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一揽子建议④
编者按
新形势下,中国正面临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的重大契机:一方面,世界由单极向多级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中国国际影响力正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美国和全球经济复苏所带来的机遇也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内部重大课题组认为,新一轮的全球平衡中中国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是在认识上存在偏差;二是在理论上准备不足;三是在步骤上相对落后,开放水平相对较低;四是在标准上明显滞后,与国际新规则差距较大。
对此,CF40内部重大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打破认识误区,加强宣传教育。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准备,做好基础梳理工作。
三是以加快推进中美BIT谈判为契机,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领域标准的提高。
四是加快实施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战略。中国加入WTO获益良多,目前需要更进一步,与其他国家建立更为紧密、更高标准的经贸关系,例如推进以TPP和TTIP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发展不同层级的自由贸易区。
五是以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为突破口,取消限制,推动实质性扩大开放。
六是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农业生产参与全球分工,发挥比较优势,通过自由贸易更好扩大粮食供给,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节约土地、水资源。
七是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
八是通过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国内改革。
九是开放的同时也要注重监管。开放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前从未经历的风险,也有可能需要面对新的挑战。对外开放的过程无疑是一个祸福相依的过程,更加融入世界也意味着与狼共舞。首先,应该着眼于如何推进开放,审批不能过严,步骤不能繁复,不然会抑制对外开放的活力。其次,要通过适当的监管控制对外开放风险。
最后,要以开放的心态进行全球配置,迎接全球化时代。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尤其是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经济复苏都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国内国际矛盾和冲突,长短期矛盾继续凸显,不平衡复苏格局短期难以取得明显改善,合作与竞争共存。美国短期动能减弱、长期动能增强;欧元区短期波动减弱、长期余震不断;日本短期市场欢呼、长期前景不明;新兴市场短期微弱复苏、长期依靠改革。
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发展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趋势。一是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成为新一轮国际贸易谈判和规则制定的核心内容。二是具有更高标准的新自由贸易协定将引领全球贸易新规则。三是WTO多边贸易体制将日益边缘化。
中国应重点着眼于寻找新机遇,扩大开放,提高标准,以开放促改革。
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契机
(一)世界由单极向多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
和上世纪末期相比,当前最大的变化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的实力有所削弱。新兴市场凭借多年的发展,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经济总量和比重上升的同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也相应上升。欧洲未来的情况虽然不乐观,但其经济总量和美国相当,仍然不可忽视。得益于过去十年原油和能源价格的上涨,俄罗斯已经摆脱了“休克式”经济改革带来的后遗症,财政和经常账户状况大为改观。日本在经历了两个“失去的十年”后也将面对严峻挑战,在货币和财政政策方面实施激进政策,意图扭转颓势。在全球力量更趋均衡的情况下,中国在和美国的博弈中将有更多的“筹码”在手,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与欧盟和主要新兴国家都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国际事务中取得更大的话语权并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例如,在获取IMF和世界银行的份额和话语权方面,更广泛地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等方面,中美、中欧都可以合作、可以有作为。
(二)美国有望进入高增长、温和通胀的繁荣周期
这对于中国的意义类似于2000年至2007年,即外需将有望再次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同时,我们需要看到,虽然全球的经济复苏处于上升阶段,但一些结构性因素将在较长时间内压制全球的通胀水平。这些因素包括,美国的就业市场要想完全复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产能缺口仍将存在;欧洲需求不旺,压低了全球总需求;发达国家工会的势力和影响力在下降;过去三十年全球化的结果导致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增强,资本在各地区之间的流动也更加容易。全球央行在过去几年中的货币政策虽然非常宽松,但央行传统意义上的政策目标并未改变,因此在必要的时候仍将有足够的手段和空间收紧过于宽松的流动性。这些因素的意义在于,未来数年全球的通胀水平仍将维持在一个温和的水平,全球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不高,国际大宗商品原材料的价格很难如2000年至2007年间那样大幅上涨。这为中国继续增加投资、把握美国和全球经济复苏所带来的机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中欧、中日以及与新兴市场国家关系的新契机
欧洲经济需要走出衰退,而欧洲的技术和品牌出口正是中国所需。中国拥有巨大的外汇储备,但大多数都投资于美元资产,尤其是美国国债,投资回报很低;如果投资欧元区,“周边五国”与中国在重点产业上有合作意义和机遇,结合“周边五国”的产业优势,同时考虑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稀缺资源、海外扩张、技术升级、资产保值增值等需求。另外,可以设想,欧洲的状况迫使欧洲各国在未来对外的经济政策方面只能采取“防守”的姿态,而中国则可以更加主动地“出击”,逐渐蚕食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新兴国家的经济利益,包括矿产资源、投资目的地等。
中日关系要在中美大的关系框架下来讨论,也要在中国和朝鲜半岛关系框架下讨论。比如中日之间要保持一定的竞争态势,但如何使得中国在竞争中胜出?比如面对钓鱼岛问题不能放松。
中国和新兴市场之间存在着合作和竞争双重关系。美国经济将拉动美元升值,这对于依赖外资、同时改革不充分的国家未来三五年将可能造成巨大的冲击,部分国家可能将面临类似当年亚洲金融危机,或者拉美债务危机时的情况。这次,经历危机的则很有可能是印度、越南、菲律宾等,由此中国则将拉开与其他新兴国家的发展水平差距。中国先发展起来,集聚发展势能,为将来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创造了空间和赢得了时间。
当前中国面临的挑战
当前国内有一股自我感觉良好、骄傲自满的情绪,保护主义、民粹主义仍然有相当的市场,甚至有所抬头;在一些领域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上,很大程度仍然停留在加入WTO所要达到的标准,满足于加入WTO所带来的改革开放红利和经济发展成就,对国际自由贸易的新标准、新发展知之甚少或简单排斥,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上缺乏战略性眼光和突破性进展,少数领域陷于停滞甚至有所倒退。尤其是近年来欧美等西方国家积极倡导和推进新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加大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差距,使中国深化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面临严峻挑战。
(一)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种表现是,对当前对外开放的成就沾沾自喜,觉得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已经足够高了,现有的保护措施都是必需的,都是有利于保障中国民族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的,没有再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必要了。另一种表现是,对当前国际自由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新标准和新规则不屑一顾,认为是发达国家“遏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伎俩,带有过多民族情绪和冷战思维,把国际自由贸易问题政治化。这两种认识往往相互交错和支撑,对要求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开放的呼声形成打压。
(二)理论上准备不足
总体而言,中国对国际自由贸易的理论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停留在传统的WTO多边贸易框架体制下,对新一轮贸易自由化所具有的贸易与投资并重、侧重于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的趋势转型,对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中的TISA(编注:新的服务贸易协定即Trade-In-Services Agreement,简称“TISA”)、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以及对当前中国正在与美国谈判的BIT(双边投资协定)2012等更高标准国际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内容、要义及相关具体问题,还普遍存在着理论研究和评估不足。对中国现有规则、具体做法以及相关的体制机制与国际新标准、新规则的差距认识也不到位,对吸收和引入这些新标准、新规则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风险更是缺乏系统研究和评估。这不仅与前述的认识偏差密切相关,而且也很大程度上导致中国在推进中美BIT谈判,在对TISA、TPP、TTIP谈判的认识和判断,在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开放等方面因理论视野和技术路线的匮乏而陷于被动。
(三)步骤上相对落后,开放水平较低
虽然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认真履行开放承诺,但应当认识到,中国在加入WTO时还在一些领域保留了限制措施,如在商品贸易领域,对农业的保护主义倾向还相当严重;在服务贸易领域更为突出,市场准入限制十分严格。如当前美欧国家反映比较强烈的领域有:
1.银行业:外资并购中资银行持股比例单家不得超过20%,多家累计不得超过25%;
2.证券业: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33%(目前实际已放宽到49%),不得从事A股交易(目前已有试点有条件放开);
3.保险业: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4.电信业:必须与现有内资电信企业设立合资企业,移动、固话等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5.邮政快递业:仅开放包裹递送业务,维持信件的邮政专营权,并限制外资企业的网点设立数量及经营地域范围;
6.建筑业:外国建筑公司仅可承担外方出资或是中方因技术原因无法承担的项目;
7.法律服务:外国律师事务所可设立代表处,但不得雇佣中国注册律师。
应该看到,目前世界上大多数TISA谈判参与方在上述领域已没有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限制。在这些领域没有做到实质性开放,也使中国缺乏参与新一轮自由贸易谈判的基本条件。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应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但中国不少服务业领域垄断色彩十分强烈,一些部门对某些领域过分看重其社会属性(如银行调节经济手段的属性,科教卫体等领域公益性、福利性事业的属性,文化、传媒等作为意识形态的属性等),在这些领域设置了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结果是服务业的发展远远适应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仅降低了社会福利,还影响了服务企业的经营和机制创新,降低了服务业效率,不利于服务业的成长。
(四)标准明显滞后,与国际新规则差距较大
与国际新标准、新规则相比,中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是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方面存在明显短板。目前,中国已签署了1个局部自由贸易协定(即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和10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在投资协定方面,中国已与1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30个双边投资协定,但其中只有小部分规定了国民待遇,而且中国主要遵从准入后国民待遇。
在中美BIT谈判方面,由于在投资准入、公平竞争和权益保障方面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国有企业、外汇资金转移、劳工规则、金融服务、业绩要求、税收、法律法规透明度和环境条款等14个主要领域差距较大,从2007年至今中美双方举行了近20轮谈判,但进展缓慢,至今未果。这些也导致了中国在服务贸易协定(TISA)和TPP协定谈判方面,目前还够不上参与的标准。事实上,欧美在新标准、新规则方面力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国企的“竞争中立”原则等,均直指中国当前部分领域投资保护不足、部分行业国企占主导地位以及在监管方面与欧美主导的新规则不符的“软肋”。
总体看,参加TISA、TPP和TTIP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认可当前国际上关于新一轮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是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的新标准、新规则,并身体力行参与谈判和规则制定。而中国目前已签署的多项FTA和BIT则大多仍属于标准较低的自由贸易协定,与国际新规则、新标准相比,差距较大,不得不被TPP、TISA等拒之门外。
总之,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以及中国当前在对外开放领域的相对滞后,对下一步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果继续保持当前固步自封、裹足不前的被动状态,不仅不利于中国的国际形象,不利于“走出去”,也不利于通过扩大开放促进国内改革以完善体制机制,而且更重要的是,可能导致中国在新一轮国际贸易自由化浪潮中,在标准和规则制定方面被边缘化,最终无法维护好战略机遇期,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败下阵来。
以开放促改革
目前中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继续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与时俱进,进一步放开目前还存在过多限制的领域,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规则制定和治理,坚定维护好“战略机遇期”的平稳延续,为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打破认识误区,加强宣传教育
首先是提高认识,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标准、更深层次参与全球自由贸易新浪潮的紧迫性、重要性,凝聚共识,把扩大开放提升到维护中国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来认识。其次要正确认识美国主导的TISA、TPP和TTIP谈判,不仅不能渲染冷战思维和民族情绪,予以妖魔化、政治化,而且还要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审视这几个协定。要认识到它们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前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新方向,我们应该更多地创造条件向其靠拢,以臻于更高的开放水平和开放标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中国加入WTO前后,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量的普及宣传工作,可谓深入人心。但到目前为止,中国仍然没有系统、大范围对新一轮自由贸易协定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很多部门和企业对BIT、TISA、TPP、TTIP等概念都比较陌生,加上一些误导宣传,往往容易产生排斥心理。因此,有必要尽快加强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和普及教育工作。
(二)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准备
自由贸易协定涉及世界诸多国家和地区,内容广泛,条文庞杂,而且发展变化很快。加强研究意味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要有规划地进行学科和课题设置,明确研究的重点领域和具体内容,增加研究经费和研究力量,开展务实、细致、深入的研究。一方面,要对各相关自由贸易协定的具体标准、规则乃至条款逐一研究清楚,找出中国目前存在的差距;另一方面,对当前中国滞后较多的领域逐一进行梳理,分门别类提出改进的建议。例如,可将现有的差距分为三类:第一,有条件予以清理的,尽快消除限制、扩大开放;第二,有条件提高标准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第三,条件暂时不满足的,考虑如何通过配套的改革措施,逐步提高予以满足等等。在此基础上,可以制定出中国在若干重点领域扩大开放的时间表、路线图,并以此为目标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三)推动相关领域标准提高
中美BIT谈判已有一定基础,积极推动谈判进程,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并达成协定,是中国顺应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及其通行规则的需要,有利于为中国后续扩大开放、提高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怎么强调其重要性都不过分。当前,中国应围绕中美BIT谈判分歧比较集中的投资准入、公平竞争、权益保障3个领域,及其涉及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国有企业、外汇资金转移、劳工规则、金融服务、业绩要求、税收、法律法规透明度、环境条款等14项具体内容开展逐一评估,有取有舍。在部分领域如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国有企业条款、外汇管理和金融服务等方面有所让步,并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包括:对中国外商投资及国内投资管理体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对包括金融、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在内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尽早做出通盘考虑和整体设计;对涉及国有企业、劳工规则、环境条款等过去中国较少触碰、相对陌生的领域抓紧研究,给出判断,制订方案。
总体看,尽管中美之间在诸多问题上存在分歧,但达成中美BIT协定总体对中国有利,风险可控。只要中国在认真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缜密可行的谈判方案和工作预案,有取有予、巧于周旋,并通过设计负面清单、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以及其他风险防控措施,中美之间完全可以缩小差距,达成共识。
(四)加快实施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战略
中国加入WTO获益良多,但中国能否在对外开放的道路上更进一步,与其他国家建立更为紧密、更高标准的经贸关系。总体看,中国自贸区发展相对滞后。2011年美国、欧盟、韩国、墨西哥与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其贸易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27%、35%和73%,而当前中国同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仅占中国外贸总额的24%,如果剔除港澳台地区,仅占11%,这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也与中国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完全不相符。同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也是扩大开放、提高标准的一条重要途径。一方面,在多哈回合受阻、发达国家急于经济复苏的背景下,推进以TPP和TTIP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很多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不二选择,中国在这个浪潮中已然落后,亟须迎头赶上;另一方面,发展不同层级的自由贸易区,有利于中国在提高标准、扩大开放中进行各种尝试,以摸索经验,控制风险,如可以台港澳、中韩、中日韩、中澳、中瑞、中冰自贸区协定谈判为突破口,小范围内先行推动部分领域的高标准开放试点,为逐步扩大乃至全面开放积累经验。
(五)推动服务业领域的扩大开放
中国加入WTO十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充分表明,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凡是对外开放比较彻底,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领域,都是发展得比较好、竞争力强、与国际接轨比较密切的领域。因此,当前宜重新全面审视中国加入WTO时保留的限制措施,下决心加快仍然留有保护和限制措施的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改革开放步伐,尽快主动推出取消限制和保护、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实质性举措。
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电信业、邮政快递业、建筑业和法律服务业彻底放开市场准入,取消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限制,实现实质性开放。开放的同时,也要注意控制风险,可以设计相应的投资审查制度,在加强监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的同时,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稳定。例如,对于一般的小额投资仅要求其向有关部门备案即可,对于一些涉及重要领域的重大投资,可以考虑根据其具体情况启动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非常规审查机制。对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所涉及的范围可以采取较为模糊的定义,使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长时期内解决外资与国家安全之间的问题。该国家安全审查的机制不但可以用于外资并购,也可以用于新设项目;不但用于审查国家国防安全,也应可用于审查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等。
在教育、医疗、文化等行业扩大开放试点。现阶段中国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发展主要面临供不应求的问题。政府职能缺乏科学定位,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难以在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提供足够的、公平的、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因此,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并行发展。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市场竞争业务进行拆分。对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可以引导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增加市场供给,实现产业化发展;对于公益性服务、保障社会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应加快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从原来政府单一提供、直接提供的方式,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多元化提供相结合的方式。以政府公共财政作为支撑,在继续发挥事业单位积极作用的同时,采用政府补贴、采购等方式鼓励民营组织、非营利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快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改革,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方案、人事管理等重大事项,促进事业单位向非营利机构或现代企业转变,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事业单位改革。
(六)推进农业领域的对外开放
对农产品的过度保护不仅对以其为原料的工业发展不利,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中国农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比较优势和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从而阻碍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业生产也参与全球分工,发挥比较优势,通过自由贸易更好扩大粮食供给,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节约土地、水资源。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基于粮食结构性保障措施,取消过多的农产品进口限制、贸易保护政策。二是注重发挥中国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按更高标准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三是优化和整合农产品支持体系。对重要农产品实行适度的价格支持,为生产者提供最低收入保障,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减少对贸易产生的扭曲。四是积极扩大农业“走出去”。一方面需要政府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另一方面需要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不仅可采取农产品出口、对外劳务输出、建立营销渠道的方式,还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境外农业资源开发、农业对外承包工程、农业对外劳务合作、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供境外咨询服务等多种途径“走出去”。五是建立全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风险调节机制。在现有商品交易所的基础上,筹建全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逐步掌握在全球大宗农产品定价中的话语权,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七)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以投资或融资为目的,一国货币与外币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并可以比较便利地使用本币或外汇开展跨境的资本项目交易。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使人民币成为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1996年,中国承诺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正式宣布了经常项目可兑换;本世纪以来,随着国力增强以及利率、汇率、国有银行和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化,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越来越成熟。
目前,中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偏低,同时影响了经常项目的可兑换,造成对外贸易和投资不够便利,“引进来”和“走出去”面临较多限制,不利于中国融入新一轮国际贸易投资一体化。同时,较低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也造成中国金融市场相对封闭,不利于金融机构摆脱惰性,影响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在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促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提高中国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和效率,增加国民福祉,有必要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
一是制定并公布人民币可兑换的路线图、时间表,明确2015年末实现可兑换。
二是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对已经“可兑换”或“基本可兑换”的项目进一步做实,如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首付汇、直接投资项下绝大部分跨境收付与汇兑等,大幅简化审核手续,降低政策门槛,为企业提供更高的便利性和自由度。
三是近期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结算及资本市场跨境投资领域改革。推动人民币成为更广泛的交易和结算货币,同时推行QDII2(第二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国际板、境外发行熊猫债等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形成以人民币定价的国际资产,并在条件基本许可的范围内加大试点和推广力度,测试人民币实现交易和定价国际资产的功能后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
四是中期可全面推进外债、资本市场领域的对外开放。将外债管理转向以负债率和币种匹配为核心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部分非居民金融机构进入我银行间市场;进一步扩大QDII和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允许境内银行和企业参与境外衍生品市场,允许非居民机构投资境内衍生品市场;允许个人接受或发放跨境贷款以及合法资金转移等。同时,构建与资本自由流动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此外,要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纳入法制框架,加快推进相关法规清理。
需要注意的是,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跨境资本流动完全自由,大多数的货币兑换和跨境交易都是自由的,少数还需要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因此,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有弹性和调整空间的制度安排,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选择。国际经验也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仍然可以从金融稳定等角度对可疑资金、外债、短期资本流动等进行宏观审慎管理,从而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趋利避害,发挥好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多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各项具体开放措施在时间安排上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中国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改革基础条件的变化择机实施,成熟一项,推动一项。
(八)通过扩大对外开放促国内改革
过去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制度经历了计划、转轨、发展三个阶段,而未来三十年,中国经济制度将走向更加规范。一个规范的经济制度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性、法制性和创新性。继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五年后,2010年国务院又出台了“新36条”。“新36条”及其细则虽然在政策层面上放宽了市场准入,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障碍,“玻璃门”、“弹簧门”、“门中门”等问题反映比较普遍。有必要以扩大开放为推手,倒逼国内相关领域加快改革。当前,比较急迫和重要的对内开放和改革的领域是,尽快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业全面扩大对内开放,重点是扩大准入,取消对民营资本投资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各种限制,提高准入便利性,保护其投资权益。废止对外投资审批制度,支持企业“走出去”,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市场主体的对外投资活动。
(九)开放的同时也要注重监管
开放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前从未经历的风险,也有可能需要面对新的挑战。对外开放的过程无疑是一个祸福相依的过程,更加融入世界也意味着与狼共舞。如何才能规避风险,追寻发展的契机。首先,应该着眼于如何推进开放,包括贸易领域和金融投资领域,审批不能过严,步骤不能繁复,不然会抑制对外开放的活力。其次,也要注重风险的控制,美国的次贷危机中监管缺失是原因之一,由此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打击很大,也摧毁了一批过度杠杆化的金融机构。但我们要做的不是因噎废食,而是寻找危中之机,通过适当的监管控制对外开放风险。
(十)以开放的心态进行全球配置,迎接全球化时代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交通工具现代化和网络普及,跨国公司业务的扩展,全球化的进程正在迅猛加快,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都会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一部分,一个全球化的新时代正在到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都应制定正确政策,在保护本国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其中。要以开放的心态把握全球的资源,把握全球的需求,把握全球的人才,才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互利双赢。
执笔人黄海洲系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师,执笔人周诚君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文本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内部重大课题《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一揽子方案》之子课题《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征求意见稿)。课题组感谢李波、金鹏辉、魏加宁、伍戈、张健华、张燕生、赵海英、林赞等专家提供的宝贵意见。文中观点仅代表笔者个人学术观点,并不必然代表供职单位意见。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授权《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刊发,本文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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