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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老百姓为什么不支持抵制家乐福?

  

  我完全理解愤青们(年青学生)抵制家乐福的崇高爱国动机!完全支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和平的游行示威!有时,我也真想加入到他们的和平游行队伍里,慷慨激昂地、痛快淋漓地呼喊几句口号,发泄一下胸中的怒气!但是,终于也没有加入进去。虽然没有加入,我也没有闲住,而是观察、访问、研究了一番普通老百姓的态度,看看老百姓对抵制家乐福是什么意见。结果使我大失所望,原来几乎所有的普通老百姓并不支持抵制家乐福

  当然,不只普通老百姓不支持,连一些名人也不支持。据新民网报道,4月16日,奥运火炬手金晶公开表示,希望网友慎重对待抵制家乐福的呼吁,因为家乐福里面还有很多的中国员工,抵制家乐福首先受害的可能是这些中国员工。4月17日,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更是语出惊人:家乐福里的职工大多是中国人,抵制家乐福像是一种“内讧”。

  多么崇高、多么伟大的爱国行动,普通老百姓和理性的名人们为什么就不支持呢?简单的痛斥他们是“汉奸”、“卖国贼”不但不合适,反而暴露了扣帽子者的无知和不“光明正大”。

  

  一、普通老百姓弄不清抵制家乐福的原因

  

  我有个朋友曾给我谈起他在调查时,常常有普通老百姓询问“抵制家乐福的原因”,对之以“家乐福反对北京奥运”,朋友拿不出证据。朋友还说,倒是我们的媒体都以显要位置刊登家乐福支持北京奥运的声明。报道说:“家乐福集团总裁杜哲睿(又译迪朗)在巴黎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奥运会之所以交给中国举办,就是让中国能有机会展现其三十年来的开放政策。我自己本人就可以证明这些年中国的变化,也正是这些变化,给家乐福带来了在中国十三年以来与其合作伙伴的共同发展。”对于这一声明,至今尚未看到有质疑的。

  朋友用网上“奥运火炬在巴黎传递时遭到“藏独”分子抢夺、火炬手遭伤害,而法国政府和法国警察没有保护好安全”来说明。老百姓问曰:“法国政府和法国警察没有保护好安全,当然是问题,我们当然要法国政府和法国警察道歉,但是这怎么和家乐福扯上关系呢?” 朋友语塞,无一应对。是呀!法国政府和法国警察没有保护好安全,法国政府已经道歉。法国参议长一下飞机,直接到奥运火炬手金晶处道歉,我国媒体都作了突出报道,凡是看过电视转播的,都看得出他们是真心诚意的,没有虚情假意。

  朋友再用网上“家乐福支持‘藏独’”,证据是“家乐福法国总部里有个股东曾出钱支持‘藏独’”来对之。老百姓问曰:“那个股东能够完全代表家乐福吗?或者说那个股东是受家乐福委托而支持‘藏独’吗?” 朋友说从网上翻遍资料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支持“藏独”。倒是我们媒体都以显要位置刊登家乐福集团总裁杜哲睿(又译迪朗)在巴黎接受记者采访时“鲜明地反对‘藏独’的声明”:“家乐福集团及其分支机构没有向任何政治团体或宗教团体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过任何帮助。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它地方,家乐福集团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将来也不会这么做。” 对于这一声明,至今也尚未看到有质疑的。

  

  二、普通老百姓不赞成抵制者中有人试图“砸”中国员工和厂商的“饭碗”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4月16日,昆明某家乐福超市门前有200多人举行抵制壮举,他们用巨幅的五星红旗堵住家乐福仅有的两个入口,并对每一个出入大门的市民表示鄙视。同时,他们对现场有反对抵制的民众斥之为“卖国贼”,并上前凭人多势众对其推搡,甚至往这些人身上乱七八糟地扔瓶装矿泉水。在场警察称,前一天也曾有反对抵制者被打。另据摄影报道,从家乐福超市出来的一个老人把自己购买的商品高举头顶,嘴里喊着“我买的是中国货”,战战兢兢走出来。另据报道,有的地方正在酝酿“哄抢”家乐福

  对于这些超出中国法律底线的行为,许多学者表示了忧虑,指出了在家乐福超市里工作的绝大多数员工和卖的95%的商品都属于中国的事实,而“这种抵制无疑‘砸’中国员工和厂商的‘饭碗’”。我觉得,这种分析是语重心长的,真正表现了忧国忧民的爱国精神。

  据我所知,不但在家乐福超市里工作的绝大多数员工和卖的95%的商品是中国的,而且家乐福超市里营业的一部分本来就是中国自己的厂商、供货商及其他们的员工。在昆明市,家乐福有4家连锁店,分别是昆明世纪广场店、昆明白云店、昆明云纺店和昆明龙泉店。这些连锁店,当然都是家乐福出钱从当地房地产者主人手里租了来,经过简单装修(不象中国的零售业那样的豪华装修)后,其中的一部分,租给了进店销售的厂商,因此在家乐福连锁店里的有的柜台和员工,是中国的厂商和的厂商的工人;另一部分,是租给了只作运输和批发销售的中国供货商,因而是中国供货商的柜台和员工。这些员工,是为中国企业打工,中国企业给他们发工资。当然,无论是生产厂商的员工,或是供货商的员工,都经过了家乐福的培训,都必须按照家乐福的要求,穿着家乐福员工一样的工作服装,按照家乐福的规程进行营业。因此,表面上看是家乐福这家法国公司在经营,实际上是许许多多中国的生产者、采购者、销售者、运输者和员工在经营。生意大家做,利润大家赚!据有的专家评价,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营,显然是一种“多赢”的模式!也是现代国际化的潮流。另有的专家评述说,这种国际化的先进模式,远远超出了我们有的人“非我即你”的那种过时的思维和经营管理模式。

  我曾听到一个上了点年纪的老人评述说,1989年北京天安门“事件”后,我国立法机关曾新制定、颁布了好几个有关群众游行示威的法律,明确规定:群众有上街举行游行示威的权力,但是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就游行示威的人数、开始与结束的时间、集结的地点、经过的街道、呼喊的口号、组织者名单等,一一报批,待批准后才能得以进行,而且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条款,不得违反。根据这些规定,昆明的公安部门和警察应该不会批准愤青们阻挡家乐福的进出门口,如果违反应该制止。遗憾的是,昆明的公安部门和警察,倒是保护了愤青们抵制家乐福的行为,但是却没有保护生产厂商和供货商及其员工的依法正常经营!由于中国的公安部门和警察不能保护,好几个城市的家乐福不得不“关门”、“临时歇业”,从而在国际上造成了中国社会不稳定的影响,对我们伟大的国家形象真是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算是爱国或是坏国?!

  

  三、抵制者在享受自己抵制自由的同时,不能剥夺普通老百姓来家乐福购物的自由

  

  由于体制与机制的陈旧,中国的零售业几十来“一贯制”,面孔冷冰冰,商品少又差,质量低低低,价格高高高,买东西成为“受窝囊罪”。自“家乐福”、“沃尔玛”等被引进来后,中国人在中国陆地上才第一次见到了卖东西的可以面孔喜洋洋,商品多又好,质量棒棒棒,价格低低低。(至于有的中国人在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的购物享受,那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享受的)。目前,“家乐福”、“沃尔玛”在中国大陆已经成为了琳琅满目商品的代名词,跨国零售业的领头军,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重塑着中国的商业原则、服务模式和消费者习惯。

  家乐福连锁店的物品,确实比较便宜,号称“优质低价,天天新鲜”,因而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老百姓很喜欢进去采购,也引领了驻在地零售市场的价格。以新鲜蔬菜为例,昆明家乐福连锁店总比农贸市场低一些。例如这一段,大白菜每公斤一直低0.5元左右。千万不要小看每公斤少掏5角钱呀!积少成多,这对于城市里的低收入阶层却是大大的有意义。近几年来,城市里的确有一部分人富裕了起来,例如,加过工资的公务员、国有垄断企业的职工等,他们的收入是一般职工的十数倍、数十倍。君不见,国有垄断企业的老总一人年薪上百万、几百万、几千万呀!即使是一个电表抄表工年收入就达10几万元!而普通老百姓的工资却低得多。据云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云南省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96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2634元。这也就是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不到1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月均才200元多点。特别是前些年的下岗工人,月收入也就几百元。更不用说那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更低,月均也就500、600元。他们要生存下去,就只有省吃俭用,能省一个是一个;而不会象贪官们那样“一顿饭一头牛”。我在我住的小区,经常看到辛劳的母亲,为了给上大学的孩子凑学费,几个月不买肉吃!我在农村贫困地区作项目,亲眼见到贫困母亲,在家里缺粮时,宁可自己喝野菜汤,而把家里仅有的几块土豆烧熟了留给上学的孩子。由此,象家乐福这样把价格压到最低,老百姓当然是真心的欢迎。这些,满腔热血的愤青们当然是不会理解了!

  国内有一部分老百姓喜欢这种经营模式,有的老百姓甚至于把到家乐福购物作为一种“享受”,愤青们怎能不分青红皂白的“剥夺”普通老百姓的“自由”与“享受”?

  

  四、抵制了家乐福,受损伤最大的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

  

  据一个长期做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慷慨地说,家乐福连锁店里有不少的农产品,因而带动了一大批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他们生产,从他们那里赚到了钱,增加了收入。由于进家乐福连锁店的农产品需求量大,供货商一般都与产地农民签订了合同,农民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生产,从而培养了农民的诚信观念;由于进家乐福连锁店的农产品质量要求很高,带动了产地农产品精品化、标准化,也就在实际行动上实现着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一号文件要求的农业现代化。

  我曾经主持、参与主持多项国际组织资助贫困地区农村发展方面的行动研究项目,据长期在项目点的观察,贫困农户能够参与大城市里的定单生产,非常不容易,也非常高兴,都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生产,很讲信用。住在山区的云南省贫困农户,人均耕地也就一亩左右,一般是半亩左右用于种粮食,以确保全家口粮,另外的种植经济作物,以求现金收入。经济作物中成规模的,是政府多年来扶持的烟、糖、茶、胶、果、花。出乎一而再再而三地贬低农民是什么“落后的、分散的、小农户”的所谓专家的意料,我作项目的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也自觉不自觉的加入了市场化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体系之中,把自己的命运“搭”在了贸易自由化的大船上。以新鲜蔬菜为例,除了地势相对平缓的坝区有连片种植外,山区都是各家各户在自家承包地里分散种植。农民都知道,一种农场品只有种的多了,收购商人就会自己开着汽车来收购;收购商人与农民签订定单,那真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没有感到有的专家指责的“资本家剥削小农”。现在的问题是,象家乐福这样的特大超市被愤青们抵制了,不能正常营业了,供货商也就随之不能收购,农民大半年辛辛苦苦种植的蔬菜等农产品,也就销售不出去了,也就不能不烂市了!近几十年来,云南省各地年年都发生农产品烂市,给当事点家庭经营农具,或看病买药,一下子全没有了,半年的辛苦全白费了!在农村,政策性保险至今尚未建立,真是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呀!

  那么,不卖给家乐福,难道就不会卖给其他超市?许多人都是这样想的。但是这种想法事实上是很幼稚的:一是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有一个保存的时间限制,收获后的保质期很短,否则就坏了;二是和其他超市没有合同,人家怎么要?我曾经听昆明市郊区一个奶牛养殖场老板说过,有一年和他们定合同的牛奶加工公司停产,不收他们的鲜牛奶,他们运输鲜牛奶的司机马上往大理的加工厂送,也不收,只好到公路边倒掉了。

  

  五、把家乐福赶走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赶走”家乐福,让中国的企业家来做,不是更好吗?!我曾经听到有的参与抵制的愤青们说已经制定了这样的宏伟计划,就是要把家乐福“赶走”,让中国人来“开店”,只有这样才是爱国。对此,我听到研究国际问题的专家忧虑:把家乐福“赶走”,并不是很困难,但是这种行为对中国形象的国际负面影响可就大了!我们必须明白:家乐福在各地经营都签署了数十年的合同,双方都要按合同行事,人家没有违反合同条文规定,撕毁合同难道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不考虑国际影响吗?

  有的专家认为,家乐福进入中国是经过中国政府批准的,愤青们不愿意家乐福中国做生意,应该找中国政府分管的有关部门,去反映、去交涉。由政府依法吊销家乐福营业执照,不是很简单的事吗?例如去找国家商业部反映意见,和商业部的官员对话。但是专家们担心商业部从国家大局出发,从讲信用出发,不会按照愤青的意见赶走家乐福的。

  让中国的企业取代家乐福,也是很不容易的。原因在于中国的企业家不挣气!我们建国快50年了,“为人民服务”的大口号喊叫的比世界上所有地方都高,规章制度制定的比世界上所有地方都多,由“伯乐”们不辞辛苦地选择的“德才兼备的好人才” 一批又一批,主流媒体上为他们“宣传”说尽了世界上所有最好的词汇,然而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发现他们能够在昆明办一个和家乐福相媲美、相竞争有优势的零售门店?!普通老百姓要享受他们的服务,是求之而不可得呀!

  前些年,有几个中国人打着美国暜尔斯马特的名义,仿照家乐福、沃尔玛的经营模式,在中国好几个城市开了暜尔斯马特连锁店,政府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但是人家的“真经”没有学到手,中国特有的蒙骗、贪污、腐化等顽症先后显现,最后不得不破产。破产后,仅昆明一家连锁店就欠供货商近3个亿!

  作为跨国公司,家乐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和经验,他们也曾经向中国的同行传授过。例如,2005年,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基金会邀请中国40多位优秀企业赴欧洲学习考察“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更不要说有不少家乐福的管理者、员工跳槽到中国企业,把人家经验带过去。这不正是没有化钱的给中国培训吗?

  最后,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有。老百姓欢迎愤青们深入广大老百姓之中,和老百姓平等对话,作深入的宣传工作,如果说的有理,老百姓是会真心诚意地接受你们的主张的。许多老百姓都认为,愤青们不能再采用现在这样的做法了,不能把住门不让老百姓进家乐福买东西;更不是象现在这样,凡是不同意你们的,都给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大帽子;也不是象现在这样,凡是不同意你们的,都在网上围攻。老百姓建议愤青们应该咨询一下律师,看看你们的行为符合中国法律哪一条哪一款?如果你们违反了法律,老百姓相信法律肯定是会过问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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