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周正龙案件二审结果出笼,刑责轻了,有了三年的缓刑。对于这一结果,很多人不满意。说也奇怪,在正龙拍虎最热闹的时候,打虎派个个义愤填膺,恨不得一下子把这个嚣张的家伙揪出来,绳之于法。可是,一旦陕西警方确定虎照是假的,真的将这位拍虎英雄送上法庭之后,舆论马上又变了,一干打虎的人,突然变成了拥周之士,大家好像约好了似的,一致把枪口对准了陕西林业厅,反而觉得周正龙无辜了。这就是为什么在法庭上,周正龙坚持认罪,而为其做免费辨护的律师,倒非要说周正龙无罪。
没错,从整个事件来看,周正龙的做假,的确不那么简单,后面应该还有人,至少,某些政府部门的政绩或者叫骗拨款的冲动,在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而拍虎这样一个简单到了明白人肉眼就能辨别的做假事件,之所以能闹得这么大,变成国际笑话,有关部门的不当参与和事后的讳疾忌医,要负绝大的责任。但是,造假的操作,从目前来看,毕竟有周正龙的份,而且,从拍虎事件爆发以来周正龙的种种表现来看,他还真就不是一个任人摆弄的木偶,可以说是非常嚣张,非常张狂,也非常主动。一个偏僻山区的农民,能够在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面前表演得如此从容,说明此公也非等闲之辈。也就是说,在拍虎事件中,无论从哪个角度说,他都是有责任的。人们可以继续追究幕后的黑手,也可以追究某些政府机关的责任,但这一切不能以放纵周正龙为前提。
同理,在杨佳袭警案件中,人们应该追究事件发生之前,杨佳是否被上海警方违规对待过,也应该追究案件处理的程序正义有没有问题,要求给杨佳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审判,但是,我们不能把一个杀了六个警察,六个跟杨佳没有任何关系警察的人,说成是大侠,甚至认为他是在为民除害,弘扬正义。
虽然我们还不能说我们现在就是法制社会,但法制毕竟是我们老百姓也追求的目标,虽然警察和法院不见得都能维持治安,为老百姓追讨正义,但不意味着我们有了怨恨就自己动手,见人就杀。许多上街乱砍的人,开车乱撞的人,我相信都有自己的怨屈的理由,但有这样的理由,也不能乱杀人,提倡这种行为,就意味着不知道哪一天,自己在街上走着,就会碰上无妄之灾。毕竟,从历史上看,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是无法走向法制的,这样的社会,不仅权贵阶层难受,老百姓也难受,甚至更难受,社会真正变成了丛林,最先被伤害的,往往是那些最弱势的老弱妇孺。
不是天下的坏事,都是有钱有势人做的,就是这些人做坏事,也有大量所谓弱势的人助纣为虐。弱势的人,从来就不见得个个都心底善良,心术坏的人,也是有的。这些人做了坏事,尤其是做了超越人类底线的坏事,无论理由是什么,也一样该遭到谴责,不能因为他们是弱势,就原谅他们,甚至加以颂扬。没错,我们是应该坚持正义,对权贵的不义之行,对违法者的违法,追究到底,以加倍的勇气和毅力来追究,但这决不意味着要从此把这个世界分成这样截然的两极,弱势者无论如何都是对的,而强势者无论如何都是错的,一边是绝对的善,一边是绝对的恶,这样结果,最终会导致我们丧失起码的善恶标准,走向残酷的阶级厮杀,这样的厮杀,中国人已经经历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