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具有强烈的公共性,原本就是归全体公民共享的东西,人人都应享有平等获知的权利,所以它应当清晰明了地反映政府财政活动的真实面貌,应该让纳税人、媒体、分析人士便捷地获得相关信息,并易于理解这些信息。
健康社会必然信息畅通
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信息畅通的社会,而信息通畅的目的,一是问责,二是纠错。信息不畅,不能问责和缺少纠错机制的社会,迟早会出问题。畅通无阻的信息,就像射进黑暗教堂的那束阳光,珍贵无比,不可或缺。
同样的道理,一个健康的社会中,只有个人事务才具有私密性特征,而公共事务,越透明越好,因而也必然是信息畅通无阻的社会。故意限制人们获取某些信息,或有意提供某些虚假信息,或者不能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具有充分的相关性等等,都是缺乏透明度的表现。
对于公民来说,只有掌握了完整而准确的信息,才能做到心明眼亮、视野辽阔、心境高远。如果公众了解的是错误的信息,或仅了解部分信息而对其余部分一无所知,他们就会因误判而作出错误的选择。人类历史上许多公共事件和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
在所有的政府信息中,财政信息最重要,政府的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来自公民的口袋,税收的增加就意味着人民手中的可支配货币的减少。所以,任何财政税收事务,政策制度的制定出台,都必须首先取得人民的同意或谅解。政府的首要职责并不是“执政”,而是尊重、维护和扩大公民的政治与财政预算的参与权。
财政就其本质来说,是政府受公民之托履行公共服务的责任,因而具有更为强烈的“大众化”属性。政府的财政活动须以公众的集体需要为依据,构建社会安全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使政府的财政收支符合全体公众的利益需要。但公众对于公共产品的相对价值和公共支出的顺序(如经济建设为先还是改善民生为先)的看法,与政府官员们的看法也许并不完全一致。这从近年来财政资源的扭曲配置(政府及其官员受益较多而民众受益不足)已经看出端倪来了。
现代社会中,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治理机构,普通公民也完全有能力承担起治理的责任。大量事实表明,公众中云集着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精英,蕴藏着无穷无尽的解决公共问题的潜力和能力,而且这种治理具有独特的优势,可有效地弥补政府治理的不足。所谓“公民社会”,就表现为公众更为关注世事,更加热衷于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并且这种参与和治理能够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然而,目前我国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严重不足,这显然是受制于现行体制,人们没有足够的机会、渠道和兴趣参与其中。由此带来的结果是,财政预算成了政府自己的事,公民们则成了“看客”,民意表达无从谈起。
财政信息具有强烈的公共性,原本就是归全体公民共享的东西,人人都应享有平等获知的权利,所以它应当清晰明了地反映政府财政活动的真实面貌,应该让纳税人、媒体、分析人士便捷地获得相关信息,并易于理解这些信息。无论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制定过程、预算的编制、审查、听证和执行,还是财政法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充分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大家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让公众意见成为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接受公众的广泛监督。这才是一个开放社会应有的精神高度,这样的制度和政策,才会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支持和自觉遵从。
所以,公众获得信息的知情权是公众参与治理的前提条件,所谓财政信息公开,就是建立这样一种制度:公民可以自由地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收听、观看等方式获取财政信息,并且个人申请获知有关信息无需陈述理由,而政府或其官员拒绝提供申请人查询的信息却必须说明理由。向公众隐瞒信息,或公布不实的信息,与侵吞公共财产、贪污受贿的行为没有什么两样,都属于犯罪行为,必须在法律上予以严厉制止。
人们每天获得的信息一般是通过大众媒介直接或间接传递的,包括广播、电视、报刊、书籍等。15世纪古腾贝格发明印刷机以前,信息传递是件有相当难度的事儿。“把信送给加西亚”描述的正是这种困难。再早些,1812年的新奥尔良战役,当驻扎在遥远的路易斯安那的士兵还在战场上鏖战不休的时候,其实战争早就宣布结束了。由于交战双方无法及时得到信息。现在这些当年看起来不可逾越的信息传递障碍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与公民社会的迅速发展形成对照,那种把本来是“公共”性质的财政预算长期当成机密的观念,至今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目前的政府财政依然有如“黑箱”,既看不见,也说不清,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数据、决策过程等,几乎都对民众保密,这与许多国家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下载,在书店甚至报刊亭里就可以买到政府预算一揽子文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只要这种情况不加以改变,公民对基层预算事务的参与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财政预算就仍然只是反映领导者意愿的工具,与普通民众没有多大关系。
研究中国的经济问题,不能只依凭官方的统计数据,因为无论从统计口径,还是从统计方法上看它都存在很大缺陷。
而透明的财政预算却可带来许多现实的和潜在的好处,公众可了解财政预算活动的事实根据、形成过程、基本目标、预期成本和未来效益等情况,激发其参与其中的兴趣和热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各种不同意见博弈的结果,是每个人都在这个平行四边形的“合力”中发挥自己或大或小、或正或负的作用。在亿万双眼睛紧盯官员们怎么花钱的情况下,违规和腐败现象必然会减少。近年来,我国基层政治民主化(村民自治)运动兴起,民众的注意力开始集中于基层公共事务,“参与式预算”的出现就是证明,并正在成为公民行使权利的重要通道。这就给垄断权威公共信息的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考虑如何尊重公民的知情权,保证公共信息的公开、及时和畅达等问题。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首先会遇到“权力的傲慢”。人大代表们经常抱怨预算“看不懂”,其实看不懂不是理由。预算报告没有高科技含量,西方国家的议会议员并没有很高的专业水平,相比之下,我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水平并不低。说到底,预算或财政信息让人“看得懂”只是一个技术问题,关键在于提供数据者是不是真心愿意让别人看懂。用中国最为通俗的语言把财政信息表达出来,应该不难做到,甚至相对说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或者把预算数字具体化为财政支出项目(盖楼?铺路?架桥?)也就不会有人看不懂。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还要面对公众的冷漠的问题。代表尚冷漠,何况“草民”?连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都不上心,我们的麻木到了何种程度?如果公众普遍不关心,财政信息即使公开了也没有用。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纳税人权利得以实现的唯一通道。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主要政治差别,在于政治参与的规模和程度。不参与、不知情,处于混沌状态,也就无所谓权利的在与不在。一个公民参与度很低的地方,“权利”就像沙漠中的水,极其稀少。
说信息要公开,社会上大部分人都支持的,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已经进步到这个程度了,放到以前,政府信息公开还是不公开没有多少人操心,如今的人们经历了改革开放的洗礼,不再被闭塞,不愿意做奴才而要做拥有权利的公民。促进财政信息公开是构建民主法治社会最好的实践活动,强过“空谈民主”。
不必要的担心
不过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表示担忧:会不会引来“刁民”出难题?会不会造成政府有关部门负担过重?专家们的忧国之心令人感动,不过,我倒是更希望看到当人民的利益被公权力侵害时,专家们也能站出来为民分忧,担心一下“老百姓”的负担是不是过重了?
透明化程度低,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规则化程度还低,“人治”或“威权”指数还高,执政者的心理和现行的行政体制还经不起“透明”的考验,解决的办法只有改革,而改革,就从信息公开做起开始起步,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没有捷径可走。
记得某哲人说过,当封闭社会里的妇女第一次揭去她蒙面的纱巾时,社会上的“道德家”们一片惊呼,曰:如此,这些堕落的女人总有一天会露出她们的屁股!某种意义上说,妇女的解放恰是从揭去面纱开始的。我们或可做一个类比,对于政府来说,今天,它揭去自己的面纱是个值得肯定的进步,明天或者后天,早晚在众目睽睽之下,它得露出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