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与不行,这是一对貌似简单的矛盾体,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虽然,有时让人啼笑皆非,不过,也不可置之不理!
何谓“行”?乃是指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任意的生活方式和处事原则,只要方式和原则不违背伦理或法律。而“不行”则是指在选择的生活方式和原则下,人并不是可以任意所为的,是必须收到一定规则所约定的,这规则不必明文所书。
我喜欢将车停放在门口那株硕大的香樟树下。直径在七八米间的树冠,圈出一片浓荫,护卫着这车,遮挡着寒冬的鹅毛雪,遮挡着酷暑的骄阳。因而,很少为积雪覆盖或高温难挡而烦恼,有着别的停在露天下的车所没有的那份轻松和惬意。
然而,这片浓荫,并不为我独享。
无论枯枝露出的寒冬,还是,绿色满溢的夏季,总有几个鸟儿在这树上栖息或路过。或是,它们的习性使然,每个漆黑的夜里,总要将它们的排泄物,如天女散花般的撒满一地,落在地下,也滴在我的车上,尤其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或一堆一堆,或零零散散。若是有雨的日子,这些散花的物,尚可随雨水花了,成了一道踏雪有痕的别样图画,蛮有些趣味的。而若晴天无雨,那落在玻璃上的斑斑点点,很煞风景,也遮挡着行车视线,让人不爽,顿生毙了这些鸟儿的“杀气”来。
看是这样看了,想也不过这样想想而已。与鸟儿还是一直和平共处着,不曾伤过它们的一丝羽毛。当然,看不见它们“犯罪”过程,找不到“杀”它们的理由,也是委屈共处的一个理由。
其实,说到底,树是公有的,谁都可在它的浓影庇护下自在的生活,如人,如鸟,或还有其他啥物种。将车停在其下,是我的自由和选择。而鸟在树上嬉戏,则是它的自由和爱好。即便,随心所欲的遗下了排泄物,也是为了树好。这鸟粪最终也是树的养料,滋润着树的根本,不如车停在树边排出的废气那样有害。
由此而言,既然是自己将车停在了树下,那么由此招来鸟粪的“袭击”,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鸟儿的。这便如“树之规则”的约定“在树下受鸟粪干扰,不得迁怒与鸟”那般,只能是“愿赌服输”了。
车与鸟,本无多大交集,也可各自相安无事的。但彼此都选择了树作为停留的媒介,谁都必须在“树之规则”下活动和停休,虽然这“树之规则”是无形的,也未被广而告之过。所以,车或鸟的“行”与“不行”,都受树的生存规则之约束。当然,车或鸟都可选择远离树的庇护,这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