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是相互分离的,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而非实际承运人。那么,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数要求是多少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数要求:
联运合同的承运人必须为两人以上,若仅为一人,则不为联运。联运合同的承运人虽为两人以上,但联运合同只是一个合同,而不是数个运输合同的组合。
多式联运合同与相继运输有以下区别:
1、多式联运合同最主要的特征是运输方式的多样式,即同一个合同的履行,有可能运用海上运输方式、陆上运输方式或者航空运输方式等;而相继运输中,只有一种运输方式。
2、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制度不一样。在多式联运中,不管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其他承运人如何约定,都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在相继运输中,首要原则是由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但如果明确知道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则由该区段的承运人与订立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3、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因发生区段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例如如果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陆上运输区段,则适用铁路运输法的规定;如果发生在航空运输区段,则适用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而在相继运输中,由于运输方式是单一的,所以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适用法律是单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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