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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宽:“青基会事件”的教训和收获

  

  为什么要重新审视青基会名誉风波

  

  笔者对于中国青基会的好奇由来已久,一方面众所周知自从2002年有着良好职业声望的《南方周末》资深记者方进玉的“希望工程调查报告”被封杀和被披露以后,青基会和其灵魂人物徐永光的信誉受到公众普遍质疑,至今希望工程仍然和“黑幕”二字联系在一起,给希望工程捐款几乎是“傻冒”的代名词,谁知道你的捐助会被用到什么地方;另一方面笔者到一些中国最贫困的地方采访,都能见到希望工程资助的校舍,一些家庭困难的孩子告诉我因为希望工程的资助他们才得以延续学业,在中国几个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会中,青基会是最能让人直观的感受到其功德的。这给笔者带来强烈的困惑,到底应该如何评价和对待青基会?假如它真的象传闻中那样“黑”,那么不管它和徐永光有多深厚的背景,作为一个转播者的职责就应该进一步的揭批它,哪怕报道不能公开发表,也要把这个现实告诉所能够达到的每一个人,让他们警惕不要让自己的善心被用来滋养蛀虫,换句话说不要给希望工程捐哪怕一分钱;反之假如青基会不像传闻那么“黑”,总体来说仍然不失为一个健康的组织,那么也有必要澄清社会对它的误解,否则就会损害中国的公益事业尤其是那些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孩子们的福祉;如果青基会介于黑白之间的“灰”,同样有必要让公众客观全面地了解实际情况。

  但令人忧虑的是,在新闻界的同行中,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青基会徐永光很黑,但至于究竟如何黑,全部信息基本都还是来源于方进玉的报道,而提起能不能重新调查青基会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一种态度是认为这件事背景太深,碰不得;另一种态度是善意地劝笔者,不要“趟浑水”,即使你忠于自己的职业良知,也逃不开被怀疑收了哪一方好处的干系。而这些更加坚定了笔者调查下去的决心,往往有一些“黑幕”其实没有那么可怕,是因为长时间没有人去报道它,而使它显得很可怕,至于“趟浑水”的担忧,笔者以为忠实于自己发自良知的判断是记者天职,只要是有涉公共利益的事情,浑水没人管就不会变成清水,事在人为。

  笔者的报道不能算作是严格意义上的调查,叫做重新审视也许贴切一些。由于双方能够掌握的证据能公布的基本都已经通过网络被公布,一些成年旧账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而且从青基会方面来说,即使能够举出100件事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只要有一件事说不清楚,就不能避免别人的批评。因此笔者以为最主要的不是去发掘新的细节,而是全面印证比对两方面的声音,在同一个平台上,给双方就质询辩解的机会,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象陪审团一样对可信度作出全面的判断。

  

  徐永光的辩解:“只是当时已惘然”

  

  最初接触徐永光是在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颁奖仪式上,记者见到了徐永光并表达了希望进行专门采访的愿望,并且没有讳言对于“青基会黑幕”非常感兴趣,徐永光几乎不假思索地表示没有问题,并且留下了手机号。

  经过多次联系,终于时间凑到了一起,在徐永光所住小区门口的一家茶馆,笔者和他进行了一番长谈。对于笔者提出的质询问题,徐永光表现了出乎意料的坦率,从青基会的工作,到他个人的收入、生活,乃至他之所以离开团中央的那段不适合对外传播的背景,都有问必答。谈到《南方周末》的那篇报道,时隔这么久,他仍然非常气愤,他认为那是一篇有严重误导的不负责任的报道,方进玉听信了对青基会怀有恶意的人的一面之词,自始至终都没有给自己一个解释的机会。我问是不是你当时拒绝接受采访呢?按照徐的说法他对此非常委屈“他们根本就没有来找过我啊”。

  对于青基会徐永光个人最关键的指控就是投资失误问题,在方进玉的文章中列举了在上世纪90年代,青基会徐永光个人的直接操办下“挪用善款”所做的大量烂尾投资,确实那些排列在一起的触目惊心的数字,让人很难不怀疑投资里有什么猫腻。

  对此徐永光认为方进玉的报道是以偏概全的,青基会也有大量投资成功的案例,可方进玉只抓住一些失误的案例不断放大,让人产生错误的印象,“就算再精明的投资人,谁能一点错误都不犯呢?” 比如投资辽宁大连那个引进美国樱桃的项目,现在看来完全是个错误,可这毕竟是事后诸葛亮的话 ,当时那么多资深专家都写出厚厚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都说会有超值受益,谁知道会是现在的结果呢?至于为什么要把善款用于有风险的投资项目,这显然是不妥当的,徐的解释是,在青基会创办初期,没有办公经费拨款,当时的法律不完善也不允许从善款中提取办公经费,为了这个团队能够支撑下去,所以不得不“挪用”了部分待拨捐款,用于投资获益,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徐认为报道中用“挪用”这个词好像是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而实际上当初的目地完全是出于一片公心,就是想把希望工程的慈善事业做下去,而且发展壮大。他说:“有人总是说我在投资中有什么猫腻,比如恰巧有一个人是浙江人,就说我把钱给自己的同乡。你们可以看到,对于每一项投资一旦有失误的苗头,我都毫不含糊地派出追讨人员,尽可能挽回投资损失,不惜发起诉讼,尽量降低和挽回投资损失,要是有常识的人都可以想一想,我徐永光要是从这些人身上拿了一分钱好处,我敢这么做么?”

  笔者又追问,那么为什么不象西方的比较成熟的基金会一样把投资独立出来放到投资基金里有专业人员打理,这样避免了自己瓜田李下的嫌疑,徐的解释是,当时国内的投资基金管理非常混乱,经济形式这么好的情况下,国有证券公司都能亏损,钱放进去怎么能放心,何况就算当时真把钱交给别人打理,人家一样可以说里面有猫腻。笔者继续追问,在90年代初的时候,银行利率相当的高,把钱放在银行里,坐吃红利不是更好么?对此徐以为,如果今天来看,确实那是最妥当的方式,但是当时那种环境下,投资产业项目的高额利润,让人无法抵御诱惑,看到身边很多人投资都成功了,不相信自己见识又不比别人少为什么不行,当后来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才及时撤出。他承认自己当初的做法是一个错误,但他也认为这是一个当时换了谁在他的位置都很难避免的错误。

  徐永光坦言,不能保证青基会里没有一个人有过一点腐败,但他一直是发现一个问题处理一个问题,决不会“捂”,而对于针对个人恶意的人身攻击则绝不能接受。在长达仅三个小时的交流中,笔者举出任何一个徐被攻击的投资失误或者管理失误,徐都可以解释自己是清白的,虽然有些事在今天看来不够妥当,但在当时他的位置上确实有一些难处,而他的这些考虑仔细听来,笔者认为也并非全无道理,至少是可以自圆其说的,在这里笔者不一一列举。至于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理由和媒体充分沟通,徐永光表现地很无辜,他说自己其实自己一直愿意和媒体沟通,可是一些媒体早就把自己缺席审判了,根本不愿意听自己的解释。他坚信自己是一个坦荡的人,虽然决策上有过错误,有些事可能做的武断了一些,但绝没有干过中饱私囊的事情,这点上自己“清者自清”。

  

  方进玉的追问:“说不清楚就有问题”

  

  笔者同时还联系了“提前退休”的方进玉,在电话里我们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长谈。看的出来青基会的报道给方个人带来很大的影响,时隔这么久对于自己的报道他依然非常自信,“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至于在材料的组织上是否仅采纳了一面之词,方说:当时自己曾派出一位叫寿蓓蓓的同事联系采访徐永光,但没有得到答复。

  方进玉认为徐永光应该负完全责任,除了办公经费账目不透明;投资亏空等被早已被披露的问题。方进玉认为不管徐如何为自己辩解,在几个关键问题上,他难辞其咎。

  第一就是对《南方周末》报道的封杀, 按计划2002年 3月21日的新一期广州《南方周末》,由于刊登有揭露希望工程舞弊案的报道,于21日晚被有关部门喝令停机换稿,已印刷好的三十多万份被封存。方认为徐在这件事上扮演的绝不是一个光明坦荡的角色。

  第二,当希望工程被披露后,国家审计部门曾进驻青基会,最后对外宣布青基会徐永光个人没有问题,可是在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下,审计报告却没有公布,2002年两会上香港人大代表提出对团中央的质询,也没有得到答复。这些均表明有关部门对青基会的问题采取“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而徐永光更是一方面心中有鬼,一方面有恃无恐。

  在笔者和方进玉先生的交流中,包括仔细阅读其揭露青基会黑幕的文章,发现尽管文章矛头直指徐永光,但是除了可以证实徐对于一些投资失误和管理漏洞负有领导责任以外,包括主要证人杨柳提供的材料,除了推测,都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徐把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对事实的理解比事实本身更重要

  

  比对方进玉对徐永光的指控和徐的辩解,全部争执基本可以归纳为两类问题,一类是事实清楚,但双方有不同的理解,另一类是大家在理解上毫无差异,但具体事实双方各执一词。

  其中很大一部分争执是围绕第一类问题,比如“11年来,中国青基会的工作经费总支出是8800万元”,这个数字被方引用来批评青基会,确实对一般公众来说这个数字乍一看非常惊人,可是如果对这个行业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就会发现对于慈善基金会来说提取10%左右的办公经费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相对而言青基会还算是比较俭省的;再比如对于“违规挪用善款投资”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事实,可是这个事实有一个背景就是按照当时的政策,青基会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不能在捐款中列支行政管理经费,那么这一部分费用必然要靠自己想办法解决,当时中国证券市场,专业投资基金的规范程度,也不可能让青基会放心把资金交给第三方打理,如果那样作的话可能会出更大的乱子,当时中国的几大基金会没有一家不搞投资,换句话说,每一家都在“违规挪用善款”,列举以上信息并不是说徐永光没有责任,而是了解了这些我们才会有对“违规挪用善款投资”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就好像柳传志坦言联想在创业初期曾经“非法走私元器件”;“非法偷税漏税”,因为不这样企业就无法生存下来,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给不规范的环境逼出来的。

  第二类问题则很大程度上是天地良心的问题,比如方进玉是否联系过采访徐永光,对照两者的说法,究竟中间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今天已是无从考证;再比如账目不清的问题,即使青基会在网站上公布了专业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也永远解释不清,有些捐款是匿名无主的,这部分捐款究竟有多少,谁能让大家相信,这里面不会有人做手脚;尤其封杀《南方周末》一事,更令人扼腕叹息,徐永光坚称上面为何作出封杀报道这个决策,自己并不知情。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沉重的教训,有关部门用打招呼封杀报道的办法来处理矛盾,是最不负责任的,这种对于公众知情权的粗暴践踏,恐怕是比希望工程舞弊问题更大的丑闻,这对青基会徐永光的声誉造成的损害,要比方进玉的文章更加严重和深远,让他们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们无法作一个简单的判断,谁在撒谎,但愿这中间有很多的误会。

  

  徐永光冤枉么

  

  在比较全面地了解围绕青基会的风波的来龙去脉后,笔者感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徐永光确实很冤枉,也许从他的角度是一心一意想办好事,可最后全部的矛头却都指向他个人的人品。这方面康晓光先生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众所周知他是《创造希望》和《“希望工程”调查》(两本书1998年出版,得到徐永光的大力支持)的作者,也是青基会的常务理事兼非营利组织研究委员会主任,笔者专门求证了他的意见。康晓光先生认为,徐永光不是一点错误没有,青基会也不是没有管理漏洞,可在中国当时几个基金会中,青基会的管理已经算是很规范的了,要说“挪用善款投资”,当时中国的几个基金会都这么干,论投资效益青基会还算好的,“比如**基金会,早年投资搞地血本无归,现在帐还烂着呢。”他基本不认同方进玉的报道,除了认为一些表述有误导之嫌外,另外打击对象有误“我们社会本来踏踏实实做事的人就少,干吗以为揪住人一点小辫子,就盯着不放,何苦呢?”

  事实上在采访方进玉时,他自己也承认在网上发出《希望工程希望在哪里?》一文有些情绪化,但是作为同行,笔者以为在提供线索者身陷囹圄,报道又被粗暴封杀的情况下,换了任何人都会有强烈的情绪,物不得其平则鸣,也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唯一值得商榷的是,假如作为一种事后的苛求,也许方进玉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在当时的文章里不要单纯地把矛头指向徐永光个人的品质,更深刻地揭露在中国大陆公益基金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瓶颈,结论会更科学一些。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徐永光又不冤,领导众望所归的“中国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品牌项目”,尤其需要警惕自我膨胀,他个人已经从这个项目中获得了巨大的荣誉,

  必然也要承担全社会的期望,一些发生在一般人身上也许不是新闻的事情,发生在徐永光身上便让人难于容忍。其实很多人早已对其领导下的青基会运作不够透明提出过质疑,包括和徐私交很好的康晓光,早在撰写《创造希望》和《希望工程调查》时,就指出过:“实际上,无论是普通的社会公众,还是捐赠人和受助人,还是新闻记者,都没有“硬碰硬”的检查中国青基会的财务和管理状况的权力。截止今天(1998年),中国还没有一项政府的行政法规或国家法律,规定中国青基会负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义务。

  新闻报道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热点”,更何况有关部门已有明确规定,对希望工程要 “正面报道”。人们对中国的审计行业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表示怀疑,不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此审计监督的作用到底有多大,不容乐观。

  从理论上讲,中国人民银行(对青基会)的监督是“刚性的”,但实际上也是非常“疲软的”。在所有的政府部门中只有团中央的监督是“实实在在的”,但它本身就是中国青基会的主管单位,但来自它的监督,很难说是“外部监督”。”

  但这些议论似乎并没有引起当事人充分的警醒,早日实现青基会向“透明钱袋”的转型,直到发生了《南方周末》报道的轩然大波。固然按照青基会官员当时的解释:“我们也一直想请国际会计公司来审计,两年前就准备了,没有办成,主要因为基金管理条例没有出台。一方面没有条例,另一方面中国也没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条件不成熟,我们非常担心我们一旦公布,其后果会怎样,公众是否能够接受。因此,惟一的想法就是,我们自己不要在其中有贪污行为。” 但用隐瞒事实的办法来换取公众的信任,无论是出于任何考虑都是不妥当的。坦诚是最有效的策略,既然是公众支持的事业,就应该充分尊重公众的理性和判断力,这是慈善基金会的义务也是他们赢得公众理解尊重的不二法门。

  

  中国公益组织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

  

  尽管对于方进玉的报道可以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推敲,甚至有比较明显的偏见,但是正如同很多载入史册的著名新闻作品,不是因为在技术上的无懈可击,而是敢于触及时代最痛处的勇锐,毫不过份的说方进玉的报道标志着中国公益组织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他非常及时的大声疾呼,唤醒了全社会对于公益组织异化的警惕;促使更多的部门加紧公益组织自律和它律机制的建设,包括非营利组织评估体系,网络体系,政府监督体系,及推动相关法律及早出台;还以当头棒喝警醒了众多虽然没有被曝光但同样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的公益组织,让他们有危机意识及早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制度,堵塞非营利活动营业收入被滥用的漏洞,让公益事业与阳光同行。

  青基会本身从某种意义上应该讲也从这篇报道中获益良多。在此文写作过程中,笔者曾经联系青基会副秘书长涂猛先生,他表态欢迎笔者在任何觉得方便的时候到第一线参与监督和评估青基会的善款发放过程,从这一态度中也可以看出他们早已认识到打造“透明钱袋”的必要。

  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带着一份平常心,来看待当年围绕青基会舞弊报道的风波,事实上在西方非盈利组织的从产生初期,每一步健康发展都是和来自社会各界包括政府的尖锐质疑分不开的。早在1913年威尔逊总统任期内成立由参议员沃尔什为首的联邦政府“工业关系调查小组”,发起著名的沃尔什调查(walsh investigation)其调查主题就是洛克菲勒基金会与财团的利益分界线在哪里?换句话说基金会是否成为为财团服务的一种掩护,最后调查结果并没有证实这种猜想,但却使以后基金会的运作更加注意避免嫌疑。而直到今天,在西方社会,即使对最声誉卓著的慈善组织质疑之声也从来没有终止过,比如基金会是否有作帐逃税嫌疑?是否有利用公益资金服务于政治目地?公益组织工作人员是否办公经费过于奢侈?

  当我们感慨在西方国家公益组织强大的募资能力时,不要忘记也恰是这样种种百无禁忌的质疑确保了公益组织的公信力。被无数双眼睛盯着,战战兢兢,一有不慎动辄得咎,其实不正是类似青基会这样的组织最需要的成长环境么。笔者甚至想到,方进玉和徐永光也许会有坐在一起澄清误会,感叹“不打不相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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