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互联网时代里,粉丝和粉丝文化已经“进化”为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广泛的社会现象,偏执的粉丝甚至带有一些宗教信仰的味道。
果粉和米粉:偏执狂和初级信仰者
粉丝文化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一种营销文化。
许多著名的粉丝团体都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比如,果粉(苹果粉丝),BB控(blackBarry,黑莓粉丝),米粉(小米粉丝),煤油(魅族之友)等。
不同于一般的喜好或偏爱,这些人不仅自己长期“忠贞”于特定的品牌或产品,还会不遗余力的在网上,在生活中为其钟爱的品牌或产品摇旗呐喊,容不得旁人的半点指责和批评,其自发、自愿形成的宣传影响力。
甚至远胜于商家开销巨大的市场部或广告部。
粉丝群体是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庞大忠实的粉丝群是每一个商家都梦寐以求的。
粉丝们自发的行动为商家创造了源源不断的价值和利润。
然而,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任何形式的粉丝(也包括影迷歌迷等),都属于不同程度的偏执狂和初级信仰者。
偏执狂
正常人类与粉丝打交道,首先能感到的就是极度的偏执。
他们会非常固执的坚持自己观点和判别标准,会坚持不懈的和您争论,会把同样的话反复说上无数次,而对您提出的任何观点和理论,他们都会视而不见,不论您说的是多么有道理。
老百姓讲话,这叫油盐不进。
心理学界有一种观点:在精神病的眼中,其他人都是精神病。
类似的,在这些粉丝眼中,其他人都是宁顽不化的,不可理喻的,只有他们是掌握真理的。
初级信仰者
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最可怕之处就在于没有信仰。其实不然,粉丝群体就是一群有坚定信仰的人。
他们不仅会为自己的信仰无私奉献,甚至会不惜自我牺牲。只不过,他们信仰的都是一些不值得信仰的东西,他们的信仰不过是在为商家创造懒惰的利润而已。
粉丝们忠贞于“信仰”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
有强烈的个人崇拜倾向,比如,果粉膜拜乔布斯,米粉膜拜雷布斯;
偶像和偶像出品的产品永远是完美的,是不存在一分为二的,如果你不喜欢,那就是你有毛病;
批评偶像或偶像出品的产品,是对粉丝情感最为严重的伤害,粉丝们就是骂你八辈祖宗也不解气;
粉丝是不允许公开提出任何批评意见的,否则就是叛徒、汉奸、卖国贼,会遭到其他粉丝“残酷”的“人肉”和“迫害”。
粉丝们的这些癫狂行为,既像是精神失常,又像是宗教狂热。
小米公司老板雷军就曾在接受《商业周刊》采访时公开表示:“我就是想用宗教的一些想法来进行商业,我理解的小米就是一个商业宗教。”
雷军的论点是粉丝文化的集中体现,也为笔者的“初级信仰”论做了最好的诠释。
尽管“忠贞”的粉丝永远只是社会上的极少数人群。
但由于他们意志坚定、动力充沛、不懈发言,其实际社会影响力非常之大,以往,粉丝主要出现在影视娱乐领域,只是为八卦杂志提供新闻素材而已。
而在一个互联网时代里,粉丝和粉丝文化已经“进化”为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广泛的社会现象。值得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们认真的研究。
文/woodfish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