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山保险”)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首家注册地在山东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由中国重汽集团、山东高速集团等16家省管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0.3亿元,于2011年1月18日正式挂牌。公司主要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泰山保险秉承“规范治理、稳健发展、创新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奉行“忠诚、责任、专业、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保险行业经营和风险特点,以防范风险和依法合规为目标,建立了内控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到位、责任落实明确、运行相互制衡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产险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的分析,制定了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即:利用三、五、十年三个发展阶段,将公司发展成为立足山东,服务全国,资本雄厚,内控严密,创新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财险公司。
泰山保险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保监会的科学监管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科学谋划,奋发有为,积极打造集财、寿、资于一体的泰山保险集团并择机上市,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规范治理、稳健发展、创新经营、诚信服务
公司愿景:
建设团队专业、产品精细、服务卓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集团
公司使命:
国泰民安。
— 为客户创造价值,享受诚信保障;
— 为员工搭建舞台,追求美好人生;
— 为股东实现增值,收获稳健回报;
— 为社会贡献公益,践行社会责任。
核心价值观:
忠诚、责任、专业、共赢
服务网点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73号
邮 编:250101
客服电话:40060-77777
投诉电话:0531-62306969
传 真:86-531-62306999
常见问题
Q: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罚有哪些规定?
A;造成交通事故尚未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第二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符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符合下列五、六项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Q:车险无责情况下怎么索赔?
A: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根据《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在机动车事故中,被保险人无责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对三者方在相关无责任赔偿限额之内进行赔偿。
在商业险中,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及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责任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无责部分被保险人应向有责方请求赔偿。在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索赔的权利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的赔偿。
泰山保险提示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要放弃对三者车辆求偿的权利,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您处理事故,必要情况下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者肇事方求偿。
Q:怎样进行咨询或投诉?
1、如果遇有购买保险、选择险种、变更保单内容、缴纳保费、理赔、领取保险金等任何问题,可致电泰山保险7×24小时客服电话40060-77777、登陆公司网站留言或亲赴泰山保险客户服务部门进行咨询。客户服务部门将安排保险专业人士耐心解答您的问题。
2、您如果遇到我们的回访活动,请及时将您的需求及对公司或业务员的意见进行反馈,以便我们改进产品和服务。回访的形式有致函、致电、走访、问卷调查等。
3、您如果对泰山保险的服务不满,或发现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损害了您的权益,可以进行投诉。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泰山保险网站(www.taishanpic.com)或亲赴方式向泰山保险客户服务部门提出。我们会以真诚、客观的态度处理投诉案件,解决您的问题,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