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疼痛的认识在不断变化。20世纪6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没有把疼痛当作很重要的事情;70年代经济逐渐起飞以后,觉得疼痛是不可忍受的;到了90年代末,免除疼痛已经成为人的一种基本权利。
为免除疼痛,使用镇痛药就成了人们的首选,因为它效果好且使用方便。
疼痛用药有4个目的:(1)达到最大限度的镇痛效果;(2)最小的不良反应;(3)实现最大的生理功能和心理功能;(4)恢复最高的生活质量。要想达到以上4个目的,则应注意掌握镇痛药的用药方式,避免使用中的误区。
疼痛缓急不同,镇痛侧重各异
疼痛可由许多疾病引起,涉及临床各个科系,而且表现千差万别,但总的来说,疼痛可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两大类。
通常将短时间的疼痛(小于1月)称为急性疼痛;当疼痛持续一个月,或引起疼痛的急性损伤、疾病本身已痊愈,而疼痛依旧存在时,就称为慢性疼痛。
急性疼痛是一种症状,它的出现说明身体的某个部位发生了异常。因此,在使用镇痛药的同时,必须关注引起疼痛的原因,不能只顾着减轻疼痛,而忽略了原发疾病。此时应到医院相应科室积极诊治,选择起效快、作用时间短的镇痛药,以免干扰医生对原发疾病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