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就是一个绝对不平等的社会,当今所有基于平等理论的思考其实都是对“不平等”的思考,因为只要有两个大活人在,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作为他们平等的基础。所有对“不平等”主张,其实都是处于“低位”者向处于“高位”者的一种政治诉求;而所有“平等”的主张,不过是与上述诉求方向相反的一种政治游戏。在我看来,平等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存在的,平等只有一个基础,那就是死亡。换句话说,只有当人类面临死亡的时候,才会想到真正的“平等”问题。
曾在网上看了一部反映太平洋战争的电影:《无名高地战役》,剧中男主角吉佛战前是个棉业主,富有,傲慢,尤其是对给他们家干活的佃农们更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从来没将佃农们死活放在心上,更不会以平等的心态去对待他们,他整天所要考虑的就棉业的利润和如何对付佃农们的懒惰,他的傲慢甚至连他的妻子都看不下去了,这时战争爆发,他被征入伍进入他岳父所领导的乔治连……当他和一名佃农同守一块无名高地时,日军的大举进攻已使他们命悬一线,而援兵迟迟不来,此时他们俩的困境是:(1)继续守护这块高地,结果可能是被敌人的阻击手打死,也可能由攻上高地的日军打死或俘虏;(2)放弃这块高地,但主动撤退必须有长官的命令,同时撤退,即使有生存的希望也会面临军法处置;(3)由一人守护,另一人去搬救兵,结果守护之人肯定会死,而下山搬救兵的人也可能会碰上日军难逃死劫。艰难抉择后,他们选择了第三种方案,因为这样至少下山的人还有生的希望。这时那位佃农也已受伤,于是,他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吉佛。而佃农的决定让吉佛明白了一个道理:同样是生命,在同样困境下,任何人都没有独存的权力,这种平等意识增强了吉佛搬救兵救人的信念,而要保证在日军攻上高地之前搬来援兵,其实就是跟时间赛跑,结果他成功了,他搬来了援兵也救了佃农。这个情节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死亡让人们有了平等的意识。
美国宪法完全认可人民拥有枪支的权利,这种认可背后的理念是什么呢?无外乎:第一,防止政府可能发生的异化;第二,对付外来入侵;第三,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但我觉得,让人民拥有枪支何尝不是美国人对平等的一种诉求和认可。政府允许人民拥有枪支,本身就是政府视民众地位与自己平等的体现。这种允许,我想也是保证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体现。为什么这么说呢?(1)财产体现的是人的尊严,而对财产的保护是以“死”的威胁作保证的。兵家有云:“兵者,凶器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可见,“兵”之所以是凶器,是因为它总是联系着死亡,具有“死”的属性。如果没有这种“死”的威胁,私有财产权就无法得到保证。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兵”来平等地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2)“兵”的这种死的属性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受重视的权利。当你感到对别人的漠视可能会遭受“死”的代价时,潜意识里,你就不会这样做。从这个角度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枪支保证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当然,这里只是就事论事,并不代表我支持民众都要拥有枪支,枪支泛滥给美国也带来了许多惨痛的教训。]联想一下我们国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设想一下,如果对别人人身和财产的侵犯会遭受死亡的代价时,“屠狗令”就无法颁布和执行,邓玉娇也就不会被凌辱。正因为官犯民,官辱民是天经地义的事,才会有闹剧、悲剧上演。因为有了邓玉娇为尊严的拼死一击,或许无耻之徒把人不当人的嚣张气焰会有所收敛吧。没有死的威胁,他们永远不知道平等;没有死的意识,他们永远不懂得尊重。如果我们认可只有“死”才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基础,那么,它会不会同样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基础呢?这个我不敢乱说,但联想到近期某些国家拼着老命地去试验核武器,试射飞弹,我不禁要问,莫非它们正按照我的平等理念在行事?
佛说:众生平等。是因为佛认识到人皆有七情六欲,人生都会遭受八“苦”,最终都会死亡,在佛看来,人性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世人眼里现在已不尽然,同样是七情六欲,对于有些人,就被认为情得优雅、欲得高尚,而对另一些人可能就是低俗和无耻;同样是死亡,有人死得重于泰山,有人却轻于鸿毛。对“人性”和“苦难”的这些评价,无非都是要维持一种“不平等”,而且的确维持得有效,但对“死”,无论怎样评价,在我看来都是毫无意义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死”都能区分出高低贵贱,我不敢想象,我们所居者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