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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君立:上访的末路

  

  总是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荷尔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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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15日,洛阳寄生委公务员赵志斐到北京旅游,当晚住进西城区四路通附近一家小旅馆的四人间。凌晨时分,他和房间里其他3个人一起被10几个不明暴力人士暴打后绑架。在从京运往洛阳途中,赵志斐等遭到残酷折磨。16日下午,赵志斐家人在洛龙区英才路边,发现了昏迷不醒的赵志斐。洛阳当地派出所称:“可能是抓错了。”洛龙区古城乡信访办声称对此事负责,主管官吏杨启对赵志斐的父亲说:“你儿子也要吸取教训,不要到北京去,这次是被误抓还找到了,下次找不到咋办。”(《新京报》)据说赵志斐曾经当过特警,还获二等功。

  赵志斐并不是第一次社团内部“误伤”事件。2010年7月,社团某厅级高官的配偶在湖北省委大门口,遭到6名神武的警察群殴,几成重伤,事后当局解释是“打错了”。这6名便衣警察是“信访专班”成员,是社团专门用暴力接待到省委来上访的“普通老百姓”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打错”。

  赵志斐遭遇的是一个完整的暴力-权力食物链。绑架赵志斐的是北京的专业暴力公司,支付“赎金”的是地方政府。杨启称,北京送过来的6人,乡政府是按6人“结账”的,花了2万多元。旅馆本身就是暴力公司下属的“黑店”。曾参与“截访”的知情者称,早几年小旅馆通知一个上访者入住信息可得100元,“暴力公司”(保安公司)遣返一个收费2000元。“现在,价格都翻番了”。去年曝光的安元鼎丑闻中,“各地政府”与安元鼎保安公司“签订《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每个人每关一天,地方政府要付给安元鼎200元伙食费”,每被遣送回原籍一个人,当地政府即给安元鼎支付3万元。安元鼎2008年的营业收入为2100万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还多,其业务范围包括上海、成都等地。接受各地官府委托后,安元鼎保安公司在维稳主义的大旗下对一些官府眼里的上访者和“破坏稳定者”大肆进行绑架、拘禁、暴力伤害、猥亵妇女、敲诈勒索等罪恶行径。

  前不久,北京警方又破获了一个类似安元鼎的“黑监狱”。“黑监狱”系一个保安公司开办,关押的全部是进京上访者,老至八旬老人,少至吃奶婴儿,“经常挨打,吃不饱饭,睡不好觉,更没有自由”,活着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公民霍小丽在这个“黑监狱”遭到凌辱后,向北京警方报警,黑监狱适才曝光,为此,8月16日,陕西定边警方赴京将霍小丽拘捕并带回定边。当时警察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5名肥硕的警察将霍小丽的头发抓住,拳打脚踢,强行将她塞进车,直接从北京开到陕西定边县看守所。霍小丽从公司监狱换到了社团监狱。

  在社团17大期间,为了保证所谓“零进京”,河北某县组建了驻京工作组进行截访和劝返,人员包括主管信访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25人,全县到京截访的人36人。据最保守的估算,当时整个河北省进京截访人数达到了5000多人。而全国在北京截访人员有近10万人。上访催生了中国政府的维稳主义,并使中国精神病院正在沦为可怕的集中营。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近年来屡屡曝出“被精神病”事件,许多健康公民被权力当局以精神病的名义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你大可以想象对一个正常人进行的治疗:全身捆绑、注射大量的镇静剂……直到你变成一个真正的精神病或者白痴。2010年4月10日,湖北十堰市公民彭宝泉因为拍摄上访照片,被当地警方送进精神病院。河南漯河公民徐林东因为帮助同村残疾人张桂芝写申诉材料,2003年10月被当地政府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被关6年多时间,他“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

  2009年6月,3名江苏常州市民到北京反映问题,在乘坐14路公交车时,司机崔林以车上有上访人员为由报警。时隔一年多后的2010年7月,常州警方“突然想起”这件事,以3人拒不购买1元公交车票为由,将她们先拘留、后劳教。3人不服,分别起诉当地劳教部门“非法劳教”,但一审、二审均败诉。3人均坚称当时购买了公交车票,但常州警方声称,司机崔林指认她们没有买票,而“崔林”只存在于警方口中,谁也找不到这个人;即使3人没有购买车票,哪怕是每人偷了1块钱,也不至于被拘留并被劳教;事发地在北京,理应由北京警方管辖,常州警方的手伸得太长;既拘留又劳教,明显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所有受访的法律专家都认为这起案件蹊跷、荒唐、匪夷所思、常州警方涉嫌滥用职权,但这种荒唐事发生了。

  2010年那个冰冷的冬至,一个屡次上访的民选村长在遭受了3次牢狱之灾后,终于神秘地死在一个巨大的车轮之下,钱云会之死使人们再一次将目光停留在可怕可疑的上访制度上。一次次残酷的悲剧证明,中国官方所谓的“信访办”早已变成“打击信访办公室”。在北京南站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在的“上访街”,挂着全国各个省份牌照的警车川流不息,这些来自各地信访办的如同猎人一样守株待兔,每每“凯旋而归”。前赴后继自投罗网的猎物——上访者所面临的是被劳教、被拘留、被殴打、被侮辱、被关进黑监狱……对权力抱着无限信任的上访者已经被权力视为必须用暴力来解决的一个群体。这已经不再是什么规矩或者潜规则,而是变成了法律和政策,在遍及中国各地的墙上,与“和谐社会”最为相得益彰的标语是:非法上访,一次训诫,二次拘留,三次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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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世界是一个不可告人的世界,比如说阴毛。一个地下党被抓,警察逼迫她给首长写信,诱首长自投罗网。这个地下党急中生智,偷偷将一根阴毛夹在信中。首长收到信,正准备出动,突然发现了这个伟大的阴毛。首长举着阴毛严肃的说:阴谋啊阴谋!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是具有悠久的宫廷密谋传统的阴谋制度。所谓阴谋,就是阴险的谋略,简单地说,就是谁比谁更阴险。当年瞿秋白做了一阵党的领导人,就哀叹自己不是“政治动物”而只是一个人。搞政治搞成了动物,连人都不是了,政治够肮脏的了。

  我一朋友在党校教书,我问他都教什么课目,他说主要是《阴谋学》,不知他是开玩笑,还是真的有这门课程。中国人喜欢搞政治,一旦搞了政治,就经常被政治搞,搞到后来,就变成了不要脸的政治流氓。脸没有了总不好,只好做个假脸戴着,这叫做面子。所以政治流氓最讲面子,面子大了,就叫做面子工程。有了面子,脸就可以不要。阴谋说出来,总有一种不要脸的感觉,所以就得动用面子,生生得“阴谋”被改成了“阳谋”。阳谋的意思是说,我就不要脸了,怎么着,你能奈何我?

  阳谋是毛发明的,当然他是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了很多,比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之类。毛在野的时候,是个民主派,组织农会抗税,组织工会罢工,和政府对着干。毛执政后,自称“无法无天”,解散农会工会,禁止一切抗税罢工,甚至禁止要饭。毛需要一个民主的面子,就发动大鸣大放,要求全国人都来给执政者提意见提建议,越多越好。叶公好龙是因为龙没有来,龙真的来了,叶公吓破了胆。毛面对这些真诚的批评勃然大怒,老虎屁股摸不得,决绝地将这些批评者置之于死地。

  毛在解释他这样做的合理性时得意地说,这叫“引蛇出洞”,叫“阳谋”。这一招其实不算什么,运气不好的时候谁都可能碰到。比如在火车站,一个少妇勾引你上床,等你刚办完事,她家男人一手拿结婚证,一手拎菜刀出现,他说你搞了他老婆,你能说什么?从前我住在右安门附近,就是北京南站,那时候还没有奥运会,那里是北京最破烂的地方,被叫作“南下洼子”。那里有一个很小很破经常紧锁的大门,挂个牌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上 访办公室”。每每从那里路过,我常常惊讶于那些睡在垃圾堆里衣衫褴褛的上 访者,他们之可怜和凄惨令你有活在地狱的感觉。

  共产主义的教父列宁曾经直截了当地说:共产主义就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在匹夫无罪的共和国公民孙志刚被体制活活打死后,收容制度已经被“非正常”地仓促取消了,但还有见不得人的劳 改制度、城 管制度、户籍制度、拆迁制度和上 访制度,这些制度依然在残酷地绞杀着无数无辜的共 和国公民。这些制度不仅违 宪,更严重地侵犯人 权。上 访制度的设计原理来自于黑暗透顶的皇权专制时代的拦轿喊冤告御状,依靠清官和皇帝,用更大的权力来制约较小的权力,着眼点在于权力而不在于人,它的意义在于权力崇拜而不是是非公理,更不是法律。正如中国社团发炎人姜瑜所说:“不要拿法律做挡箭牌。”

  可以说,中国特色的打击上访运动实际就是2000多年来中国传统帝国时代所谓‘京控’的现代延续。京控在清代被称为“叩阍”,俗称告御状。告御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第一帝国时代——大秦帝国的法律就承认对初审案件的上诉权。汉朝早期的皇帝也曾命令将疑难案件上呈御前审判。至少从隋朝开始,明显的受侵害者可进京告状以期皇帝得知。但只有到了清朝,上诉制度在总体上,尤其是京控制度才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

  乾隆年间京控逐年增长。乾隆抱怨道,由于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都不敢阻止任何上诉送达他那里,他用于派遣钦差大臣出京审案的费用直线上升。作为一种帝国时代的社会顽疾病,京控成为腐败大臣和坤在官场上的对手们手中的有力武器,和坤通过控制上通下达而使政敌们无法在奏折中对他直接攻击,于是政敌们采取了这样的方式向乾隆展示帝国的衰败状况。嘉庆时代广开言路推出帝国振兴运动,决心重振大清朝政,命令受理所有京控。结果上诉潮水般涌来。

  在帝国体制内,官吏集团内部构成复杂的利益关系,司法根本没有任何权威和独立性,这种京控的结构性缺陷是不言而喻的。同治初年和末年,一件京控案件,少则需要三年两年,多则需要十几年二十年方可审结,而审理的结果则以“申诉不实”、“捏词具控”者居多。到光绪年间,关于“近年各省京控,从未见一案平反”,或“州县承审京控上控各案,往往逾期不结”的记载便是极为常见了。

  《铡美案》毕竟只是一出民间戏剧,但清末时代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常常被当作中国告御状的经典案例,事实上与其说它是上访的成功,不如说是现代媒体在中国的第一次胜利。在此案复审期间,新创刊的《申报》对该案进行了详细地全程追踪报道,3年间发表了70多篇相关文章,使得该案广为人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同情。正是在全社会广泛的舆论压力之下,此案才最后获得公正的审判。

  中国以忠孝治天下,在中国历史的帝国语境中,告御状本身就是以小犯上的大逆不道之罪,因此很难获得帝国实质的同情和支持。告御状一般都被当作“刁民”的典型特征。清顺治时代。朝廷“文件”就明确规定:凡告御状者一律先打40大板再说。到了康乾雍盛世,任何到北京告御状者一律收入刑部监狱,进行统一折磨。乾隆皇帝在一次讲话(圣旨)中说:“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而讦其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乾隆对待上访者的办法是,你告的是谁,就把你交给谁来处理。因此乾隆时期,上访者一个比一个死得惨。

  上访制度是一种丑恶的中国传统,它只是存在于民间传说中的一线光明,在现实中,上访制度却是吸引被蹂躏和被欺辱的民众像飞蛾一般投向一堆烈火。在张艺谋的电影中,秋菊被村长羞辱,秋菊开始倾家荡产地上 访,背井离乡战战兢兢游走于各个森严的衙门口,这其实是政府对公民更大的羞辱。当秋菊终于用市长的权力压制了村长的权力时,秋菊胜利了么?不,是市长的胜利。这里与法律和正 义没有任何关联。

  在《万历十五年》中,黄仁宇将海瑞称之为“模范官僚”。在一个专制体制下,模范官僚同样不可避免要失败,他不仅拯救不了别人,也拯救不了自己,“个人道德之长,也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上 访制度的设计在中国这个畸形的现实中形成引蛇出洞自投罗网的局面,上 访者和上 访信往往落入另一当事人之手,而这一当事人基本都是官 僚集团或权力部门,他可以人赃俱获地对上 访者进行更严重的迫害。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传统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说:“在中国,信任和承诺取决于私交,而不是契约或法律和其它法律文件。”可以说,在一个世袭化组织化利益共同体的社团体制下,上 访制度不过是老鼠夹子上的蛋糕,看起来美味,吃起来要命。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统治者。施虐狂离不开受虐狂。对权力的纵容从来不是权力者一方可以单独完成的。阿克顿曾经警告说,不受控制的绝对权力“败坏良知,麻木心灵,使它失去对环境的理解力”。一个现代人对权力的正常反应应当是不信任,从这一点上,将自己的命运寄希望于权力本身就意味着悲剧的开始,

  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个上访者因为对上 访制度的信任,往往导致对权力的依赖和迷信,而丧失自己对正义感的勇气和执行力。其结果是,在缺乏操作诚意的上 访制度欺骗下,从倾家荡产到家破人亡,受尽人生屈辱,生不如死,欲罢不能,欲哭无泪,这就是坏制度的恶果。上 访制度是对法律的僭越和鄙视。在法律面前,可以清晰地识别原告与被告,审判过程和法律程序至少在理论上已经较为完善。但在暧昧不清的上 访制度中,一切都是糊里糊涂的黑匣子,好像傻大姐信箱一样,幻想可以浇灭在心中怒火。而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取消上 访制度,有利于法治建设,法律将得到更好的尊重。取消上 访制度,有利于公民意识提高,公民天然拥有批判政府的权利,用不着去乞求政府。取消上 访制度,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正义感。当法律程序不能赢得正义时,公民天然拥有自主寻求正义的权利,杀人有罪,杀恶人即是行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永远保留的公民的反抗权利是人类最朴实最基本的法律,这也是一些国家公民持枪权的原始依据。取消上 访制度,有利于打压官僚集团的权力欲和肆无忌惮,使强大而独立的民意和法律对其产生真正的威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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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访完全是传统专制制度的路径依赖,与现代国家制度背道而驰,是对“法治”精神的反动。上访制度的设计原理是以行政来代替司法,以权力的僭越来代替司法的不作为。当上访越来越沦为一个巨大的灾难和陷阱时,上访也就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穷途末路。上访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权力的完胜,相反,它可能预示着权力的终结,因为权力不再被信任。一个对权力失去信任的社会有两种可能,或者重返自然状态的暴力社会,或者进化为文明状态的法治社会。在暴力社会,有力者为王,人们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自己的梦自己圆,愿赌服输,强权就是公理。在法治社会,有德者为王,人们信奉公平公正与契约,抑强扶弱,每个人都是有权利的公民,共同维持社会公正。

  相比暴力社会和法治社会,流氓化的权力社会无疑是最不幸的,每个人都遭到道义的谴责和流氓的羞辱。如果中国的未来会变得更好,那么或许会有一天步入一个没有上访的文明社会。这样的文明首先就是人人平等司法独立的“法治”,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说:“为了自由,我们才服从法律”。只有法律才是自由的最大保障,而权力从来都是自由的反义词。从政治文明的角度来说,上访制度最终江被司法救济所取代。这里不妨可以借鉴美国著名的“吉迪恩案件”。

  吉迪恩是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个潦倒穷汉,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美国实行中小学十二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吉迪恩的学历为八年级)。1961年,他因涉嫌闯入一家台球厅盗窃而被捕,被控从自动售货机中盗窃了一些硬币和罐装饮料。吉迪恩一贫如洗,根本雇不起律师。庭审时,他要求州法院免费提供一位律师,遭到法官拒绝。

  吉迪恩只好班门弄斧,鼓起勇气,在法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可是,他毕竟没受过正规法律教育和律师训练,既不懂法庭的诉讼程序,也听不明白检察官和法官嘴里蹦出的一连串法律术语,更不知道如何依照法律法规,挑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团成员。虽然他坚称自己无罪,却颠三倒四地说不清楚案情,根本就没辩护到点子上去,结果稀里糊涂、不明不白地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因为没有律师,吉迪恩连上诉法院的门在哪儿都不知道,出了法庭就进了大狱。可是,此公是那种脾气像倔驴一样的汉子,死活也要给自己讨一个说法。在佛罗里达州监狱服刑期间,他利用狱中的图书馆,没日没夜地刻苦自学法律。一番恶补之后,吉迪恩鼓起勇气,用铅笔给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写了一份“赤贫人申诉书”,现炒现卖,利用刚学会没几天的美国宪法术语,为自己的案子鸣冤叫屈。

  吉迪恩声称,他因贫困而被州法院无理剥夺了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规定的律师辩护权。此外,依照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规定,各州政府“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因此,佛罗里达州法院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判决是不公正的。

  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吉迪恩的申诉书写出了相当高的水平。他并未向大法官解释案情中的事实问题,而是紧紧抓住涉及美国宪法修正案中的法律问题不放,使申诉书一下子具有了一种高屋建瓴的气势。最高法院大法官审阅了这个法律门外汉的申诉后,决定正式立案审理。

  美国宪法的正文和修正案极为简洁,字里行间,根本找不到贫困阶层可以拥有“免费律师权”的任何微言大义。然而,1963年3月,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一致裁决,贫困阶层的律师权属于公平审判的最基本内容,应当纳入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正当法律程序”的保护之列。布莱克大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在我们抗辩式的刑事审判体制中,任何一个被指控的被告,如果因贫穷请不起律师,就不会受到公正的审判,除非法院给他指派一个律师。对我们来说,这是显而易见的真理。”“在刑事法院,律师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

  最高法院裁决公布后,监狱中欢声雷动。吉迪恩遂出狱,重新受审。这回由法庭指定了免费辩护律师,最后的判决是无罪释放。此案一出,全美各地监狱里有数千名在押犯人,因当年受审时同样没有律师为他们辩护,后来都获得了重新开庭复审的机会,多数人的最终判决是无罪释放。吉迪恩一时成为深受狱中犯人仰慕的英雄好汉。

  1966年,在著名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再次重申,各级联邦和州法院应当为穷人免费提供司法援助。美国警察在抓获嫌犯后,必须高声宣读“米兰达警告”中的第四条,即如果犯罪被告人请不起律师,法院将免费为其指派一位律师的规定,就是源于1963年对吉迪恩案的判决。

  吉迪恩这个无权无势、文化不高、一贫如洗的潦倒穷汉,大胆上诉最高法院,挑战刑事审判程序的故事,在全美各地引起了很大震撼。颇有商业眼光的出版商迅速推出由《时代》周刊常驻最高法院记者刘易斯撰写、详尽报道整个案情的纪实性著作《吉迪恩的号角》,出版后大获成功。如莱坞也不甘落后,凑热闹拍摄了一部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故事片,由著名影星亨利?方达出演吉迪恩一角,使吉迪恩其人其事名声大噪。

  1972年吉迪恩病逝后,美国民权组织出资捐赠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为这位在美国宪政史上留下独特痕迹的小人物树碑立传。碑文摘自吉迪恩《赤贫人申诉书》中的一句话:“我相信,每一个时代都会发现法律的改善”。此语虽然平淡无华,但却体现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宪政原则:法律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改善,才能在不同的时代和历史条件下,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之间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

  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部少数有权有势的富人压迫多数穷人的历史。历史显示,当剥削和压迫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小民百姓不得不铤而走险、揭竿而起,其中受害最深、走投无路的贫困阶层和弱热群体,则成为一种破坏性极大的力量,沧为少数野心家改朝换代的工具,形成了一种革命产生暴君,暴君施行暴政,暴政制造暴民,暴民引发革命的恶性循环。这实际上就是中国自古以来反复轮回的历史,中国人从来没有跳出这个轮回,所缺的或许是勇气、或许是智慧。

  政府的本质定义就是遵守法律,自从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篇》中向宙斯祈求开始,法律就是人类公共事务中的稳定力量。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教授曾经说过:“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毫无疑问,如没有对穷人在司法和其他方面的援助,贫困阶层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合法利益将永远无法得到良好保障。如果一个社会长期忽视保护贫困阶层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片面强调以恶制恶、以黑对黑、从重从快,则法庭和监狱将可能沦为贫困阶层诅咒社会黑暗不公、滋长反社会和暴力破坏行为的温床和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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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明报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摄影师杜斌的图文片集《上访者——中国以法治国下幸存的活化石》。2009年4月,第62届戛纳电影节中,中国新锐导演赵亮纪录片《上访》入选“特别展映”单元。赵亮自1996年开始拍摄这部纪录片,其后坚持了12年,直到北京奥运会后才完成拍摄。《上访》获得2009年戛纳电影节特别展映单元、2009第六届中国纪录片交流周独立精神奖。电影节组委会的颁奖辞称:“我们祝贺赵亮的《上访》,这是一部令人感动、引发人思考并激发人行动的勇敢的电影。它对拍摄对象的细节——这些上访人遭受破坏的生活——进行了探索性和充满同情的记录,并将此与更广阔的政治背景联系起来。这样的处理清楚地让观众意识到该片所拍摄的情况的紧要性。”赵亮发言说:“我的几部影片《告别圆明园》《罪与罚》《在江边》,现在的《上访》,大都关注个体与国家机器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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