,本文对此难以详论,但有两条,却须点出。这两点都是中国社会自身透露出的具启迪意义的讯息。
其一。鲁迅世纪初喊出“救救孩子!”震撼数代国人。然当今中国救心要务并不是救救孩子,而是救救大人!中国孩子们从书本上接受的文明的普遍准则,尚未广泛地被现实的虚伪所毒化,反倒对大人的行为有净化作用。试看此例:
十四岁的杨华玲是辽宁省锦州五中二年级学生。九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傍晚她骑车到锦朝路时,见马路中间躺着一满身是血的男子,摩托车倒在一旁。她见路过的行人和车辆纷纷绕道而行,就急忙招呼人们赶快救人。然而喊声只是增加了几名围观者,并没人动手相救。有的甚至追问小华玲:“他是你的亲人吗?”小华玲急得流着泪,但泪水也没能感动围观者。情急之下,小华玲“扑通”一下给大伙跪下,“救救他吧!就算我求你们了!”这时来了一位女同志扶起了跪在冰凉柏油路上的小华玲,并陪她到附近去打电话求救。小华玲拨了几处电话,对方回答都不管,对此,她毫不气馁,把能想到的,甚至同学家的电话都打了。 在孩子的感召下,终于有成年人帮助把伤员送去医院(《文汇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
其二。救心先救大人,救大人先从“举手之劳”做起。还请看一实例:
《半月谈》一九九六年十六期刊登杨力撰写的采访札记说,不少群众对一些涉及精神文明方面的宣传和口号提了许多意见,认为要少提某些听起来响亮、中听的口号。
川东华鉴山下“八一”交通检查站李小林举了一个实例:一天交警小杨拦住了一辆拉煤下山的卡车,问道“为什么没车牌呢”司机答:“有呀,下雨路烂,被泥巴糊住了。”
“找点水擦干净再上路。”正当小杨准备处罚时,司机抱怨说:“刚出山哪有水呢。”小杨收起罚款单,提来一桶清水和司机一起将车牌擦洗干净。第二天,“八一”检查站口前就出现了一支盛满清水的大桶,桶上挂着一张擦布,旁边一块木牌上写道:“司机同志,请擦净车牌再上路。”李小林很感慨,就是这举手之劳的一桶水,给人的感觉大不一样。
几十年来,中国人已经把讲大话、空话和假话的技巧锤炼到极致水平,仍无法挽回中国社会里信仰和道德危机的深化。眼下急需的是政府在道德重建上实行经济改革初期式的转变,正视现实,回到常识,号召各级干部、各种人大从“举手之劳”做起。倘若很多的大人能经常做举手之劳的益事,中国社会的道德风气就会恢复至文明社会的常态。毕竟,你我皆非圣贤,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身体力行的,多半是毋需付出很多代价和作出很大自我牺牲的细小益事。
一九九七年六月初起笔于唐都
一九九七年十月末结稿于澳都
作者附记:本文付印前又读到:有“中国氢弹之父”称号的大科学家王淦昌,一九九七年夏在北京木樨地被自行车撞成骨折。骑车人将这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撞倒后头也不回扬长而去。王老倒在路边呻吟,众多来往行人视而不救。最后扶起王老的是两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北京《科技日报》的评论感叹:王老“能使氢弹上天,让世界震动,然而面对野蛮与冷漠只能徒唤奈何。”(据《开放》九八年一月号第八十三页)我的感慨倒是:若中国的大干部们也能学王老这位大科学家,时常与普通人一般地衣食住行,定会对今日中国社会里的很多问题之 结,取得合乎常识的体察。毛泽东后中国的多项改革,均是得益于常识终于占了上风。
注:(文章大小标题为编者所加,作者又改回大部分。)
附录:日本《新华侨报》文章
杀人、抢劫、盗窃无处不在:中国人在日犯罪位居榜首
日本新华侨报报记者孙秀萍
人最可怕的是什么?是贫穷。对富有的向往可以使人疯狂到丧失理智的境地,毫不踌躇地拿起屠刀杀向无辜的人们。近年来在日华人社会凶恶犯罪事件频发,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被害者多为事业有成的壮年,也不乏风华正茂的青年,有事业正兴的实业家,头脑聪慧的留学生,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日本人也有中国人。但是,最令人痛心的是凶恶犯罪的受害者多为在日中国人。说得确切一些就是死者以中国人为最多。这不是一种值得深思的现象吗?
一、惊人的事件 轻率的杀意
就在今年9月16日深夜11时左右,在琦玉县熊谷市久保岛的某住宅区有人报警。警方赶到现场时,发现住在该住宅区拥有中国国籍的野武义男(27岁)和其妻加代子(27岁)夫妇浑身带血倒在了自己家中的浴室里,两人的腹部和背部都有多处刀伤,已经死亡多时。室内血气横飞惨不忍堵。目前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行凶杀人事件,并已展开了详细调查。
这起死亡事件中的男子中国名叫齐义,是名焊接工,其妻名叫代长艳。
9月5日上午点左右,东京八王子市安町四丁目的一家扒金库遭到了在日中国人抢劫团伙的袭击。两名日本人店长被刺重伤,所持现金1000万日圆被强行抢走。据报道,这次抢劫计划周密,两名凶犯埋伏在现场行凶抢劫,外面一名男子开车等候。但是,案发後,警察在发现了强盗所乘车的行踪。50分钟後,4名中国人在日野市落网。经搜查,被夺现金的兜子虽然还留在车内没有来得及销毁,但是现金已经不翼而飞。1993年,在八王子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三名中国人合伙杀死两名日本人,只抢劫了一百多万。後被抓获。其中一名主犯至今在逃,加外两名重犯动被判死刑,至今关在东京小营狱中。 8月21日在东京北区,一位中国女性被杀死在浴室。被害时,该名女子被捆绑在洗澡间。脸部、手脚均被粘贴胶带封住。除此之外,被害人的银行信用卡和同室女子的7万日元现金也遭抢夺,警视厅国际搜查科将此案定为“抢劫杀人事件”,在王子警署设立了搜查本部。目击者称强行入室抢劫杀人的3名男子均用中文交谈。
7月17日上午,年仅22岁的沈阳姑娘程岩惨死日本。独居一室的程岩,被发现死在自家的浴室,尸体泡在浴缸里已有10天左右。9月20日得到可靠消息,两名行凶的中国人男性已经被警察抓获。他们来自中国的东北,都是20岁刚刚出头,与死者同为日语学校的同学。只因听说程岩在赚钱较多的黄色按摩店打工,还偶尔流露自己想开店的打算。就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很有钱。他们杀死了毫无防备的女孩,然而不过只抢到了90多万日圆。为了这点微不足道的钱财,他们葬送了一个花样的生命,和本该属於他们两上人的美好人生。
2月22日深夜至23日凌晨,在日本崎玉县江南町野原的一处杂木丛中发现一具女尸,颈部有被绳子勒过的痕迹。经调查死者是立正大学学生宿舍的中国留学生刘苏秦(30岁)。目前通过中日警方的大力协作,已经将凶手逮捕归案。原来用绳子将刘勒死的又是认识她的中国人,名叫韩学松。
二月至九月,仅仅半年多的时间里,杀人事件不断,使得在日华人的形象遭到非常致命的损害。日本社会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仅警察把在日中国人犯罪列为重点防范对象。在日本的民间也对中国人产生了强烈的恐怖感。一些企业甚至制定了在雇佣中国人的时候,只用女人坚决不要男性。理由就是中国男人太凶狠,动不动就杀人。而且专杀本族人,与其他国家的恐怖集团/分子迥异!
其实,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日本人的想法也许并不奇怪。他们惧怕中国人的理由也非常可以理解。因为中国人杀人的理由非常轻率。一点点也许是微不足道的恩怨,就会引发後果不堪设想的凶杀。只要甘心劳动就可以正正当当嫌来的一点点钱也可以也为引发杀人灭口的抢劫动机。我们不仅要问,中国人的命为什么会这样被自己轻贱?
二、惊人的数字 残酷的现实
9月13日,日本警察厅公布了今年上半年(1—6月)在日外国人的犯罪统计。其中有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现象,那就是在日中国人犯罪呈现激烈增长趋势,犯案数占了全体外国人犯罪总数的近一半。据统计,上半年在日外国人犯罪总数人约为12238件,被逮捕、拘留的外国人嫌疑者增加了12.9%,达到6585人。其中在中国人犯案数占了全体外国人犯罪总数据的近一半。杀人、强盗、放火等恶性案件急剧增长。被拘捕人数比前一年增长了1成以上,特别是强盗案件急剧增长到28.4%。
针对在日中国人犯罪的凶恶化趋势,日本社会舆论哗然,
有关在日中国人犯罪的报道纷纷出笼。9月16日,发行量达70万部的《东京新闻》推出了多达两版的专题报道,题为《从都市到地方,向巧妙化发展,以数据看外国人犯罪》。其中犯罪者最多的是中国人这一小标题格外刺眼。
报道说在日中国人犯罪连年增加。在日中国人的犯罪件数占全体外国人犯罪总数的比例由1996年的29。7%上升至2000年的61。8%。犯罪类型以盗窃为最多,占全体的76.9%。此外入室抢劫的按犯有80%左右都是中国人。如此惊人的数字让我们不得不去面对残酷的现实。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在日中国人都会被当作犯罪嫌疑的对象而难以在日本社会立足。随著日本的日闪烁开化和其他外国人入国政策的放松,在日中国人的人数直逼40万大关,因此难免鱼龙混杂,也许犯罪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这不能成为在日中国人犯罪的借口,更不能因为人多就更加有恃无恐,连人间最基本的常识都可以无视。
一位曾经走过黑道的人对於在日中国人犯罪的增加趋势及极度凶恶化的倾向也深表忧虑。他就虽然是黑道也应该是有“道”可循的。不能轻易就杀人。抢钱就是抢钱,即使有千万条理由也不应该毁灭人的生命。不到万不得以是不应该图才害命的。像7月17日发生的杀人抢钱事件就有点让人难以忍受了,即使是黑道上的人也不见得会做得出来。因此,我们中国人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努力减少在日中国人的犯罪,以具体的行动来协助警察破案。只有这样,才能为在日中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树立良好的中国人形象。因为在日中国人的犯罪仅靠日本警察是根本无法解决的。
一条鱼腥一锅汤。仅仅是一少部分在日中国人的犯罪,就使全体中国人的形象都带上了凶恶的色彩。如果在日中国人不想成为过街的老鼠的话,就要采取一些具体的行动有意识地树立和扭转在日中国人被歪曲了的形象。
三、生命高於一切 对中国文化的反省
生命只有一次,失而不能再得。金钱无限,只要活著付出劳动就一定可以获得。犯罪者在扼杀了别人的生命,盗窃了别人的钱财的同时,也就断送了自己的一生,丧失了人类最基本的人性与道德。中国人爱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也许正是这种歪曲的文化观念使人对生命失去了应有的尊重与珍惜。中国还有句熟语,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遍地都是。也许是中国人口过多,人命才变得如此轻贱。中国人的文化与人生哲学中有太多轻视生命,轻视做人的尊严的意识,以至於人们在为一点小小的摩擦而吵架时,也会把“打死你”、“整死你”等置人於死地的语言常常挂在嘴边上,让听者毛骨悚然,骂者痛快淋漓。常常有人会万分感慨地对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邦人”的生命感到万会羡慕;也常常有痛斥中国在文革的行为是如何地草菅人命。然而感既过後仍然可以毫不犹豫地骂死对方,斥责过後仍然可以为了争权得力而置对手於死地而後快。中国人从整体上来说仍然对人甚至对自己的生命缺乏应有的尊重,对他人之死表现出令人无法理解的麻木。这才是为什么一到开放而自由的外国,中国人就会自相残害,自相毁灭的文化原因。
面对响彻日本的反中之声,面对日益高涨的日本人的反中情绪,如何挽回每况愈下的在日中国人的声誉,中国人请停止你的犯罪恶行。
原刊於《明报月刊》1998年第二期,中评网刊发时经作者同意略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