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标准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失业金标准计算方法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失业金标准计算方法
1、失业第1—12个月支付标准:1895元
2、失业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516元
3、失业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240元
拓展资料: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注: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失业登记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5、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
2、数码相片回执(职工)
3、《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企业和用人单位)
4、《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指南》(企业和用人单位)
5、《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花名册》(开发区企业)
三、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档案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备案,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指南》,并及时转交失业人员。在开发区缴费的企业为职工办理失业手续时,还需提供由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花名册》。
2、职工失业后,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含60日),失业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身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上海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失业人员个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