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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惠敏:“创作”离我们有多远?——关于书法特性的答问

  

  (一)

  

  访客:这是我的书法,请指教批评。

  阿敏:很佩服。品味高妙,而且深沉老到。

  访客:书法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但与个人的谋生、发展、地位、权利完全没有关系。以我现在的思想状况,甚至连别人说好说坏都不在意。所以我确信可以抛开名利浮华,只把它当作自娱、自恋的工具,我愿意花时间钻研它,是为了求得一点与他人完全没有关系的精神自给。

  阿敏:就好像老年人把写字看作一种健身健脑活动那样……?

  访客:对。比如,除创作之外,我每天早起会由着性子默写几遍兰亭序,无所谓像与不像,只把它当作“与古人对话”,这也是一种不错的熏陶和休息。

  阿敏:对书法的态度,我相信您说的都是真的。到了一定的年龄,而且心有他寄,我想这样的心境是完全做得到的——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境界”,这样的平常人也不是少数。——但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在这个圈里”。

  访客:此话怎讲?

  阿敏:只要“身在此山中”,就会“不识庐山真面目”。因为在这里弄来弄去,最终都会为了一张“名单”——得意或生气,都会因为自己或别人在某个名单里的“有无”或“先后”而心有不平。即使开始不想,但“久居兰芷之室”也好,“久入鲍鱼之肆”也好,结果都是“其香”或“其臭”的“不闻”——更何况,“名次”之后,还有实实在在的“待遇”三六九等,容不得你不上钩的。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集体无意识”,反映在书法报刊上,就是成篇累牍、密密麻麻的各种展览、比赛、得奖、出席者的名字和排序。这在其他艺术报刊,是不可思议、令人讨厌的事情——但没有办法,名单是书法的特色和成绩——书法永远是名字重于水平。这些巨细无遗的名单,对在册者和旁观者都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所以,与其说“名单艺术”是书法界无可回避的名利引诱,不如说它正好反映了圈中人毋庸讳言的“价值需求”。

  访客:以前我对此也特别上心,所有的苦和乐、赞和骂皆出于此。现在想清楚了、释然了,至少可以心不在“圈里”。年轻人弄书法,常常需要、而且应该与“求生存图发展”有点联系,我很理解他们的“抱负” 和“斗志”——假如不争胜、不努力,那就不是年轻人了。现在已过“不惑”,也不需要书法来帮物质生活任何忙,所以能够“站在一边”,比较超脱地来看这件事。

  阿敏:既然志不在此,只把写字当作纯粹的精神自慰,应该既无困难,也不会烦神。

  

  (二)

  

  访客:但说实话,即使彻底抛开物质利益,“纯粹的精神困惑”还是有的。比如创作,因为没了参展参赛的要求,就好像没了目标,写起来缺乏动力和乐趣……。

  阿敏:问题就在这里。依我看,书法假如果真失去了“外界的引诱”,开始的乐趣,在单纯的“书法创作”中会慢慢失去,即使只想得些精神回报也有点奢侈。

  访客:这可是曠世奇言没听说过!莫非连“精神自给”也难以维持?

  阿敏:这是由书法的性质决定的。假如老有“创作”可为,兴趣是不会枯竭的,因为创造本身就很吸引人。但问题是,书法本来就不具备多少“创作的因素”,或者说,它与“创作”本来就有较大的距离,这是它和其他艺术的不同之处。写的过程,或许是一种享受;但对作品,人们最注重的是它的性质——是谁写的,为什么写的,以及写的好坏;通过作品,大家要看的只是一种能力,而不是“创作的用心”。好像厨师做菜,大家看的是色香味如何、规格是否合理对路,不会把“厨艺”和“创作”这个词相联系。

  访客:这话我不理解。不是都在说“创作”吗?要写好一幅字,真的挺不容易,尤其是要叫它有点新意。

  阿敏:什么叫“创作”?《辞海》的解释,是“文学艺术作品的创造。作者……运用形象思维的方法,对社会生活进行观察、体验、研究、分析,并对生活素材加以选择、提炼、加工,塑造出艺术形象来的创造性劳动”。

  那么现在我们写一幅书法,其中有几条符合这定义呢?

  访客:……好像哪条也够不着,但“艺术形象”是客观存在的。

  阿敏:这也需要分析。书法的“艺术形象”,究竟是指什么呢?

  假如这“形象”是指“字”——初学时写不好,要叫它优美、如意并具备某些特点,这阶段倒是需要积累、有些“创造”的。然而,当“字体”和“风格”一旦形成,每个字怎么写都胸有成竹意到笔到,此时你还有多少东西需要“创造”呢?比如,现在你打算“创作”几件“作品”,会有多少问题需要解决?

  访客:如果是写正体字(楷、隶、篆等等),要考虑写多少字、横幅竖幅、方圆大小;如果写草体字(行、草等等),除了以上说的,还会在错落变化上多用点心思。

  阿敏:对了。——但每个字怎么写,恰恰最不需要事先考虑。因为这是你多年积累的结果,既不肯轻易放弃,也不可能写一张变一个花样——你有一个“既定的理想图式”在头脑里摆着。此时你惟一需要选择的,只是“这样写”还是“那样写”,或者说,“这件事怎么做最合适”——要说这就是“创作”,未免有点牵强过誉。

  访客:但“字”只是整体中的单元,我认为书法的“艺术形象”应该是“幅”,是最终形成的整体形式。

  阿敏:假如“形象”是“幅”,说到底是一个总体的“气息”或“感觉”。但这对于每一个成熟的书法家来说,也不过是一种“不经意的流露”。某某人“气势宏大”,某某人“行迹潇洒”,这是他书风和个性,一下笔就是注定了的;什么时候写、写什么东西,这些特征都如影随形寸步不离,这里又有多少“创作”的成分呢?——写字还最忌讳事先谋划,一谋划就露痕迹,“书初无意于佳乃佳”,一“创作”就有问题!

  好的书风通过积累而养成,而“创作”偏偏与“养成”拧着劲。

  访客:但确实,我每写一幅作品,都会使它表现得功夫更深、灵气更足些,这样的努力难道不是“创作的因素”?

  阿敏:这不过是“精益求精”而已,不关“创作”什么事的。除非你想入选、得奖,这时倒有些“功夫”需要做做——比如走走关系,揣摩揣摩“届本”的“审美心理”等等……。对此倒我并不带多少贬义——既送上去“候选”,“被人看上”就是最重要的目标——谁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这要求很直接很平常很合理很正当哩。

  访客:但无论如何,我写每一张字,还是很尽心很动脑筋的,此种的“创作意识”不能否认。

  阿敏:想做得更好一点,是费力费脑的,但这仍然和创作是两回事。

  所谓“创作”,应该是以具体“作品”为对应的,比如卜伽丘创作了小说《十日谈》、贝多芬创作了《英雄》交响曲。但到了书法,有谁说得出启功或沈鹏“创作”了哪几幅各具特色的代表作品?哪几幅写得“好一点”,是说得出的,但要说都有多少特别的“创意”,就和事实不符。我们感受书法的品格、意境、神采、性情、气质、趣味,还有字法、笔法、章法、墨法等等“风格属性”,是通过作者的“笔墨群”逐步深入的,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强使每一件作品都有新的创造。“创作”的本质,是这个和那个“不一样”,但说到书法,“钟繇书如云鹄游天、群鸿戏海”,“王羲之书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是通过一系列的笔墨得到的综合结论,我们所看重的,恰恰是某人所有作品中都显现的那些“相对一致”的共性。反过来,假如钟、王每次都有意写得“不一样”,那么“创作”对他的风格形成只能起“捣乱”作用。换个更简单的问法,某某人一天“创作”了三件“作品”,你能指望他一日三变,笔墨有多大不同吗?事实上,写字也不需要时时想着“创作”的,不信您去问问现在的大名家,他们每天至少要为人作书一二十幅(打不住也说不定),为保证自己和人家都满意,顶多是“这张不好,再写一遍”,哪里还有什么“创作”需要经营?连贾平凹都说,“写字轻松,一挥而就,既赚钱又赚名;但我真怕这样的事弄多了,就不愿再回到呕心沥血的文学创作中去,所以一定要适可而止”(大意,在电视上听他说)。可见,书法要反映的只是一种“既定的习惯”,而文学才需要为每一件新的作品创作不同的人物和情境。

  访客:这倒是。文学创作是极艰苦的,写一篇小说真要掉一层皮。而书法挥毫则是最痛快最惬意的。

  但你说到创作的指归是具体的作品,那《兰亭序》和《祭侄稿》等等,难道不是具体的作品吗?

  阿敏:问题就在这里:好的书法作品,偏偏没有一件是有意“创作”出来的。就是“碰”,也百年遇不到一回哩。

  古人提笔,必是做诗写文,他是先有个“主题”或“内容”要表达,如果字的水平也跟得上,就算珠联璧锦上添花,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技巧与主题契合”“形式为内容服务”。假如书法这个“载体”或“形式”又与“主题”或“内容”在情绪和气氛上相一致,那就更是天造之合难得一求的“神品”。《兰亭序》和《祭侄稿》被奉为“天下行书”的冠亚军,原因和实质都在于此。

  访客:现代人“作书”,就再也没有这样的语境。文字主题是别人的、套用的或牵强的,现在大家关注的只是笔墨的形式——但“形式”难道不需要“创作”么。

  阿敏:古人落笔,注意力都在“说什么”和“怎么说”上,书法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工具,提按起落都随着思绪、情感走,既生动又真实。这样的“每篇不同”,说他“创作”倒还情有可原,但现在完全不同于从前,只能在字和篇的纯形式上大做文章,“形式”充其量只能叫“安排”,叫“创作”就有点浮夸和贪功。假如干脆是“作画”,倒是既有自由又属“创作”;但它偏偏又是书法——每一篇还要保持字形、字体、用笔和篇章的风格一致性……,于是就给我们带来了难题和矛盾——说这叫“创作”吧,分明不够那个意思;不叫“创作”吧,好像也“辜负”了大家的苦心……。

  访客:但古代的作品,也有不少是写先贤的现成话的,比如,历代都有人写《道德经》、写《千字文》。

  阿敏:现在我们的书法做的,就只剩下这些东西。充其量,顶多是“变着口音说同样的话”。你用东北腔,我说客家语——说得动听,都值得回味欣赏——至于说的是什么,写的人看得人都不在意。字写得好大家都称赞,但把“书写”称作“创作”,就像相声演员爱把自己称作“相声表演艺术家”一样叫人纳闷。

  只在形式是翻花样,就书法本身而言,既是无奈,又是促进。一方面,它要适应现在的笔墨诉求和审美需要,另一面,这种形式的扩展和变化也确实大大超过了古人。

  访客:这不正是我们“书法创作”的理由和内容吗?

  阿敏:说“创作”或不说“创作”,大家看法不同也不必强求一致——事实上,圈子里尤其是年轻人,大多数都在这样说。要按自己的意思写成一件作品,难也好易也好,因人而异甘苦自知,但应该明白,圈外人说起来,就是“写一张字”。

  访客:这就是你的自相矛盾了:“写一张字”和“画一张画”有多大不同?那为什么“画画儿”是创作书法则遭你如此否定?

  阿敏:句式一样,并不等于内容一样。咱不是讨论书法创作”的“乐趣”吗?我先下一个的结论:天天画画没人理,照样可以兴味盎然乐此不疲;但书法日臻成熟如果得不到社会响应,你的乐趣就会日渐消遁!

  

  (三)

  

  访客:这话真叫我大吃一惊!你打击了像我这样不为名利的一大批人!请说理由。

  阿敏:——所以我不得不先和你讨论说“创作”的定义,因为“乐趣”与“创作”实在大有关系。

  访客:愿闻其详。

  阿敏:假如真是创作,魅力来自它的过程。掌声、鲜花、头衔、利益,那是身外物、日后事。允许有人热衷于此,但也确实有人对此完全不感兴趣——比如你这样的人。创作一般应该面向社会,但也不排除它可以完全只为自己。无论为人为己,只要是提出和解决的是新问题,这就使人越做越有劲——因为这是一种“每次不同”的探索和开辟、思考和记录,所以即使像不打算示人的记日记,也可以兴趣不减、持之以恒。

  古人写字,永远不会厌烦,因为他“创作”的动机是那“要说的意思”——这是一个“核”;而派生的字迹,只是个附在“核”上的“壳”。为什么他老有乐趣呢?因为那个“核”的主题,永远是是变换的、更新的。同时,为了配合这个“核”,“壳”的形式也必须随之变化使之相称。这就使书法也有了活的、新鲜的因素。这种“不为书法书法”,兴趣主要是在永不重复的“核”上,所以即使只为孤芳自赏,也能因为“核唱壳随”的变化莫测而常写常新。

  访客:我弄书法,也希望接近这样的意思……。

  阿敏:但你的“核”在哪里呢?

  写一张字,人“月落乌啼”,你也“月落乌啼”;今年“烟波浩淼”,明年“浩淼烟波”……,你永远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既然“核”是无所谓的,那书法岂不就是一只“无核蜜橘”?

  说也奇怪,被其他任何一门艺术视为生命的创作主题,到咱这里竟然可以全然忽略不计,至少,它也是千年不变、万人共享的!

  其他艺术最需要“创作”的“核”,被咱拿来当作一个陈列“壳”(笔墨)的“货架”,货架上卖些什么呢?无非是雄强、秀丽、古拙、闲雅、灵动、神逸,以及疾涩、燥润、疏密、虚实这样一些原本属于文学的词儿。“核”本身既不需要“创造”,那么“壳”呢?——也受到书法的特性的限制:它只是将汉字的审美和笔墨的风格,用“无意识的习惯”来表达,在这里也没有“创作”的用武之地。能作改变或能动脑筋的地方,说得确切一点——只剩下“气氛的营造” 或“形式的摆弄”。

  访客:照此说来,书法确实有些“先天不足”。

  其他艺术,都是既有“核”,又有“壳”的。比如写小说:创作的“核”是故事和人物,那“壳”,就是语言的风格和技巧。语言和表达固然重要,但作家的兴奋和冲动,主要都是冲着那“核”去的。

  阿敏:是的。创作的过程,使作家“痛并快乐着”。

  为了那“该死的核”,他可以呕心沥血、饱受煎熬。想到自己的“孩子”终将出世,受尽折磨也心甘情愿,此时的痛和快乐就成了最好的精神回报。而且,为表现那些新鲜题材、动人情节、奇特人物,语言文字那个“壳”也需反复推敲,等选择了最恰当的表达方式,他那个“核”才能表现得光鲜出跳。如此,每养一个“孩子”,从“核”到“壳”,都是全新的事物,都需要经历“创作”的煎熬,由此产生的刺激,作者尽得其乐,读者也感受得到。

  访客:这我明白了。画一张画,首当其冲也是选择题材——每张画的“核”不同,“壳”也就跟着变。这种“永远的选择”和“无尽的改变”,使“创作”变得老有刺激、永远鲜活。无论是孤芳自赏还是社会轰动,只要有创作在,就有乐趣在。书法没了创作的“核”,只在“壳”里打转转,越是技巧纯熟、境界提高,就越是难和“创作”挂钩,久而久之,就可能乐趣渐失,徒生烦恼。

  阿敏:这就是“画一张画”和“写一张字”的不同。画画的乐趣,不光是意识和技巧,最重要的,是它的题材和内容可以上天入地、变换无穷。

  其他创作都类似:诗人做诗,夏日麦熟梅黄、秋日寒露枫桥;演员做戏,今天情场得意,明天官场摔跤。歌手最爱显摆“新专辑”,求人写或自己弄,操心只在要叫每一首歌都能既独特、又新潮。诗人、演员、歌手都讲表现手法和技巧,但倘若找不到新的“核”,就是无米之炊空手道。蒋大为、苏小明只有一首“桃花”、“军港”,任凭他们歌喉再棒,唱着听着都有点无聊。各行艺术创作,每一回都是核不同、壳不同——主题出新,是创造力表现的本源和场所;形式为新内容服务,磨合的过程也“逼着”技艺不断提高。这样的移步换景、水涨船高,创作有方向,探索激情豪。这就把他们忙得够呛了,兴奋都兴奋不过来,哪里还有犯晕的空闲、迷路的烦恼?

  访客:看来,书法仅靠“自拉自唱”,确实有点“不够意思”……

  阿敏:我认为是这样。尤其是水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

  

  (四)

  

  访客:如果我还想像当年一样保持兴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阿敏:不如和大家一样,不要那么“清高”。可以主动与社会联系,也不妨做点“广告”。要想不断保持劲头,只有经常来人请你挥毫;“创作”中找不到的乐趣,“热闹”也是差堪弥补的回报。书法能做的事就是这些,不要中了那些大话炎炎伪斯文的圈套。当然,多争取机会,要处理好一个“度”的关系,太过分太下作了,众人就不羡慕、看不上了。字还是要研究的,但如果只想“洁身自好”,就不符合现在书法运行的轨道。

  访客:这个度应该怎么掌握呢?

  阿敏:这我也说不好。反正,一,不必太反感“宣传”——哪个产品不需要广告?哪位名家不是宣传造就的(当然也要有实力)?二,争取多做些“为人民服务”的事。书法有了用武之地,才不辜负了自己付出的辛劳;动笔机会多了,字才会越来越好。三,看清书法的长处和不足,以及社会对它的评价和需要,千万不要只相信圈子里的自我作古、无端拔高。四,千万不要参与什么碑廊、碑林。我听多少旅游者抱怨,到处去占一大片地,黑压压、阴森森,破坏了景观,还给人不详之兆。别人不敢进去,你想在那里找自己的“归宿”,密密麻麻层层叠叠也很难落脚。

  访客:比赛和展览呢?

  阿敏:这要因人而异。但有一条,假如要因此改变自己的原来的追求,就有点犯不着。第五条,千万不要想当“名人”,因为名人一定不会只靠“字好”。比赛成了“得奖专业户”,也成不了名人,因为名人的定义是“行外也崇拜、社会都知晓”——圈子里的“大个子”,只能在圈子里“赚吆喝”。

  最近有一个动静不小的《中国当代名人书法大典》的“巨型画册”又来征稿,许嘉璐人大副委员长还要求“编辑成历史性、权威性、艺术性、收藏性于一体的艺术文献和历史文献”。我看名单中既有李铁映、彭佩云、吴阶平、路甬祥、王选、张光斗、何祚庥,还有乔羽、舒乙、周巍峙、盛中国、李雪健、徐沛东等等,我一面感叹书法竟有如此大的“海纳百川”的神奇,能够鼓捣成这样“一网打尽”的“名人运动”,另一面,又遗憾漏掉了周杰伦、孙燕姿、SHE和F4,以及姚明、刘翔、张怡宁和罗雪娟等等,把他们也“团结”过来,古老的中华文化一定能吸引更多的年轻人那有多妙!

  访客:你说这事想表达什么意思?

  阿敏:两点不言自明的启示:一,把你的作品收进去,你就也成名人了么?二,回到“创作”的话题:假如你的书法是“创作”,那么他们难道就不是么?有多大差别吗?

  访客:你的大实话对我多有触动,回去我会认真考虑。

  阿敏:也不必太认真了——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不容易得到普遍的认同的。总结以上我的意思是:一,如果想获得和保持乐趣,就应该使你的书法介入社会;二,如果只想自己玩玩,就不应有太高的期冀,这样失落会少些;三,只要不指望“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你的心情就是愉悦的,状态就是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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