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到了,很多海鲜类食物走向人们的餐桌,特别是螺壳类,价格亲民,更是夜市大排档上的招牌食物,一些沿海地带,更是经常自己捕捞带回家烹饪。但是,大家要注意,有一种螺不能吃,特别是在夏季,更易引起食物中毒。
织纹螺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厣约指甲盖大小,其体内有一定的毒性,每年春夏季其毒性更大,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织纹螺的食用习俗
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的礁石附近和泥沙底。食用织纹螺(去壳)的多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居民,在福建莆田民间甚至还流传着吃螺过节的习俗。家乡人都认为它是下酒的好菜,尤其在端午节前后都爱食用织纹螺。每年端午前后,这种螺生长成熟。
炒熟的麦螺颜色层次分明,外形小巧,螺口白色圆润,较易吸吮,吃起来肉质嫩滑,略带筋道,丝丝鲜香,回味无穷,越吃越上瘾。
食用织纹螺中毒原因
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会在短时间内侵蚀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5分钟,最长4个小时。特别是赤潮期间,织纹螺因吞食河豚卵或摄食“赤潮”中的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毒性更强。
因为近年来海洋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0.9毫克,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很可能致人死命。织纹螺因其体内含有“石房哈毒素”,人食用后会因神经传导中断而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
卫生部禁售织纹螺
2012年7月20日,由于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织纹螺中毒,卫生部发布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2012年第13号)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佰佰提醒
在没有受到污染的情况下的织纹螺,毒性相对较小,如果不是在春夏吃,可能毒性更小,但并不代表其没有毒性,吃得越多,毒性会累积,所以大家要小心,最好不要吃织纹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