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体育课上,邹凌霄和李兴玮两位同学之间发生了冲突,结果,李兴玮的后颈留下了一道血红的、形如弯月的、长长的划痕。
上体育课时,我们正在进行“仰卧起坐”的练习,李兴玮和几个同学就兴致勃勃地踢起球来。
不知是谁的失误,球滚到了低年级同学的队伍里,李兴玮就去捡。可是一直很平静的谢老却对他无视纪律、干扰其它班上课的行为很愤怒,便上前掐住李兴玮,把他拖到一边。因为是突然被抓住、拖走的,所以他没跟上谢老的步伐,鞋居然掉了一只。
啊哈,邹凌霄以一个恶作剧作为“开场舞”,一登场就挑起事端: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先轻轻用脚尖挑了一下那只鞋
,又扭过头,观察了一下谢老好像没反应,就用力踢了一脚,这回鞋“哗”的一声飞进了草丛。
李兴玮当然也看见了,由于身不由己,只好白了邹凌霄一眼,意思是:你完了!
邹凌霄坏坏地把眼睛眯成一条缝,笑了笑,意思是:管你这么多,我先走了。反正你还被老师抓着的呢!拜拜!
李兴玮只要有机会就盯着邹凌霄,谢老一松手,他就像漏网之鱼一样跑开了。
因为老师叫“集合”,所以他们对骂的精彩镜头我没看见,但我知道,在打斗过程中,邹凌霄用他那好几周没剪过的指甲在李兴玮的后颈留下了印记。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首先,他们两个都有无视纪律的行为,但邹凌霄也不能乘人之危、趁火打劫,还划伤同学。
这次纠纷是邹凌霄挑起了事端,但如果李兴玮“忍一时风平浪静”,只是把鞋捡回来,不就万事大吉了?
唉,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